浅析企业普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浅析企业普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随着依法治企工作的不断深化,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已成为企业和政府共同关注的新课题。开展企业普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企业法律素质和竞争力,成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以及国内法制环境的不完备、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企业的法律工作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着许多问题,笔者将从现今企业普法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探究企业普法问题存在的根源和具体内涵,以期抛砖引玉。
主题词:企业 普法
一、企业普法的意义
我们常说依法治理工作有六个环节,即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立法是基础,普法是前导,执法、司法是关键,法律服务是重要环节,法律监督是保障。被视为前导的普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世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对企业普法用法提出新的要求。开展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对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企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一)、依法治企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首先,企业法律工作是企业对外维护自身权益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法律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予以研究解决,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改革和经济发展。企业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后新局面,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许多新的经济纠纷和法律问题。面对市场经济转型和加入WTO的挑战,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靠法律来规避风险。因此,加强企业法律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普法工作是开展好法制工作的基础,只有多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经贸法制和企业法制工作人员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其次,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要做到内部管理有序、高效,就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人治”思想,必须要注入法治的基本内核和原则精神,积极推行依法治企。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包括企业与职工的关系,都必须按照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建立完整、科学、协调、高效的良好现代科学企业制度,尤其要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搞好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使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受到制度的调整规范,使管理中所授予的各种权力都有章可循。正确处理好发展企业与服务社会的关系,搞好优质服务,严格守法经营。可以说,在我国加入WTO后,加强企业法治化建设,是应对市场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
(二)、依法治企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需要
首先,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是外部市场环境对企业的要求。当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是市场中的一员,而且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企业与企业的关系都应该主要是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因此,市场经济对企业的首要要求就是按照市场规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自己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企业普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制环境的不成熟
1、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
表现在组织指导上不到位或者是活动不能够深入,流于“一阵风”,“走过场”。同时,一些企业虽有提高自身依法治企工作水平的愿望,但苦于缺乏业务指导,造成工作成效不明显。经过深入调研,我们认识到,依法治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政府或企业哪一方的努力都不够,必须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齐心协力,才能求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如果能搭建一个区域合作性、协调性的依法治企工作载体,不仅能理顺关系,加强工作指导,提高为企业服务水平,而且可使驻区众多企业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
2、保障机制不完备
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前提是企业有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在指导企业建章立制过程中,我们摒弃以往的行政指导方式,利用协会的这一平台,协调组织协会企业相互之间的参观学习、走访取经,交流依法经营管理、法律事务工作、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经验和信息,促进业务合作。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资产重组和代理诉讼等管理经验的总结交流,培养造就懂经营、善管理、熟悉法律的企业管理人员。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项工作逐步得到企业负责人的关注,并被摆上了企业自身建设的日程。
(二)、企业普法体系不健全
1、普法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
许多企业领导人对依法治企的认识程度还不够,缺乏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治企的自觉性不强。相当部分的民营企业主存在重经营轻普法,甚至有许多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状况。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仍处于一种被动的、应付法律事务的状态,而不是主动地预防、规划、应对。
2、普法形式上缺乏针对性
一是教条灌输,许多讲法者习惯于按条法施教,从总则开始逐条讲解直到附则,劈头盖脑地灌输。笔者认为:对企业人员讲法宜采用“立体框架”式的而并非“平面”式的教学方法,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全面阐述、论证,只要把法的基本原理、思想方法、主要的知识点勾勒清楚即可,具体细节问题今后可由听课人员自己去查阅法律条文解决.二是教非所用,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有其自己的需要和价值观,过去那种认为企业应该承担许多社会责任的观念,正在被市场经济所扬弃。所以对企业普法的内容必须有很强的针对性,要符合其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企业感兴趣的是那些能够维护其权益、提高其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及职工经营技能的法律。如名牌商品的生产、经销商就特别重视《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工业产权保护法;较易发生购物纠纷的大商场就特别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要到企业去普及《刑法》、《婚姻法》,职工就不可能很热心。三是呆板单调,法的内容本来就比较枯燥,讲法和听法其实都是一件“苦差事”。讲法者必须努力改变这种状况,尽力把法讲得生动活泼。比如在讲授中灌以案例或讨论等形式提高讲授的生动性,提高听授者的积极性。
3、普法与依法治理的脱节我认为这一段可以不要,和企业普法关系不大
立法和执法有鸿沟可以想象,我们要承认能够完全做到法律规定是很难的。法律是要靠人去实施的,中国有几千年的人治传统,执行的人本身的非法治的行为非法治的理念都会造成法律执行中的变形。我们国家颁布了十年依法行政纲要,这是划时代的东西,如果公权力能够按照依法行政的十年纲要来贯彻实施,应该说我们国家政府的权力会得到很大的改变。在中国法制健全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好政府的职能转变,也需要执政党的领导作用的完善,使法制健完的过程能够更好的在法治理念和轨道上来进行。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中国的法制仍然会碰到很多障碍。
三、企业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企业普法工作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需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企业普法工作对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企业普法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工商、劳动、司法部门应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协调分工,由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企业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
(二)、加强企业法律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1、调动企业自身积极性,积极参与普法活动。企业应自觉开展普法活动,关键是提高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对开展企业普法工作的认识,提高其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学法积极性。通过法制宣传栏、橱窗、墙报、画廊、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光盘、录像等形式寓教于乐,提高法制宣传的有效性。通过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及综合素质。
2、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的调整。以前企业内部单纯依靠个别法律事务管理人员被动地应付法律事务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下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需要。要使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做到超前性、有计划,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企业规模、业务性质、法律事务工作量的大小配备若干专门的法律人才。此外,在企业内的各生产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培养一批懂法律、懂技术、懂经营管理的骨干人才,在企业内部形成以法律事务部门为中心,各部门骨干法律人才为基础的企业法律工作网络。这是加强企业法律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保障,是推进依法治企的基础。通过建立企业法律工作网络,可以把法律工作贯穿渗透到企业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3、加强、注重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该体系包括专门法律人才的继续教育、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对骨干法律人员的选择和培训教育、对生产经营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对普通员工的宣传教育等。持续不断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是提高企业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
(三)、注重普法方式,提高普法效能。
首先,在学法内容上,要有计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地组织企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一整套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内容包括《私营企业法》、《公司法》、《质量检验法》、《保险法》等几十个法律法规。必须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在熟悉国内法律的同时,管理层的人员还要学习、研究国际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知识产权等国际法律,使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争取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次,寓管于教,维权与普法并举。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做大做好企业普法工作,要联系实际,紧紧抓住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普法教育的渠道,将普法渗透到企业的各项管理和事务中。重点搞好“三个结合”:一是要把普法工作与做好入世应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我国入世后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二是要把普法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信用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三是要把普法工作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制、道德观念,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企业员工中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在普法过程中,督促和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法律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或成立由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室,负责对本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落实,以及对企业的发展方向、投资项目、合同、订单以及其他所有法律事务的审查,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企业决策,协助企业抓好法制教育工作,引导企业主及管理人员依法治理企业。采用学用结合、宣传与教育并行的方式,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平台作用,把企业普法工作朝着纵深发展。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的合同、资产、财务、生产经营、采购、担保、安全生产、人事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使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法治”代替“人治”。同时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企业担保管理,依法管理企业财务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方面的规章制度体系。切实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治企”。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中国有很长的封建社会历史,缺少法治的人文传统。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和文化的积淀,使得专制观念在人们的心底根深蒂固,人治的习惯势力很大。改变这种传统难以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而实现法治是一个过程,目标不是固定的、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企业普法任重道远,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在企业的内外交往中,实现依法管理,并通过事前法律把关、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帮助等手段,逐步树立对内讲制度、守规章,实现依法管理;对外讲信用、守合同,实现依法经营。把企业经营纳入依法管理行列,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合理化、合法化。让企业普法在曲折中寻求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