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本科论文答辩法律专业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答辩”。
2012年下半年本科论文答辩法律专业的具体时间安排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2012年6月6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寄出。
2.2012年7月1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寄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开始按照《通知一》要求的打印格式撰写论文初稿。
3.2012年8月25日前,考生将按《通知一》要求打印的论文初稿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指导教师。注意:各位考生一定要在电子邮件的“主题”里注明“自考论文初稿,论文编号,姓名”。
注:由于有老师反映QQ邮箱容易产生退信的问题,请各位同学不要以QQ邮箱作为收发邮件的邮箱。
4.2012年9月15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后的论文初稿回复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地修改论文初稿。
5.2012年10月1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指导老师。注意:这次要在电子邮件的“主题”里注明“自考论文二稿,论文编号,姓名”。
6.2012年10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审定后的论文二稿回复考生修改,可以定稿的论文将回复“可以定稿”或“修改后可定稿”或“可行”,收到“可以定稿”或“修改后可定稿”或“可行”回复的考生须上南大法学院的网页查看《201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定稿通知》(具体网址为:—→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并形成论文完成稿一式二份于答辩时交答辩组。未得到“可以定稿”或“修改后可定稿”或“可行”回复的同学需抓紧时间继续修改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直到论文可定稿,未定稿的同学不能参加答辩。
7.2012年11月5日,法学院会将《201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答辩通知》放在网上,具体网址同上,论文已定稿的考生需上网去查看。
8.2012年11月10-11日进行论文答辩,地点: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文科二楼)8-12楼。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请所有考生在这两天不要安排其他事务,以免产生冲突。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考生将取消答辩资格!
祝各位考生论文写作顺利!
201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答辩《定稿通知》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08日
各位同学:你们好!请仔细阅读此通知
你的论文按指导老师意见可定稿,不用再发给老师审阅,各位同学请仔细校对定稿论文中的错别字,并按《通知一》要求论文打印的格式打印(未制作封面的同学请同时制作封面),用A4纸复印二份,来南京答辩时交答辩组使用。
指导老师明确回复“可定稿”或“修改后可定稿”或“可行”的同学可准备定稿论文,未得到指导老师明确回复“可定稿”或“修改后可定稿”或“可行”的同学仍要抓紧时间继续修改论文并发给指导老师审阅,直至指导老师明确回复“论文可以定稿”或“修改后可定稿”或“可行”的回复(到时再上法学院网页查看《定稿通知》)。答辩时间为2012年11月10、11日,我院将于11月5日在法学院的网页上发布《201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答辩通知》,论文可定稿的同学请及时上网查看并根据自己指导老师的答辩时间前来法学院参加现场答辩。(论文未定稿的不能参加答辩)
关于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事宜(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地点),请登录“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网站查看具体的要求(每年的3月初与10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