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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中国文化的基本态度
短短几年间,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便已经历了一个从热爱肯定到批判否定的过程。几年以来,由儒及道,由道及佛,在传统三家的领域里多少看过一些重要文献,偶尔也会涉及法墨诸家。后来开始接触西方哲学后,两方在我的脑子里并行不悖。随着对西方哲学的慢慢深入,开始有了偏向。不用说,自然是偏向西方。
会发生这个变化的主要原因,现在想来,应该是出于自己越来越在以西方哲学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中发现的“普世价值”。这些“普世价值”,便是支撑起近现代欧洲社会的核心价值,如“自由”、“民主”、“理性”、“尊严”、“人权”等等。这些概念初看起来,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或多或少也都有所体现,但两者的精神实质却可谓天差地别。这里当然不想进行具体的辨析,这是博客中其余文章的任务。
这里想说的是,再伟大的思想家都有自身的历史局限,远在上古的中国圣人自然也不例外。他们不可能有几千年之后的近代社会的价值取向。问题出在后人身上。我们太喜欢把先哲描述成十全十美、高瞻远瞩、功德圆满的“大成至圣”,臆想所谓的古老智慧可以永远为后人亮起明灯,乃至解决现时代的一切问题。这碗对个人而言的“心灵鸡汤”,这副对天下而言的“治世良方”,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们要做的,只是学习学习再学习。这样的一种夸张,不是“神化”,倒更像是“妖魔化”。因而,我在文章中常常所持的敌对态度,与其说是针对这些古圣先贤的,远不如说是指向作为后人的我们的。
中国学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或是自卑,或是自大,又或许两者本是一回事,总是将一些完全不相干的东西说成“古已有之”,似乎几千年以来我们一直实践着西方人从近代起才树立起来的一些基本原则,甚至比人家眼下实践得更好,此其一。其二,一看到西方人自己也批判自己的文明,我们就开心得不得了,急着大喊自家的“心灵鸡汤”、“治世良方”可以拯救世界。其实,自我反思一直是西方文明得以进步发展的内在动力。无论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德里达,都大
有把西方文明一锅端的架势。不像我们,对“经典-圣人”碰不得摸不得。“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连小朋友也知道的那么简单的道理,不知为何,我们的一些学者、大学者似乎未曾听闻。
或谓“恋古”现象不独见于中国,西方大哲如尼采、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列维纳斯等人也都有这个倾向。不错,就曾有一个美国学者批评伽达默尔平日里读书非两千年以上的不读。乍一看,似乎是这样,尼采要回到前柏拉图,海德格尔要回到前苏格拉底,莫不是以古为尊。同其余价值概念表面雷同、暗里悬殊一样,这里也有实质性的差异。人家是“主-主关系”,是“自由(者)关系”,我们是“主-奴关系”。“自由(者)关系”体现为“我”与“他者”间“平等”的“对话”关系,而“主-奴关系”则取消了“我”的“主动权”,“被动”地以“他者”之是非为是非。前者“讲道理”,后者“蛮不讲理”。于是,前者开拓创新,后者固步自封。这其间的差异,想来还是明显的。一些西方学者对东方文明表现出来的兴趣,也应作如是观。我们老把“他者”的“对话”看成是向“我”的“学习”,乃至“俯首称臣”,岂不愚蠢?
由“恋古”而“返祖”,这些看似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实则才是真正阻碍我们的文化进一步发展的罪魁祸首,而不是那些批评者。反之,真正有助于把我们的文化传统发扬光大,使之与时俱进的,反倒是那些批评者,而不是“国学大师”。
在这个各种思潮风云际会、各种文化交流碰撞的时代,还是单独地在某一个话语体系中自言自语,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我们可以把世界文化简单地分为东、西方文化的话,那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各自闭门造车的可能性都不大了。对话,是我们的出路,也是他们的出路。而且,只有对话,才是出路。
在这场“不得不”的对话中,我们理应更为积极,更为主动,乃至充当“发起者”。之所以有这个观点,并不是全然出于我们在经济发展上相对落后因而要主动搭讪的考虑,更有学理上的原因。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或者按海德格尔的说法,“语言”是“存在”的“家”,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不仅仅是我们用来表达“观念-思想-想法”的“外在”“工具”。如果我们认可海氏这一“存在论”语言观的话,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东西方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形同陌路的症结正是在于“语言不通”。限于题目,也限于能力,下面单说我们国家。
众所周知,我们的语言在上世纪的新文化运动时期经历过一次“嬗变”,即由传统的文言文转向白话文,由古代汉语转向现代汉语。在这个工作中,陈独秀、鲁迅、胡适诸位先生功劳最大。正是这一“转向”,让我们看到了语言上“通”的可能性。汉语的嬗变本是个极深的哲学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既非本文的任务,更非我所能,我们只能姑且满足于直接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便是传统的汉语是“非对象性”的,而现代汉语由于在创始之初吸收了大量西文的结构,故接近西文“对象性”的特点。所谓“非对象性”,即文言文的“所指-对象”不似西文中那般“现成-在场”,可以进行明确的概念规定,而只能对之“烘托”式的“描述”、“暗示”、“提示”。古汉语的这一思维特点,社科院的王树人教授谓之“象思维”,清华大学的黄裕生教授谓之“本源思维”。现代汉语正是突破了这一特点。我们借此突破,与处于西方文化深层次的西方哲学有了可对话性。但是相反,对西方人而言,要实现语言上的突破,从而深入理解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哲学就要困难很多了。除了这个“对象性-非对象性”差异外,还有拼音文字与表意文字之间的隔阂等。正是出于这些原因,从学理上说,我们更有积极主动的责任去“邀请-发起”彼此间的“对话”。
应该说,西学东渐的这百余年来,我们的学者一直未曾忽视对异域文化的介绍和研究,但这其中还有一个层次上的问题。
最低层次的所谓研究,是我们常见的那种“比较研究”。通过“比较”,这种研究往往得出一些类似的结论,诸如“中国文化重感性,西方文化重理性”、“中国哲学重道德,西方哲学重知识”、“中国哲学重综合,西方哲学重分析”、“中国哲学重天人合一(主客融合),西方哲学重天人相分(主客对立)”等等。不能说这些结论都错了,但停留于“一眼看穿”的水平,跟学术研究的要求未免相差太远。更何况就“一眼看穿”来说,也还有不少看错了的。类似的“成果”多出于从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学者”之手。他们提出这些似是似非的成果,往往是为了说明还是自己的老祖宗们“棋高一招-技胜一筹”。我们老祖宗们的智慧可以解决西方人现如今棘手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科技问题等等。
当然,在中西文化会通和合的道路上,肯定不止产生这样一些东西。我们的一些前辈学者还是进行过深入探讨的。只要这些努力是“深层次”的,即使并不成功,也能让我们更加看清中西方文化、哲学之间的根本分歧之所在。比如王国
维先生凭他对叔本华哲学的理解来解读《红楼梦》、贺麟先生早年把朱子理学和新黑格尔主义结合起来考虑、宗白华先生以德国浪漫主义精神来阐述中国诗画意趣、牟宗三先生以康德“智的直觉”这一概念来开发中国传统哲学等,都不是徒劳无功的,无论是从正面还是反面,都给我们以很多的经验和启示。
不过,真正结出正面成果的研究,当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没有做过专门统计,只能就自己知道的一些内容来说。首先就是北京大学的张祥龙教授,长年致力于以现象学-海德格尔哲学来开显“中华古学”。按说海氏学说自八十年代起便成为国内学界的宠儿,结合老庄哲学进行研究更是毫不稀罕、随处可见。但张祥龙教授对老庄道家哲学、早期儒学、以佛学为代表的印度哲学等都有细致而执着的深入,让人不管同意与否,都不禁正襟危坐,而不可等闲视之。其次是北大现年耄耋的张世英老先生,以纵横开阔的视野构筑起自己“后主客分离-万物一体”的“境界之学-希望的哲学”。从论文网上看到,张先生最近又在撰写一系列的“中华精神现象学”的大纲,论述中国文化中“自我”的“觉醒”历程,使人不禁感佩老先生果然不愧是沉浸古典哲学数十年的专家。再说中山大学的倪梁康教授。倪梁康教授对我国的胡塞尔研究可谓功莫大焉,从德文直接翻译了很多的胡塞尔著作,且著有《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一书,为理清胡塞尔哲学的有关概念做了大量工作。与我们这里有关的是,倪梁康教授还积极开掘当年由唐玄奘带到中土的佛学“唯识学”中的现象学因素。我们知道,玄奘的法相宗一派所宣讲的“唯识学”不同于中土原有的华严宗、法华宗、净土宗和禅宗诸派,讲究第八识即“阿赖耶识”,已然涉及了“自我”的“统一性”问题。这其中的具体问题我当然不懂,但仅就表面来看,也可以想见“阿赖耶识”与胡塞尔所说的“先验主体”有可互相发明之处。当然我们还不能不提对中国传统文化剑拔弩张的华中科技大学的邓晓芒教授。邓老师紧紧抓住西方哲学中的以“努斯精神”和“逻各斯精神”为核心的“理性”,来反观我们的传统文化,对此作出了坚实有力、锋芒毕露的批判,对我影响极大。
之所以拉拉杂杂绕了那么多,无非是想说,从西学东渐、中西文化会通和合的历程来看,我们唯有不断加深对西方文化、西方哲学的研究和理解,才真正能够使中国文化这棵“老树”开出“新花”,结出“新果”。
同样是重视“实践理性-伦理”的问题,我们不能仅看表面就认为康德哲学
与儒家学说所差无几,更应该看到康德所大力强调的、又是儒家学说恰恰不具备的“自由意志”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道德的“超越性”特点,而不单单是“后天-经验”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们不能停留于因为海德格尔晚年对老子哲学的兴趣,就随意地把海氏解释成一个中国思想家,我们更应该对海氏学说与东方思想的不同处着眼,维持住陌生化的张力,比如因为缺乏“Da”这个维度,老子肯定说不出“语言是存在的家”这种话来;我们要更用心体会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内涵,不要急于用人家的新瓶来装自己的旧酒,觉得人家只不过是把我们早就意识到的“我注六经”、“六经注我”之类展开得更详细而已,甚至觉得还没我们言简意赅。
虽说西方一些大学者对我们文化传统的批评很多是出于误解,但大家作为大家,一定有其格外深刻的地方,他们的意见也不是我们随随便便可以忽略乃至嘲笑的,譬如孟德斯鸠、黑格尔、尼采等人的观点。
当然,我们也不是“为异而异”,真正的“同”也不必讳言,因而我们对晚近的法国大哲列维纳斯的学说就要格外注意。列维纳斯把“自我”贬抑到比“被动”更“被动”的地步而无限地抬高“他者”,由此把“责任”、“服从”等概念提到哲学的核心地位,确实是对西方哲学传统的突破,而与儒家学说相当接近。如此,对列维纳斯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传统。至于列维纳斯认为他这一思路远追柏拉图、近取康德,而无需借助于东方思想,我们也可以对之“真诚”“相邀”。就像文章开头所言,我们在这场“对话”中,理应更加“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