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社区工作经验材料_律师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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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 积极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福田区司法局

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福田区经济发展、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大局,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从2006年5月开始,全面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社会各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推进了法治城区建设,为构建和谐福田、效益福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赢得了基层人民群众的如潮好评,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下面我将近年来福田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

一、采取切实措施深入推进

我局把组织广大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好律师队伍的职能作用的高度,把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深入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6年5月,福田区政府召开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动员会,区领导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区政府办公室以福府办[2006]55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福田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经过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固本强基工作。广大律师也深切认识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有利于培养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利于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有利于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思想认识的提高,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周密部署,规范推进。福田区紧紧把握律师行业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内容和方式、准备工作、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的结对服务按照延续历史、坚持就近的原则作了统筹安排。各律师事务所分别与挂点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签订《福田区律师事务所“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明确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门牌标识、律师在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证、工作台牌和法律服务联系卡,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奖励制度以及情况通报制度,形成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长效机制,保证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规范开展。

(三)夯实基础,立足基层。街道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和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与街道各职能部门、社区有着更紧密的联系,在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居于重要的位置。福田区积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牢司法所基础,充分发挥街道司法所的能动作用,各街道司法所为律师走进社区牵线搭桥,配合区司法局积极协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律师进社区提供工作场所、办公设备,在社区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具体协调安排、组织落实律师进社区的时间、内容等工作,为有法律服务需求者及时提供联络或转介服务,确保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四)协调督促,因势利导。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困难,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效。区司法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所长工作交流会、不定期召开律师所主任联席会,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听取意见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的要求、措施。区司法局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律师工作特点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律师定期坐班的硬性规定,允许律师与挂点社区协调沟通采取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紧急事件随传随到等更为灵活的方式开展法律服务。针对个别律师所与挂点社区关系合不来、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区司法局及时调整了挂点安排,重新确定挂点律师所和挂点社区,保证律师服务在社区的全覆盖。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福田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作用和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为开展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自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福田区每年都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在《福田信息》、《福田司法信息》等内部刊物上的宣传报道更高达数十篇次。广泛的宣传有效扩大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影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性,争取了律师的积极性。

二、积极引导律师为社会服务

福田作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及执业人数最集中的地区,如何科学有效地发挥律师作用,一直是各级部门负责人思考的问题。福田区委书记李平一直高度关注辖区律师业的发展,一再强调“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区、和谐福田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律师作为一种中介性质的高端服务业,不仅为福田发展高端产业所必不可少,其本身也是高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行政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快法制政府的建设步伐。”区司法局充分利用辖区律师资源优势,积极整合律师力量,努力搭建业务平台,结合福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一)引导律师为基层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福田区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组织律师深入街道社区,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投身法制宣传、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援助等,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此外,挂点律师还积极参与街道上访案件涉法问题处理、行政诉讼应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法律巡回讲座、基层维稳、街道联合执法现场涉法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现场配合调处、群体性事件现场疏导配合、业主委员会成立与换届、为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据统计,自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以来,全区8个街道,94个社区和15个集体股份合作公司都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覆盖率达到100%。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以来,律师进社区累计1.2万多人次,举行各类法律咨询活动412场,接待群众咨询8万多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96次,单独或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23宗,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力维护了街道社区的和谐稳定,对基层街道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二)引导律师为辖区企业服务。区司法局引导律师所主任联席会在区总商会挂牌成立了“福田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送法进企业,建立了定期法律服务咨询工作制度,每周由各律师所轮流派律师到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同时专门发出相关的指导文件《关于律师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到目前为止,共有185名律师为企业解答涉法咨询316宗,到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31次。如2008年初,辖区某民营企业因内部经济纠纷出现问题,向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出要求协助解决的申请,承办律师依法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使该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整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及时、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引导律师为弱势群体服务。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受指派律师都能从大局出发、不计较报酬、毫无怨言地热心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辖区律师共承办了1176宗法律援助案件,无偿为辖区50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稳妥处理了涉及复杂的公共利益问题,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四)引导律师为政府工作服务。从2005年开始,区司法局与区信访办经过协商,建立了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2005~2007年,辖区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共152人次,成功协助信访部门解决各种缠访、越级上访等案件9宗,为涉法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56份,参与突发性和群体性案件的调处21宗。特别是在2008年的区领导“大接访”活动中,共有137人次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妥善解决信访案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区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形式,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仅在2007年,政府法律顾问就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3件,审核区委区政府重大合同和规范性文件34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和信访事件12件,参加有关重大问题协调会28次,为行政复议案件审核把关10件,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书50余份。如在区公安分局公开处理卖淫嫖娼人员而引起的新闻舆论争议事件中,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剖析,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处理意见,妥善地解决了这一事件;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律师除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以外,还应邀参加与拆迁有关的工作会议,参加与被拆迁户的谈判,代理参加与拆迁相关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活动,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支持,从而保证了福田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有序全面推进。

三、成效明显多方共赢

广大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身份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党委政府有了好参谋好帮手,基层群众得到了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也通过提供无偿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推动了有偿法律服务,开拓了法律服务新领域。

(一)有力推进了法治城区建设。广大律师通过坚持不懈地向社区各方提供法律服务,拉近了律师与社会大众、法律与社会生活的距离,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党委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执法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正在成为福田区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行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蔚然成风。街道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和社会生活中,日益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更加重视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老百姓遇事能首先想到找律师,而不是想到要找关系摆平事端,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城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2007年,全区有20个社区通过了省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审查,54个社区通过了市级平安和谐社区审查,77个社区被评为区级平安和谐社区。2008年,皇岗社区、莲花二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福田区连续多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检查考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有力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广大律师以不计报酬的辛勤付出、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许,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有了很大提升。2006年底,福田区人大换届选举,专门设立了律师界别选区,在律师队伍中选举产生两名区人大代表。2007年1月22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首次律师代表建言献策座谈会,虚心听取与会的13位律师围绕依法治区主题对福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真知灼见,作为区委区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时的重要参考。2007年11月,区政府颁布了《关于推进辖区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提出九条措施扶持辖区律师业做大做强,开创了地方政府出台文件扶持律师业的先河。

(三)有效拓展了律师的服务领域。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自觉将律师工作纳入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去,争取优惠政策和经费保障,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努力实现通过无偿服务推动有偿服务,逐步把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由以律师提供无偿服务为主,转化成政府向律师购买法律服务政府。有关部门也从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深切认识了律师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等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了“花钱买服务”、“花钱买稳定”的观念,舍得花钱购买律师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力度,拓宽了律师服务领域。区政府、各职能局、各街道办事处基本都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08年,全区各街道陆续与律师所签订了由律师事务所总揽承包办事处辖区涉法事务的服务合同,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引进律师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7个街道购买法律服务费用达68万元;区委区政府拨款280.8万元,专项用于向律师所购买法律服务,由律师所采取外包调解业务形式,在辖区13个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完善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今年2月,同样采取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驻福田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正式挂牌运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采取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方式提供服务的工作,也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条不紊地展开。此外,律师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使社区居民和劳务工能非常方便地得到正规律师的帮助,有效抑制了非法执业人员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活动,净化了辖区的法律服务市场,促进了律师业务量的增长。福田区在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相差很远。我们决心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更加谦虚谨慎,更加努力工作,进一步的开拓创新,探索前进,为福田法治城区建设、为深圳“一区四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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