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可以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可以参与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中“借助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等专业力量,提高确权登记发证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可以让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参与此项工作,从而解决国土资源地籍管理部门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可以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如:
一、指导土地权利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指导土地权利人提交土地登记申请相关资料;
三、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登记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录入土地登记信息;
五、完成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但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协助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工作,不属于土地登记代理行为,不得向土地权利人收取代理费。参与此项工作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
协议,协议中要明确规定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质量要求、权限范围、完成时间和所需费用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