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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关于创建平安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综治委,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创建最平安城市的目标,深入推进平安邢台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群众,在打击犯罪上做到最“严”,在防范工作上做到最“优”,在化解纠纷上做到最“快”,在强化基层上做到最“实”,在主动服务上做到最“好”,不断提升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水平,把平安建设成果转化为提升我市形象的品牌优势、吸引外资的环境优势、实现追赶跨越的竞争优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2至3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跨入“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行列,2至3个县(市、区)跨入“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行列,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标准,5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全市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标准,涌现出一大批平安机关、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等,积“小安”为“大安”,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让群众自愿拆掉防盗网,商户主动去掉卷帘门,使邢台成为全 1 省乃至全国最平安的城市之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基层党、政、群和信访、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等方面力量,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交办督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
(二)强化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相结合,重点打击黑恶犯罪、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状况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
(三)推进城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技防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市区技防建设整体规划,采取政府投入、社会赞助、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数字化城市建设二期工程(天网工程)今年底前完成,实现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三期工程整合全市技防资源,确保明年6月底前完成。加强源头管控。对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市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批把关,凡未规划技防、社区警务室、社区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的住宅小区,一律不予审批开工,确保住宅小区技防设施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发挥公安巡防主力军作用,完善以“信息主导、网格布局、专业巡控、扁平指挥、规范运作”为核心的市区主次干道大巡控工作机制,今年在所有县城和重点乡镇启动、实施,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社区有联防、内部有技防”的大防控格局,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人行、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七里河新区等)
(四)提高社区治安防控水平。夯实社区管理基础,加强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建设,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规范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组织,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推进社区 3 网格化管理,做好相关设计、布局、实施以及网格化管理人员的组建、培训等工作。扩大社区技防设施建设覆盖面,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有关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要依据小区管理类型、现状和治安防范隐患,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切合实际的技防建设方案并抓紧实施,加快现有社区技防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社区巡防力量,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直接领导,派出所业务指导,整合城区巡防队伍力量,同时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引导学校、厂矿企业等组建护校队、护厂队等自防组织,大力推广社区联防、楼院协防、邻里守望等居民自防形式,在各个村居、生活小区组建义务巡逻队、平安志愿者等巡防队伍,实施昼夜巡逻,及时发现治安问题和隐患,防范各类案件发生。整顿和加强物业管理,发挥物业部门在治安防范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综治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邢台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等)
(五)加强重点领域治安管理。切实管好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交通和消防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正气,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 4 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等)
(六)完善单位内部安保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保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完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加大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设施投入,有效落实值班守卫等治安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各类治安隐患,维护好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秩序,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其中学校内保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医院内保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七)营造平安创建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城市活动的决策部署、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并在媒体开设“我为邢台平安做贡献”栏目,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平安邢台人人有责、邢台平安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等)
(八)强化平安创建工作保障。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平安城市工作经费列入专项预算,加大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建设的资金投入,解决好城区专职巡防队的工资经费问题。人社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组 5 织招募一批专职巡防队员和协勤辅警,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平安城市活动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整体布局,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推进平安城市建设。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决定成立邢台市创建平安城市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对创建平安城市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整体活动方案和具体标准,及时掌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分析治安形势,提出具体应对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督导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指导和推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建立健全基层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加强 6 督查考核,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实行上级领导机关与基层单位对口挂钩联系,综治成员单位联系挂钩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做到人力、财力、精力向基层倾斜,确保平安建设活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三)严格检查考核。要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把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市直各部门既要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创建活动,又要接受所在区(县)创建领导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治安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创建措施不落实,社会矛盾激化、治安混乱,群众缺乏安全感,以及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视情予以“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