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公交的考察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交企业考察报告”。
关于赴驻马店等市考察公共交通
情况的报告
2010年9月1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道春带领人大财经委、市交通运输局、公交公司一行10人,先后赴我省驻马店市、焦作市、郑州市、开封市、江苏省宜兴市,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考察期间,听取了各市的经验介绍,考察了各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落实情况,参观了城市公交的场站建设和新投放环保型的公交车辆。通过学习考察,大家一致认为收益很大,体会很深,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看到了不足,学到了经验。同时外市公交快速发展的态势也使大家从思想上受到强烈的震撼,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了城市公交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个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经验 这次学习考察的五个市,近几年公交都有快速的发展,无论是发展理念、发展速度,还是当地市委、人大、政府对城市公交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都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驻马店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2008年财政补贴补偿公交330万元,2009年补贴补偿公交600万元,2010年规划在城区东、西、南、北四个出口,由政府投资建四个公交场
亏损监督评价机制。
郑州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自2006年起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购车补贴,票价补贴每年3000万元,老年人免费乘车专项资金补贴5500万元。今年7月16日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到郑州公交总公司调研,近期增加空调车500台,所需资金有财政拨付。今年8月1日起将空调车票价由2元降为1元,财政补贴7000万元。公交场站建设用地采取划拨形式供给,建设费用由财政提供启动资金1000万元。
开封市对城市公交的做法是:开封市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2006年以来开封市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补贴100万元。但是随着近年来,运营成本逐年增加,公交公司面临着种种困难,为使城市公交事业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汴政【2009】104号)文件,政府每年增加老年人免费乘车专项补贴至300万元。在车辆投入方面,开封市政府近年来对开封市公交车辆更新投入加大,特别是2007、2008、2009年,开封市政府连续三年把提升城市公交运营能力列入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承诺办好的15件实事,累计投入资金2700万元,购买了156台公交新车。今年,开封市政府再次把提升城市公交运营能力列入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承诺办好的15件实事之一,目前已投入1200万元新增
发展观,推动商丘公交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启示
一、公交公司改制与否,其公益性不变。我省驻马店公交和江苏宜兴公交都是改制企业,过去对改制的公交认识不够清晰。通过考察,使大家认识到,公交无论改制与否,其公益性不变,履行政府职能不变,继续承担政府对社会的公益活动和义务,享受改制前与改制后政府给予的一切优惠政策。
启示
二、政府扶持公交发展是关心民生的具体体现。城市公交的基本特性是社会公益性。这一性质不因公交企业所有制的改变而改变,政府扶持公交发展是公共财政购买公交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表现。比如亏损补贴,是公交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质决定的,是政策的补贴。老年人及免费乘车补贴,是惠及民生,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购车投资是政府提供的运输工具,是购买公交服务,改善群众乘车条件,树立城市形象的。场站建设投入,公交场站是政府的,是国家的,不是企业的,公交只有使用权,无处臵权,更不能改变其用途,只是政府提供的公用设施,供公交使用,服务于民。
启示
三、发展公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较低。三是企业负担重。公交承担着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免费乘车义务,而且没有为享受免费的乘车者办理意外伤害险。四是资金不足。我市给公交各项补贴补偿每年共90万元,其中40万元是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远低于我省其它地市。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按照商政办【2007】117号文件规定,“要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收入应主要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但目前落实不到位。六是存在不稳定因素。公交是老企业,人员多,工资待遇低。目前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920元,远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据了解,我市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04元)。近期开封市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封市公交在岗职工人均月增加工资200元,明年7月1日起在今年的基础上,再增加不少于200元,到后年基本达到开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做法,对我市公交职工冲击很大,司机队伍不稳定。
为了商丘公交的健康发展,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了对公交的扶持政策《关于市公交总公司改制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商政阅【2006】10号)。纪要提出“改制后的企业,继续享受改制前与改制后政府给予的一切优惠政策”,《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商政【2007】
枢纽、场站建设,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要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收入应主要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以上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各项资金要测算出具体数额,每年度要支付多少,或将各项补贴补偿及公交基础设施投入资金综合拨付一定的数额,一并纳入财政预算,按年度拨付,以不断改善公交基础设施。
(三)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专项补偿的长效机制。按照商政办【2007】117号文件精神,“对城市公共交通因低票价政策和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残疾人等免费乘车及学生和成年人持月票乘车)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要给予等额的补贴和补偿”。按照商政【2007】27号文件精神,“对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车辆更新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一是对公交企业承担老年人等免费群体乘车,给予等额的补贴和补偿。根据测算,并结合我市实际,应给予公交补贴360万元,今后在这个基础上逐年递增。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人力和社
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任务的完成。要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