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示范性职业院校”。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建设项目的通知
粤教高〔2007〕145号
各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精神,实施“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一五”期间,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分期分批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现将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是列入我省“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的重点项目,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将20所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办学条件好、特色鲜明、改革成效大、教育质量高、社会认可程度高、毕业生就业率高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带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建设,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快发展,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大众化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以此作为目标和动力推动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着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并对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评审标准”(见附件1)确定学校是否申报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要制定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积极筹措并落实经费,制定并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把示范院校建设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设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将分3年每年确定6所左右高职院校进行立项。建设内容包括:
(一)加强素质教育,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点,以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高的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素养、较强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信息采集分析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等职业生涯关键能力为目标,将素质教育内容融入专业教学课程体系,新型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二)选择5个以上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并围绕我省工业九大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作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形成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体系。
(三)“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聘任具有行业企业工作背景和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专业带头人,聘任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能工巧匠担任专业骨干教师,专任教师中大部分有企业工作经历,实践教学能力强,形成以课程为基本教学组织形式的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
(四)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校企合作,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改善生产性实训条件,注重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有机衔接和融通。
(五)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教学标准,形成以专业核心课程单元模块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学习评价为一体的课程教学包。
(六)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构建融“教、学、做”为一体,教与学互动,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
(七)改革教学管理模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体现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理念的学分制管理模式。
(八)改革考试制度与方法,建立形成性评价与综结性评价相结合,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学习评价体系。
(九)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的实施,重点建设专业毕业生大部分可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十)建立国际合作办学的有效机制,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方法、模式与手段,引入国际行业通用标准,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加强与企业的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
(十一)积极拓展为社会服务的功能,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企业员工开展职业培训,为社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十二)积极开展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乡之间高职院校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本省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保障措施
省财政将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重点支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学校举办者要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给予
相应的经费支持,并保证足额到位。项目院校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达到建设计划的要求。
四、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是我省独立设置并已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高职高专院校。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
1.学校有良好的办学条件,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04〕2号)关于高等职业院校监测办学条件指标要求。
2.学校的举办者高度重视,对该项目的建设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保障。
3.学校在办学理念、发展定位、办学方向、领导能力、综合实力、资源整合与利用、教师队伍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学生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养成、产学合作、质量保障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三)已列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学校可自动列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但学校须明确承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任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3年内有以下违规办学情况的不得申报:
1.受教育部红、黄牌警告的;
2.有违规招生行为的;
3.有虚假宣传行为的;
4.有违规收费或乱收费行为的;
5.在省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五、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程序包括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议、公示和公布结果六个环节。
(一)各申报院校按照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组织撰写申报材料并按时间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
(三)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审议通过专家论证的材料。
(四)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对审议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确定并公布首批立项建设院校名单,同时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
六、申报要求
根据我省“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精神,“十一五”期间,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将分年度进行,2007年开始实施首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高职高专院校以自愿为原则申报项目,申报首批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须于 10月 30日以前上报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分项自评报告和项目申请书等材料(一式15份)。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念香、张坚雄,电话:37628925、37627715,电子邮箱:qibajiu@126.com。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苏凤玲,电话:83170332,邮箱:jkw@zslib.com.cn。
附件:1.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评审标准
2.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