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合同制消防员考评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怀宁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怀宁县合同制消防员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制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完善合同制消防员考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督促队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纪守法,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合同制消防员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意识,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合同制消防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管理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是全市合同制消防队伍日常管理的辅助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合同制消防队员和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
第三条 为完善合同制消防队员考评激励机制,正确评估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工作实绩,在实施目标管理考评、奖惩过程中应以事实为依据,奖励全面衡量,惩戒慎重实施,做到及时、公开、公正。
奖励加分标准
第四条 受到公安部消防局、总队、支队以上通报表扬的,加10、5、2分;
第五条 受到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表彰的,每次分别加5分;
第六条 评为优秀党员的加3分,评为优秀团员加1分;
第七条 在总队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或班(组)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第八条 在支队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或班(组)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第九条 在灭火救援中,表现勇敢,作用发挥明显的加1-5分;
第十条 能够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制止或上报的加1-5分;
第十一条 积极参与部队建设,发挥主人翁作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加1-5分。
第三章 扣分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制消防队员扣分标准
1、夜间值班员:
(1)、对夜间值班合同制消防队员,即值班当天晚上22:00-7:30交接下班轮休(如未按时间到达交接的有一次扣5-10分,2次以上予以辞退)。
(2)、夜间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节日、重大事故等特殊情况,执勤力量不足时,调集备勤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接到任务后必须立即赶赴指定区域。(如接到通知后未到的一次扣5-10分,2次以上予以辞退)。
(3)、凡下班队员,在下班后违反治安、交通管理规定,未造成后果的,按照考评考核扣10-20分,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4)、夜间值班队员不享受年休假,工作期间无请假。
(5)、其他管理规定均参照以下扣分标准执行。
2、一日生活制度
(1)、违反部队条令条例、一日生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每次扣1-5分;
(2)、队员不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另有规定外)、每发现一次10分。
(3)、队员在操课、执勤、学习期间禁止佩带手机,熄灯后禁止使用手机、说话影响他人休息,发现一次扣5分。
(4)、对无故不参加中队训练、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经教育任然不改的报上级严肃处理。
(5)、未履行职责,有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一次扣5-20分。
3、执勤备战、灭火救援:
(1)、班长对本班人员值勤器材装备(包括营区设施)发生故障、损坏、丢失,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更换、补充而影响值勤备战、灭火救援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次班长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班长扣15分。对直接责任人扣15分。
(2)、未组织本班人员擦拭保养车辆器材装备,有一次班长扣5分,对直接责任人扣5分,造成后果的,有一次班长扣10-15分。
(3)、在各级战备检查中由于个人原因,影响本单位成绩的每次扣5-10分;
(4)、班长对本班人员执勤任务分工不明确,导致在灭火 救援中贻误战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次班长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一次班长扣30分。
(5)、听到出动信号,未随车出动人员,有一次扣5-10分;对无故不上车的队员一次扣10-20分。
(6)、在灭火救援中未按规定着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10分;
(7)、在灭火救援中因言语、行为不当的,而损害消防部队形象的扣10分;有直接责任且影响较大的予以开除,4、卫生责任区:
(1)、中队所有卫生责任区分到班,定人、定位落实责任制,对打扫不彻底,内务不符合要求,物品摆放不定位,被子摆放差的除督促改正外,每发现一项扣2分。
(2)、餐厅及操作间卫生由值日队员和炊事员负责,对打扫卫生不彻底的除立即纠正外、相关责任人扣1-5分。
(3)、在休假期间,要及时找好替代人员,做好卫生区交接工作,交接后卫生区由接替者负责,若责任落实不到位按上(1)内容落实。
5、通信值班:
(1)、通信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有事需离开值班室必须找人代班、代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如不坚守岗位,否则发现脱岗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严肃处理。
(2)、值班员要保持通讯器材良好,通讯畅通(每天检查),反馈信息迅速、准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由于值班员人为因素而引起不良影响的扣5-10分,造成后果的追究值班员责任。
(3)、值班员要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每检查不合格一次扣1-5分.(4)、通信员未履行职责,而导致接警失误贻误战机的;未能及时正确地将上级通知精神进行传达或汇报;通信器材损坏等,每次扣1-5分;
6、队容队纪:
(1)、影响部队内部团结或与地方群众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0分;对于待人待物,不文明用语,不注重礼节礼貌和消防部队形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队员必须保持仪容整洁,除午休或就寝外,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保持队容严整,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分。
(3)、禁止在寝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分。
8、勤俭节约:
(1)、必须做到节约粮食、用水、电、气。做到随手关水、关灯,空调视气温(由中队决定)开放,房间无人禁止开灯、空调。熄灯后禁止开灯(除出警外),否则每发现一次,在位人员扣2-5分,若房间无人员 全班每人扣2-5分。对不节约水、电、粮食的(剩饭乱到)等,发现一次扣10分。
9、请假销假、休假:
(1)、队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中队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按时归队销假,未按时归队的视情况扣2-10分;工作日禁止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除外),对不按规定请假、不假外出的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开除处理。
(2)请休假要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否则每1次扣10-15分。
(3)、队员休假不得超假或逾假不归,每超假1天扣10分,超过3天不归作开除处理.(4)、在休假、休息期间中队有事须招回的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10、爱护公物、遵守纪律:
1、违反“五条禁令”,予以辞退。
2、无故损坏公物除赔偿外,每次扣5-10分,影响恶劣的,并视情报上级严肃处理。
3、对打架斗殴、赌博、盗窃、严重失职、违章肇事、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敷衍了事、情节轻微的,每次扣5-10分;屡教不改,造成较坏影响的人员,作开除处理。
11、中队赋予其他岗位履行职责不称职者每次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