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东宝区PPP的现状和发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ppp城镇建设现状分析”。
浅议PPP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 王 勇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以来,PPP模式便作为落实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工具正式进入大众视线。2016年以来,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东宝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把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作为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有益实践,扎实推动和实施了一批PPP项目,有效解决了因区级财力不足导致公共服务缺位的问题,开创了“政府+社会资本”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以东宝区为例,对当前PPP工作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对PPP发展前景提出初浅建议。
一、东宝区PPP发展现状
(一)PPP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荆门在湖北省赢得“六个第一”,其中就包含落地PPP项目数量在全省第一,在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公布的湖北省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荆门市入围6个,仅东宝区就有2个PPP项目成功入围,即荆门市东宝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和东宝区电路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2016年东宝区PPP项目主要集中在文体场馆和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17年,东宝区拟实施PPP项目四个,分别为圣境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游泳馆项目、龙凤山公园项目、襄荆古道
道路项目,项目涵盖范围不仅包括2016年涉及到的文体场馆类,还覆盖了旅游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相比于2016年,项目数量翻一倍,项目类型更宽广。
(二)PPP项目实施情况
荆门市东宝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于2016年9月进行资格预审,于2016年10月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通过多轮谈判和公示程序,于2016年11月最终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2016年12月通过增资扩股设立专有账户的的方式采用荆门荆冶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2016年12月,项目进入正式施工阶段。
东宝区电路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6年7月进行资格预审,于2016年8月进行竞争性磋商,2016年8月确定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于2016年9月签订PPP项目合同。2016年10月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并于2017年初投入使用。
从2016年完成情况来看,项目不分类型,采购程序从资格预审到竞争性磋商采购谈判完成基本耗时长达3个月。通过上述因素综合考量2017年度项目,目前,圣境山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已落地,中标社会资本为东方园林、中邦建设、东方利禾联合体,有望在10月开工建设。其他三个项目均已完成一案二评的评审、论证和审批工作,8月中旬进入了采购、发布预审公告阶段,有望在12月前落地开工。
(三)PPP项目年度对比情况
综合对比,东宝区2017年度PPP项目发展得有条不紊。2017年项目数量较2016年翻倍;项目推进计划较2016年时
间稍长,但仍能稳步推进;2017年度四个项目涉及3个领域,较2016年度项目类型更为广泛;2017年度项目投资额高达16亿,远高于2016年项目投资总额。整体上,东宝区2017年度PPP项目发展较2016年度有一定的进步,2016年度东宝区实施两个PPP项目均顺利申报湖北省示范项目,东宝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秉承在学习中稳步前进、在实操中同步规范的原则,积极学习最新相关政策文件以查漏补缺,为规范推动2017年度PPP项目奠定了基础。
二、东宝区PPP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存在一定过程,东宝区各部门对PPP业务的理解还存在一定差异,在统一认识的过程中,以及业务操作当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经过总结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入库和储备项目较多,但落地项目较少。目前,我区储备项目有35个,但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仅有6个。目前我区PPP工作主要短板在于项目实施。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PPP中心人员较少,操作层面对PPP项目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在于各部门对PPP项目的认知仍较为粗浅,在实际工作中或者项目包装上对PPP项目的投入仍然较少。第三,目前国内从事PPP项目咨询和包装的咨询公司良莠不齐且收费较高,而我区的PPP项目普遍总投资偏低,实施难度较大。
(二)第三方机构服务不够。在PPP的推进中,第三方咨询机构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但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咨询机构的水平参差不齐,有时为了迎合实施机构的需要,规避必要程序。其一,特许经营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形成契约的形
式之一,但并非所有PPP项目所必需。其适用范围必须在经营性领域,且必须在明确的政府行政许可清单之内。如果无谓地泛化特许经营,无异于强化了行政审批,而不能推而广之。其二,PPP项目中,工程性和服务性政府采购合一。只有理顺招投标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才能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招投标法依据特殊法优于普通法这一法律准则,需获得优先执行的地位,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需对PPP实现完整覆盖。在实际招标过程中,这一问题始终困扰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如何理顺这一关系对今后PPP项目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对融资支持的理解和运用不够,无法确保PPP项目在我区形成长期健康发展的机制。为推进PPP项目的实施,我区正在讨论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但这实际上更适合集中运用、择优支持,不宜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根据正在讨论的基金方案,如果以普遍受益的思路对项目进行支持,按基金当前规划的规模,对比项目增长态势来看,势必会使资金分散运用,其所带来的有限的资本充实和融资支持效应反而并非优质项目所亟需。同时,基金参与的项目中,社会资本同时面对中央、地方多级政府和更加复杂的博弈局面,需要更强的谈判和约束政府方履行契约的能力,这样会屏蔽掉许多潜在的社会资本合作方。
三、对PPP发展几点建议
(一)加大督导力度,着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PPP项目推进绝非单个部门可以较好完成的,需要从政府的层面强力推进。建议政府将推进PPP项目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
考核内容,年底根据实际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建立PPP项目台账,将国家示范项目和省级推介项目统一纳入台账管理,及时跟踪并定期通报项目具体进展情况。要继续通过召开PPP工作片区推进会、组织项目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导,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示范项目按要求期限推进落地。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项目立项、环评、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等前期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操作流程规范运作,力促项目早日落地,避免项目“走偏”和“变异”。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PPP工作水平。一是要加强宣传。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大力宣传PPP理念、政策,介绍项目情况,进一步增进各级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共识,提高公众对PPP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二是要加强培训。要将PPP的培训纳入各级党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要组织财政、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并组织PPP业务知识考试,不过关者不得上岗。三是要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要组织对咨询机构的培训,并对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发挥财政职能,促进PPP工作规范管理。从财政角度而言,财政部门应立足于职责领域,规范PPP管理。一是把好实施方案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的审核窗口。在物有所值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方面,打造自身模式,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做好PPP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为政府
付费项目统筹安排,为政府决策做好服务。二是理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制度关系,在推进工作中发挥好财政部门作用,特别是在合作环节中资金拨付的各个环节,保证合同履行。三是积极筹建区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挥好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配合政府做好投融资改革工作,推进项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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