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_学生会总章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2:57:0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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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全称: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是在巢湖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作为学院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 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 树立尽责意识; . 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努力引导同学走健康的成长道路。

第四条 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五条 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 .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4 .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有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学生会办公室向团委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干沟通探讨。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会是全院系的学生组织,凡是取得本系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会会议,凡于一学期累积 5 次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视自动退会处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第三章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团总支副书记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统筹、组织、监督各分管部门工作,依照分工重点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工作,团总支副书记负责系团委的建设。3 .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建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 .深入到同学中去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 办公室: .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保管;.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事务,并检查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负责学生会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团委和学生会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负责建立学生会的相关的工作制度,促进学生会和部门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 .探索新的学生会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负责分会工作日志记录以及会议记录,终结每月活动,建立学生会总档案。

第三条 宣传部: .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张贴相关公告、通知; 2 .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树立学生会的形象;.利用网站等媒介,加强对外宣传,将校内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活动、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介绍给师生,提升影响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陶冶学员的情操,活跃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负责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负责宣传栏的更新,更换照片;.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第四条 学习部:.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学习小组; 2. 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 3 .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 4 .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 5 .与学院教务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 6 .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习问题及时向老师反应并协助解决。

第五条 生活部: .了解全系同学在平时生活上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反映,以便解决; .协助做好院组织的宿舍及教学楼卫生大检工作,常抓不懈; .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内务,就寝纪律等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以便进行评比,建设“文明,整洁,安全,团结”的学生宿舍。营造健康活泼,清洁雅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生活氛围;.开展宿舍评比的比赛与活动。

第六条 文艺部:

文艺部是展现校园艺术风采,学生文艺才能的大舞台,以团结,进取为宗旨,追求开拓和创新; .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 .筹办“新生才艺大赛”,“大合唱”等常规性文艺活动;.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艺表演。

第七条 体育部:

体育部专门负责全系课余体育活动 .开展各种常规性体育活动,筹办各类体育赛事,以增强全系同学的身体素质,提高我系体育运动水平,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各类体育赛事; 2 .统筹安排系内体育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3.以海报,讲座,广播等多种方式向全系师生传播体育精神,培养全民健身意识。第八条 女生部:

1.开展女生形象,礼仪,健康等方面的讲座;

2.关注女生生活,负责组织承办相关的女大学生系列活动。鼓励女生展示自我,挖掘自我;

3.促进女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带动全院学生的提高自身修养,争取模范的作用 ;

4. 协助女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第九条 外联部:

1.加强本校各院系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携手共进;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第十条 网络新闻部:

1.负责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活动简讯、采访稿等所有文字性工作; 2.负责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等工作。第十一条 心理部:

1.维护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预防心身疾病; 2.为系里每一位同学创造一个相互交流的沟通的空间,通过组织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素质;

3.完成院系心理老师布置任务;

4.配合团委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 5.大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6.帮助院系心理老师完成院系心理考核资料; 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8.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的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9.组织“5.25”心理健康节的主题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 10.组织联系各班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心理委员培训;

注:学生会各部门之间需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随时准备处理临时下派任务。第四章 各项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 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简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简称内部会议);

• 全体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像主席团申报备案;

• 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安排人员记录;

• 主席团的干部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严肃处理。

• 会议纪律:

• 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 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如有违反纪律的干部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在案。月总结工作时上报主席团处置;

• 凡是无故旷会三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 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四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 内部会议期间,凡是无故旷会两次者或无故迟到超过三次者,各部部长需将其名单上报至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事资格,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 10分钟未到视为旷会处理;

•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二条 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 正常流程: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团委老师,由主席团任命;

• 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从各部干事中选拔。

2.部门职务调动:

•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 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3.辞职:

• 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 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将工作证件上交主席团;

• 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 相关材料将进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值班制度

• 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干事;

• 值班人员须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按时值日;

• 值班人员须在值日登记表中签到,并详细登记当日情况;

• 学生会所有成员或者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端庄,办公室内不允许吸烟和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大声喧哗,禁止私自携带非学生会人员进入办公室陪同值班。一经发现,酌情予以警告、检查记过、扣分处分;

当日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书面请假,经办公室主任签名方可生效; • 如自行与学生会其他干事协调值班,须向办公室递交书面调整,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生效。代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违反值班制度,一经发现,酌情对两人同时予以警告、检查记过、扣分处分;

• 值班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有条不紊;

• 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品过程中,如有损坏,经办公室登记,酌情赔偿,情节恶劣者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

• 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经办公室严格详细登记,由办公室主任及借用人签字方可生效;

• 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者挪为己用,一经发现,酌情予以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 如遇重要公事确需请假应经学生会主席团和系部老师书面同意方可请假。值班人员不得借办事之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一经发现,酌情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予以开除处分; • 换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第四条 请假制度

• 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

• 病假条必须又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学生会干部考核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

• 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提拔资格;

•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 学生会全体会议一律由主席批准,全体部长会议由主席批准,分管部门会议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门会议由部长批准;

• 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用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 为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处理;

• 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 在留会查看期间,不行使相应干部权利;

• 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第五条 考评制度

• 每名学生会成员在学期始都有10分的基础分。凡在学生会各种会议中迟到、早退,扣 0.5 分;迟到达10分钟或以上,作旷会处理,扣1分;无特殊情况旷会,扣 1 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提前请假,每学期无特殊情况请假达三次或以上,作严重无视组织纪律看待,由团委老师酌情处理,扣除 3 分并予以警告;

• 凡未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工作或出现错误,主席团视具体情况扣0.5~2 分;

• 在学生会受到团委批评,经团委老师决定同意,扣 2 分。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份内表现突出者,经团委老师通过,主席团审核,加 2 分;

•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与各项学生会工作者,经团委老师同意,主席团审核,期末加 3 分; • 对学生会有特殊贡献者,视具体情况加分;

• 学生会干事受到惩罚的,其部门干部承担连带责任;

• 每位学生会干事的考评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部长交至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各学生会成员的奖励情况办公室需及时交由主席团,团委进行审批;

• 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配合主席团负责综合此学期各学生干部考评成绩,考评个人表现和部门政绩。交由系团委做出相应奖惩措施。积分为 6 或以下者为不合格。

注:凡是有其他本制度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讨论酌情加减分。

第六条 经费制度

• 物资经费上报须各部在书面活动策划中详细列明,经主席团审核批准,审核现场由主席和分管副主席签字方可生效; •

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团掌管,外联部监督;

• 管理财务人员需保守学生会财务信息,不得泄漏,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 上报额数与实际开销误差不超过10元,超额部分各部内部自行解决。• 策划活动时,尽量以物资形式上报,并注明市场价格与所需数量; • 各部经费的上报仅凭正规发票,其余形式经审核酌情考虑。所有凭据须由经办人及各部部长签字方能上报,经由主席团审核方可通过;

• 严禁将活动开销与个人开销掺杂一起,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 严禁多报、虚报、假报,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第七条 招新制度 若无特殊情况:

• 学生会招新为一轮竞选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的向其颁发相应证件并录入教育系学生会档案。

• 各班团支书直接纳入团总支,受团总支副书记管理。• 评委为各部门的新部长和分管部门副主席。• 学生会招新与换届在同一时间开展。第八条 证件管理制度

• 学生干部换届后配发干部工作证;

• 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的取得学生会干事资格的配发干事工作证; • 工作证仅在工作时间佩戴,佩戴得体、规范; • 由办公室对所有工作证进行统一编号;

• 若工作证遗失需及时报知办公室,同时办公室及时注销编号;

• 进行工作证审核时,各部门按每张工作证1分进行扣分,同时补交工作证修补替换产生的工本费。备 注

1、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系学生会所有。

2、本制度若与学院、制度冲突,以学院制度为准。

3、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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