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自销和代理利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房地产联合销售利弊”。
助理小方电话及微信:*** QQ:3216232351 房地产自销和代理利弊分析
------------房地产讲师何明
一、自产自销的认识误区:营销工作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龙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一般有两种销售模式:开发商自主销售和委托代理销售。这两种模式的不同比较如下:
一、针对的对象不同:自主销售针对的是营销部门和销售人员,管理琐碎;委托代理针对的是代理公司,合同制约,管理单纯。
二、获利的动机不同:代理商要的是利润,销售人员要的是工资提成。这直接导致对工作的激情不同。
三、人员储备不同:代理商便于调换销售人员乃至经理,自主销售经理和员工的调整都比较麻烦,对销售业绩不满意时人员储备不够,不能及时补充。
四、销售的压力不同:对代理商管理明确,到时间了,任务的完成与否有压力和奖惩的制约;自主销售尽管有目标,但压力最终在开发商自己身上,员工大不了走人,没有什么损失,所以难以严格按照目标实施对团队的奖惩。
五、专业度不同:开发商是资源导向的产业,商业核心是获取资源;销售牵扯的精力较大,会耽误真正的价值部份。而对代理商来讲,多年以来在销售端口精耕细作,能让销售本身价值最快最大化。
六、费用的对比
1、交由代理公司操盘,提成比例加溢价提成,一般会占到项目的总销售额的1.1%-1.5%;自主销售费用比例折算下来一般为5.0‰-7.0‰,单从花费角度来看,自主销售约比代理销售能节约一半的费用。
2、但除了“节流”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开源”,销售的重点不仅是要卖得快,更要卖得贵。销售价格每平方米提高10元的话,增加的都是纯利润。没有激励措施,营销人员仅仅赚取薪资加提成,不会有主动涨价的动力,因此,自组团队,仍需在5.0‰-7.0‰的基础上增加激励空间,否则节约了费用,但没能增加收入,得不偿失。
3、临时组建的团队的操作风险还在于团队协作能力上一般达不到专业代理公司的水平,房产销售毕竟是一项专业度高事项,一旦销售不尽人意,若聘请营销顾问公司的话,顾问费比例一般也要达到5.0‰左右。
综上所述,将项目交由代理公司销售,从管理角度是优于自主销售的,目前万科、保利等一线品牌开发商都在将项目的营销版块专业分工出来,交给代理公司,这是行业发展的趋势,也是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自主销售成本控制好的话,相对代理销售来讲,营销费用相对节约,但对操盘人的专业和团队的要求较高,项目增值部份无法保证。委托代理销售重点在于代理公司的正确选择,选择到了适合的代理团队,不仅能节省企业管理精力,同时还能提高项目的价格增值空间,故代理公司的专业度和诚信度的考查尤为重要。
而作为专业的代理公司,具备了如下优势:
1.将传统的营销部扩张为一间专业的公司,分工更细,人员配备齐全,规模庞大。正规的房地产代理公司都设有专业的产品策划部门、市场调研部门、平面设计部门、销售执行部门以及后勤部门。
2.一个成熟的代理商对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上岗、管理等都有一套系统的执行标准,以此‘标准’来保证销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从而保证销售团队的专业性。成熟的代理商业务量也会有一定的稳定性,代理的楼盘是一个接一个,确保销售人员就业充分。楼盘的销售人员靠佣金来赚钱,当货量充足的时候,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就能较长久地维持,也有利于团队的稳定。
3.代理公司一般在项目前期就介入并实际开展工作,代理商在操作楼盘的时候,往往会花很大力度去调查市场上一些竞争对手的情况;也会不定期通过一些调查问卷做民意调查。收集回来的信息日积月累,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信息库,通过信息库能够比较准确的分析潜在客户意愿,对地产项目前期选址、开发物业的类型和户型选择、准确市场定位、价格定位等多方面有很大作用。
4.成熟的代理商长期直接面对市场,有经营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对全流程代理楼盘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比较熟悉,对市场把握、营销策划和推广有专到的眼光和判断,能弥补开发商的不足。
5.有效的信息搜集、分析和运用能力。代理商通过自身的网络通常会组织定期的市场调查,也会做一些不定期的问卷调查。他们基本上悉知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也了解购房群体的深层次诉求。利用和分析日积月累的信息库,便构成的市场需求的整体概貌。据此-23
助理小方电话及微信:*** QQ:3216232351 随着房地产市场行业分工越来越细化,高档商务物业、商业物业和大型的住宅物业的销售逐渐由专业代理公司来进行,但在一些市场不太成熟的城市,仍有为数不少的楼盘销售还是由开发商自己进行。在四川,已有80%以上的楼盘是由专业代理公司完成的。
1.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的认识误区
依开发商的本意,企业是要永续经营与长期存在,事实上开发商开发物业往往是连续开发和滚动发展,并非一个楼盘做完就了事,因此需要长久地掌握客户资料,不断提高开发商对市场的敏感度。并且自行销售能够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掌握客户需求特点,根据市场动态随时做出应变的决策或及时调整楼盘定位。
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对于生产一般性工业、民用产品的企业而言,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类产品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生产过程中供求关系与产品的使用性能变化关联不大。而房地产产品是一种通过预测未来需求,而现在进行生产的特殊产品,由于所面临的是一个相对狭窄的消费市场因此是高投资、高风险的行业。房地产项目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受政策、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管理水平、资金来源等因素制约,投资成败的不确定性也极大,即使同一区域,地段制约因素也不同。
“定位”就是要事先确定客户在哪里,他们是什么人,他们需要什么风格,需要什么户型,他们在文化品位方面有什么需求,对小区的内外环境有何建议,对住宅结构和装修有何意见等等,是在科学的市场调查之后确定的,对市场风险而言是预防性的,而由销售得到市场信息,再调整楼盘定位,显然为时已晚,是补救措施。作为开发商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对所开发的每一个项目的有效需求去做详细的市场调查,这超越了开发商的职业范围。
在人力资源配置效益、资金效益、时间效益上均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因为区域政治、经济、规划、产业政策、国民收入、时间、地段、周边环境等的不同,所面对的有效需求也不同,所获得的数据没有通用性,也不具普遍指导意义,甚至“成在无知,败在经验”。
要获得企业在市场的长期存在,要扬长避短,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投资受益,必须牢记“有为有不为”。
2.自行销售才能维护开发商的企业形象和品牌的认识误区
许多开发商认为,在销售处售楼,一是卖楼,二是卖服务。只有自行销售才能把发展商、楼盘、服务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加之楼盘并不是售完就了事,顾客服务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代理公司的素质对营销影响很大,代理公司销售完毕仅把陌生的客户交给你(开发商自身的物业公司),这本身就是卖楼和卖服务的脱节。所以自行销售能够长期保证公司物业品牌和发展商品牌少受损坏。
作为专业代理公司,行业形象决定了其行业存在,因此开发商形象、楼盘形象、代理公司形象构成的是一个整体品牌,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与开发商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代理公司在销售策略的制定与执行上,一方面出于对职业操守的追求,对开发商带有“情感色彩”的某些建议,会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据理力争,而不是一味服从。另一方面,由于销售业绩是考察代理公司行业形象的一项“硬指标”,为维护自身行业形象与企业生存的要求,会竭尽全力推动项目的市场运行,同时能将其他专业代理公司的专业优势引进自己的销售环节,以“优势互补”手段获取项目成功。
3.自销成本低的认识误区
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能对销售费用进行控制,有利于降低营销成本;同时,可以节省代理公司的销售佣金,销售佣金虽然不多,但可以克服消费者的心理障碍,为消费者省钱,因此销售成本低。
这其实是一个认识误区,这个成本作为应付报酬是看得见的销售支出,只是“显性销售成本”;而与之相对的是看不见的销售支出,即“隐形销售成本”,这种成本无可估量,即开发商自有资源事实上的已经投入,虽然在形式上并没有支付,但事实上却在付出(人力、物力、财力、精力以及与市场需求脱离、销售操控失误等所造成的资金回笼迟缓、销售积压、拖延导致的资金利息、资金利润率降低等),并且随着销售周期延长隐形销售成本将越来越高。
作为开发商,由于企业性质、管理模式等机制性因素的限制,加之要对整个开发过程进行全程运作,往往不能、也很难成为非常专业的销售专家。因此,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缺少预警性的把握和随市场变化而变化的市场应变能力,尤其把握市场时机、提高资金收益水平、降低操控风险、获取市场最大收益等能力几乎没有。不仅坐失良机,导致销售周期延长,减缓资金回笼速度。显而易见,随着销售时间延长,资金利润率降低,边际成本将迅速增大,其销售总成本将远高于专业代理公司。
此外,代理公司的销售佣金,并不是置业者的钱,而是开发商为代理公司的让利,并且这个“利”只是代理公司为开发商降低销售成本、提高资金利润率等带来的销售增值利润的一部分。
助理小方电话及微信:*** QQ:3216232351 专业公司的专业优势,使其抓住市场机遇的几率增大,加之其市场化的操盘手段、管理方式、与开发商的合同关系、与收益密切相关的企业信誉等,故能相对地缩短销售周期,加快资金回笼速度,能较好的处理时间与收益的关系,事实证明,与自产自销相比,委托专业公司销售,边际利润高、销售总成本低,资金利润率高。
7.大开发商代理、自销各异
跟踪研究发现,开发商为保持市场的核心竞争力,逐渐把一些业务外包出去。如万科、恒 大、鲁能2008年楼盘代理比例分别为97%、100%、86%;保利、金地的楼盘代理比例分别由 2007年的54%、41%,增长到2008年的88%和79%。不过,有些规模较大的开发企业,因其发展之初就创立了自己的销售队伍,并在市场磨练中不断成长,所以这些企业一直以来延续了楼盘自销为主的经营模式,如绿地集团、招商地产、龙湖地产、中海发展、万通地产,2008年的楼盘代理比率分别为6%、5%、29%、18%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