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贿赂特点_商业贿赂表现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2:42: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浅谈商业贿赂特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商业贿赂表现”。

浅谈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法则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5年12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要集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2006年2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治理,遏制住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

一、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1996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商业贿赂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即:“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据此,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1)主体是经营者,赌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当然,商业贿赂与其他贿赂都属于贿赂的范畴,触犯刑律的都要给予刑事制裁,但在行政责任上是不同的,商业贿赂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他贿赂要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中,明确了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

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表述。商业贿赂行为的方式主要是回扣。商业贿赂所支付的金额款项通常以伪造财务会计帐薄等非法形式进行掩盖。经营者通常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会务费、讲课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现金或实物,为对方单位有关人员提供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甚至性贿赂,等等。

二、商业贿赂的危害

商业贿赂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严重危害到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廉政制度、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商业贿赂的十大害处:

(一)、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使在经营中坚持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发展。

(二)、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由于它比较普遍地存在于各种商业活动之中,而且往往披着“正当”商业回报的外衣,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和秩序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造成物价虚高,加大群众负担。当前,我国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普遍虚高,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用来支付给予医院采购主管人员的高额回扣,提高了医疗费用的成本,并转嫁到患者身上。

(四)、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

(五)、造成税收流失。出于掩盖违法行为的目的,行贿的经营者做假账虚报成本,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账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六)、破坏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其中通过权力接受了贿赂的人员尝到甜头,有可能依仗已有的雄厚财力,为保官,或为谋取更大权力得到更大更多的商业贿赂,开始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感情投资,从而严重破坏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七)、严重削弱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特别是那些依靠商业贿赂中标的大型公路和市政项目,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为“豆腐渣”工程,使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大打折扣。

(八)、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也使一些外国人产生中国人不守规矩的错误印象。特别是当外资企业或外国公司在我国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外国被查处而在我国得不到法律制裁时,这种正反效应将严重影响国际评估机构对我国腐败程度的印象。

(九)、降低了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商业贿赂对社会公平、公正秩序和规则的腐蚀、冲击,危害极大。”,“当少数人利用‘公权’与不法经营者勾结,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正常的交易方式就没有了立足之地。长此以往,会对公平价值观念形成倾覆,对公正社会心态造成损害。”

(十)、会给安全质量带来很大的风险。不通过正常的招标,有一些企业的技术标准达不到,会使一些产品和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因为我们平常有一些河堤决口、倒塌等等;医药产品回扣会使假冒医药产品盛行,给医药产品的使用带来很大的风险;安全设施、产品采购的商业贿赂,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三、治理商业贿赂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法滞后,缺少一部较高立法层级的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无法满足惩治商业贿赂的现实需要。二是对商业贿赂的行政制裁力度不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商业贿赔的行政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这与商业贿赂可能带来的巨额利润相比微不足道,难以达到处罚效果。三是执法主体混乱。不仅工商机关有权查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赋予其他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执法的权力。政出多门、多头执法,查处标准、执法尺度不一,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水准不高。三是商业贿赂行为比较隐蔽,调查取证难。交易双方在交易时已达成一定默契,在交易时的贿赂无论是现金还是物品的给付,手段都比较隐蔽,基本上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所以在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取证中,执法部门也无法调取到双方行贿或者受贿的直接证据。四是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主义干扰。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经常涉及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利益,四、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责任

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分析,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与刑事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药品管理法》还特别规定,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执业医师吊销执业证书。现行刑法有关商业贿

赂的规定散见于分则第三章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具体包括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164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184条规定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以及第385规定至393条规定的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对商业贿赂犯罪可分别情况,判处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刑罚。

五、联系本职工作谈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

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以八荣为准则,努力查找八耻现象和表现,引导干部职工从慎小事、拒小利、管小节做起,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为当前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积极探索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讲究策略,区别对待,抓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自查自纠。

下载浅谈商业贿赂特点word格式文档
下载浅谈商业贿赂特点.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