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_华北电力大学办公室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2:16:2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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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华北电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各专业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根据各学科特点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各院系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硕士生应满足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方能申请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应包括所在学科的硕士生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习年限、知识结构及课程设置、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学位论文及答辩工作等方面。

硕士生培养方案应首先由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院(系、所)主管研究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大学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筹)审核,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学生和硕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工作进行审查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技术人才,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善于与人合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所攻读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动向。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应用该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3.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充分发挥导师、学术群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2.可跨学科专业或与有关研究部门、企业联合培养。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硕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关人员协助指导。

3.采用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 1

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4.硕士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采用弹性制,一般为2~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年,论文工作时间1~1.5年。依据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对于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可以允许其2年毕业。

非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四、知识结构及课程设置要求

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硕士生的课程,要重视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提高基础理论课和专业必修课在硕士生课程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硕士生能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补修课三类。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必修课以及专业限选课;非学位课包括非学位必修环节和非学位选修课;补修课是指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门类考取的研究生未修过而必须补修的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

对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但有科目和成绩要求,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一般不得少于2门。对跨门类、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是否需补修相关课程由指导教师确定。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不少于21学分),其中:

公共课(7学分),其中: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考试)

自然辩证法(2学分,考试)

第一外国语(4学分,考试)

基础理论课(不少于二门课程,4学分)

专业必修课(6学分,考试)

专业限选课(不少于4学分, 考试)

(2)非学位必修环节(6学分),其中:

科技文献检索及科技写作(1学分,考查)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考查)

实践环节(2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1学分,考查)

(3)非学位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各门课程的学分应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学生所需的平均学习时数合理折算。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外,其余课程一般以20学时折算成1学分为宜。在一般情况下,一门课程以2学分为宜,最多不超过3学分。

研究生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仅要建立必要的评审制度,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同时还必须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因此,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身份(如果是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撰写一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进行学术交流。

2.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大型课外科技作品或学术竞赛中获鼓励奖及以上一项。

3.在省(市)级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一项。

4.获学校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一项,本人排名在前5名。

5.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励一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一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一项。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在学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在职培养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硕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上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六、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制定培养计划

导师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制定出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核,系(所)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筹)备案。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系及研究生院(筹)备案。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1)硕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优先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力争能解决较为重

要的工程实际问题。

(2)硕士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的前十周内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不含图表),其内容主要包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选题报告中引用外文文献应不少于十篇。

选题报告会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评审。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

评审通过后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筹)备案。

3.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第四学期前三周内进行论文阶段中期检查,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依据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对于优秀的学生可以由个人提出申请、导师及所在院系批准允许其2年毕业。硕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可与学术报告会统筹安排。

4.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6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5.实践环节

硕士生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或专业生产实践。实践环节完成后必须填写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报告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七、学位论文及答辩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硕士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使硕士生在科研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

5.硕士生在学期间,需根据学校对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和所在学科的有关规定,达到要求,方可要求审议学位。

本基本要求在2004年6月24日召开的华北电力大学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讨论通过,自200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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