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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
临朐县海浮山医院
LIN QU XIAN HAI FU SHAN YI YUAN
临朐县海浮山医院是二级综合性医院,有主治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20余人,床位500张,拥有CT、数字化X光拍片系统,电子腹腔镜、电子胃镜、数字胃肠机、彩色多普勒等先进检查设备、血液透析机、碎石等治疗设施。专业范围:消化呼吸内科:3336140心血管、神经内科:3336110糖尿病肾病科:3336115感染性疾病科:3336154骨科:3336138普外科:3336141神经外科:3336505妇科:3336119产房:3336136儿科:3336101新生儿科:3336772血液透析科:3633098眼科:3336153耳鼻喉科:3336191口腔科:3336132皮肤科:3336123康复科:3336149检验科:3336126放射科:3336127超声科:3336128
临朐县海浮山医院布局平面图
门诊病人就诊须知
一、我院门诊一年365天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二、我院为无烟医院,请勿吸烟。
三、我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时请您携带二代身份证到门诊收款处办理门诊就诊卡。儿科患者办理就诊卡时监护人须提供患儿的身份证号码。
四、就诊卡仅限于患者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请妥善保管。在就诊和检查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改就诊卡上患者姓名,因丢失或转借他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担。
五、若您不能确定要看的专业,请到门诊大
厅导医台咨询,导医人员知道您到相关科室就诊。
六、就诊结束在门诊楼一楼门诊收款处打印发票和退出卡上余额。
七、门诊一楼大厅设有当日专家电子滚动屏,您可自行选择或请导医人员帮您推荐医生。门诊专家可能因紧急手术、急会诊、抢救病人、应急任务等原因临时有变动,为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挂号当日有效。
八、门诊一楼大厅导医台提供轮椅、开水等多项便民措施。如您需要帮助可与导医人员联系。
医卡通使用须知
1、为方便您就诊,我院实行医卡通模式,此卡含有持卡人的相关就诊信息,仅限本人使用。
2、如您初次就诊,可持二代身份证到门诊收款处建卡挂号,未携带身份证者需先填写《患者信息登记表》,填表时请您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建卡时也可同时挂号,并充入一定金额的预交金以方便您在院内就诊,减少排队次数,有效减少您的就诊等候时间。
3、卡内余额充足时,医生开具医嘱后直接到各执行科室划卡计费做相关检查、检验、治疗;处方可在药房划卡计费后直接取药。如卡内余额不足,请您先到收款处充值。
4、在挂号收费窗口办理缴款业务时,请注意保管好收款回执和预交金收据,并核对姓名、所缴金额和卡内余额等信息。就诊结束后请到一楼门诊收款处集中打印发票和退出卡内余额,余额不退者下次就诊可继续使用。
5、就诊卡含有您的诊疗信息和资金,请妥善保管。此卡长期有效,每次就诊时请随身携带,如遗失请持有效证件,并提供建卡时相关的注册信息,到收费窗口办理挂失、补卡。
住院病人须知
新农合病人须知
医保病人须知
登记备案,持加盖“社保中心”章一份到住院处办理联网手续,属报销范围的,按普通医保报销。
一、住院病人持住院卡片、身份证、农合本或医保卡到病房楼一楼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二、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将过多的私人物品和贵重物品带入病房。
三、请您自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吸烟,不随地泼水,不向卫生间乱扔倒杂物。
四、保持病房安静,不在病房内高声喧哗;不乱串病房,避免形成医院内交叉感染。
五、请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请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未经医护人员批准,不能到医护办公室翻阅病历,不能进入治疗室,住院期间不能随便离开医院。
七、每天上午8:00-10:00、下午2:00-4:00是查房、治疗、护理时间,请您不要离开房间,家属尽量减少探视。
八、住院期间请您及时交款、以免影响您的治疗。对住院费用有疑问,可对照一日清单到住院处或到护士站查询。
九、请您妥善保管好住院押金单据,出院时持出院通知单及押金单到住院处结账后,将出院通知单及结算单报账联交护士站。
十、办理住院手续后,请正确填写姓名、年龄等信息,留好联系电话,以便于随访。
1、新农合病人入院后,首先出示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您的新农合身份,以维护您的切身利益。
2、新农合病人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24小时内持农合证、住院卡片、身份确认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医院新合办将信息上传入网。
3、新农合结算中心工作人员查验相关资料(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后,登记、上传信息,并在住院卡片右上角盖“农合”章。
4、外伤等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疾病所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
5、病人到相关科室住院后,一定要向科室护士长出示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以便护士站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按新农合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6、新农合病人出院先到住院处结账,携带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临朐县新农合住院病人确认单、病历复印件、农合本《医保新农合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知情告知同意书》,到新农合结算窗口结算,即时报销。
新农合院内咨询电话:21081、医保病人入院要出示身份证、社保卡,住院期间,病人随身携带社保卡、身份证,以备随时检查。
2、参保人员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24小时内持住院卡片、社保卡、医保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医保住院通知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住院处留存并及时联网,另一份送科室护士站留存。
3、医保病人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病房,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检查时不见参保患者,该患者发生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4、住院治疗结束后,持科室填写的“出院通知单”、医嘱单复印件、病案摘要、《医保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知情告知同意书》到住院处结清住院费用,在单位及时缴费的情况下,个人只支付应自负部分。
5、如因参保单位未及时缴费等原因致使联网结算时出现“暂缓”,先由医保住院病人全额结账,并在病案摘要、费用明细上加盖“定点医院”公章,准备好所需报销材料于每月1-5日将材料上报县社保中心,所在单位缴足医保费后,由县社保中心给予审核报销。
6、医保外伤病人住院,医院医保办先到病房调查核实后,接诊医生填写《外伤住院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知情家属立即持上表到县社保中心
7、医保工伤病人住院,由病人所在单位立即联系县人社局监察科(3115529)和工伤保险科(3218841)备案,然后到住院处办理联网手续,医保办联系工伤保险科给予手工确认,病人出院与医院全额结算,后携带材料报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由工伤保险科给予认定审核结算。
医保院内咨询热线: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