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竞争上岗笔试试题及答案解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竞争上岗笔试题及答案”。
公安机关竞争上岗笔试试卷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解析】错误。本题混淆了公民与人民的概念。《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它相对的是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人民是政治概念,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它相对的是敌人;第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仍属于公民。
2、李某听说王某外出,遂于某日凌晨潜入王某家行窃,忽听外面狗叫,以为是王某回来,心中害怕,未窃得财物即匆匆逃出,李某的行为属犯罪中止。(×)。【解析】错误。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
3、王某与李某有仇。一日,王某趁李某不在,将一包砒霜投入李某的水杯内,李某饮后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解析】错误。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投放危险物质为手段杀害特定的人的犯罪的区别,关键在于看投放的危险物质的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公、检、法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只能由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解析】错误。取保候审属于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应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
5、扭送也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之一。(×)
【解析】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9条、第61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第六十三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种权利,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6、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解析】错。安全法第25条第四款规定“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7、公安机关决定罚款处罚,200元以下可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解析】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伍佰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对比记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8.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解析】对。《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原文。记忆对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0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9.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解析】错。刑事强制措施见第5小题解析。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强行带离现场属于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10、甲为了达到杀死乙且自己不负刑事责任的目的,让邻居小孩丙(13岁)用刀将乙杀死,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错。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因为丙13岁,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故两者也不是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1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必须是交通运输人员。(×)
【解析】错。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不论是交通运输人员,还是非交通运输人员,只要行为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主客观条件,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都可能。2005年,上海首起以行人作为交通肇事罪主体公诉的案件在浦东法院庭审。还有,如果是单位的领导、车辆的承包人等司机的上级主管人员,强令司机违章驾驶、强行超车,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直接驾驶机动车的这些主管领导或者承包人,仍构成本罪主体。
12、交通肇事罪属于结果犯。(×)【解析】错。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只有出现法定的危害结果时,才构成犯罪!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和举动犯是划分直接故意犯罪既遂形态的划分方法!过失犯不在其中!结果犯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危险驾驶罪属于危险犯,不需要危害结果的出现,危害结果只是决定量刑轻重的因素之一。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如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13、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只能和主刑一起适用,不能独立适用。(×)
【解析】错。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14、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X)
【解析】错。甲的行为仍构成故意杀人罪。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打击错误。甲欲杀人,也杀了人,虽然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甲欲杀乙,而杀了丙,但是乙、丙两个人体现相同的法益。故仍按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处理,而不是按对乙故意杀人罪未遂和对丙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1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缓.(X)
【解析】错。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不得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
16、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解析】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7、刑事诉讼活动中,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解析】错。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18、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各种证据,证实无罪的证据不必收集。(×)
【解析】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19、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所有提问都必须如实回答。(×)
【解析】错。刑事诉讼法第93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0、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解析】对。刑事诉讼法第51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例如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就是拘役并处罚金,所以对行为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适用此条款项。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解析】错。《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22、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行政诉讼也不例外。(×)”第32条“被【解析】《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先进行调解。(×)【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0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4、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且治安管理处罚法生效在后,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及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当两部法律出现内容上的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25、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6、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原文。
对比记忆:刑法罪刑均衡基本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7、监视居住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8、机动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找回的,仍可以继续使用。(×)【解析】错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9、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按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解析】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加重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消极逃逸(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和积极逃逸(如将被害人抛掷荒郊野外、明知拖挂被害人而加速逃离现场,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可能成立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30.未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法扣留机动车。(×)
【解析】错。违法行为程序规定第25条第七项“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只是未携带,不能扣留车辆。
二、单项选择题
1、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C)A、把发展作为第一要义 B、全面协调发展 C、统筹兼顾 D、以人为本
【解析】时事政治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答案:C。
2、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核心是(A)A.爱国主义 B.团结统一 C.勤劳勇敢 D.自强不息
【解析】时事政治题。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答案:A3、我国的政体是(C)A、人民民主专政
B、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析】政体就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宪法第一条)国体就是国家性质,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表明我国的国体。4.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被辨认的人不得少于(B)人。
A.5 B.7 C.9 D.10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事故处理工作规范》7人;10张;辨认嫌疑车辆时,被辨认的车辆不得少于7辆。
5.破案的条件是指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和(B)。
A.赃款赃物收缴
B.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 C.法律手续完备
D.犯罪嫌疑人交待口供【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第一百六十六条 破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6、警歌体现了人民警察的(A)。
A.性质、宗旨和精神 B.方针、路线和政策 C.荣誉、象征和标志 D.职能、职权和职责 【解析】内务条令规定“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警歌是人民警察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
7、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
A.12小时 B.24小时 C.32小时 D.48小时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8、公安机关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予以拘留羁押的最长期限是(A)。
A.30天 B.14天 C.37天 D.40天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9、李某因和家人闹矛盾,一时想不开,骑自行车在一辆大货车临近时故意猛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此事故大货车驾驶员(D)责任。
A、承担 B、适当承担 C、减轻 D、不承担 【解析】 D,《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0.李某,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李某的行为:(A)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没有因果关系 D、构成交通肇事罪
【解析】A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行为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可能负刑事责任。
1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A、醉酒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B、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C、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D、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A,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A)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A.6个月 B.9个月 C.1年 D.2年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一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A)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A.依法管理、方便群众 B.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C.公安为主、各界参与 D.预防为主、从严执法 【解析】安全法第三条的原文。
14.下列不属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的是(A)。
A.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B.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C.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D.拘留
【解析】安全法第88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15.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B)。
A.刑事执法力量 B.刑事司法力量
C.司法力量 D.刑事力量 【解析】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16.下列原则中,(D)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数罪并罚原则
【解析】刑法第三、四、五条规定了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数罪并罚是刑法的一个原则,但不是基本原则。
17.甲欲杀乙,故意将下了毒的饭菜让不知情的丙给乙送去,结果乙吃了下毒的饭菜中毒身亡。甲与丙(B)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构成教唆罪
【解析】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例中丙不知情,不存在犯罪故意,并且甲、丙二人无犯意联络,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甲单独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18.李某挪用公款50万元,三个月后出于恐惧又将赃款悄悄退回单位。李某的行为属(D)。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解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李某的行为已经既遂,退回赃款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的一个酌定情节。
19.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应从(C)。
A.拘留之日起计算 B.逮捕之日起计算
C.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D.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之日起计算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31条“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应从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20.对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C)。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C.可能判处拘役以上刑罚
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解析】刑诉法第60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21.在侦查阶段,对于律师提出的以下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的是(D)
A.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全部案情 B.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C.复制案卷材料
D.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解析】侦查阶段,律师有权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自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复制案卷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
22.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及处(B)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A.一千元 B.二千元 C.三千元 D.五千元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听证制度: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拘留不可以申请听证,对行政拘留有异议的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A);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A.三十日 B.六十日 C.一个月 D.以上都不对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B)。A.按照达成的协议,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执行 B.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从重处罚
D.告知当事人如果双方有意愿继续接受调解,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5.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是(B)。A.阻止犯罪 B.由轻及重 C.损害赔偿 D.以上都是 【解析】《条例》第2条“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由轻及重原则)
第4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制止犯罪的必要性原则、最小损失原则)26.民警在强制传唤时(A)
A.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B.应当使用约束性警械 C.可以使用武器
D.应当使用制服性警械 【解析】《条例》第8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27.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员(D)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A.停止 B.暂时停止 C.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停止 D.不停止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条“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28.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A)内提出申请。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0条“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29.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A)。
A、申诫性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解析】警告是申诫罚,罚款是财产罚,行政拘留是自由罚,行为罚的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A),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A.凭证 B.收据 C.行政处罚决定书 D.当场处罚决定书
【解析】安全法第112条的原文。
31.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须以(B)
A、到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 B、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
C、到会代表的2/3 多数同意
D、全体代表的2/3 多数同意
【解析】宪法第64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2.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D)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 D.因欺诈、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解析】民法上的概念。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如果只是欺诈、胁迫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则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3.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 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正确(C)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第27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三、多项选择题
1、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是(ABC)
A、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B、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C、科学社会主义
D、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解析】政治理论题。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的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是由一系列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构成的科学体系。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BCD)A.毛泽东思想 B.邓小平理论
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D.科学发展观
【解析】政治理论题。党的十七大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3、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下对平等权的理解正确的有(ACD)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意味着要取消一切差别,各方面都应做到绝对均等
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而不是行为能力上的平等
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平等,并不意味事实上的平等 【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主要内容有:(1)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2)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并不表示行为能力上的平等;(4)平等权是以法律为尺度,不同于平均主义,不主张绝对的均等。可见,选项正确。
4、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治安管理的范围(ABCD)A 公共场所管理 B 特种行业管理
C 户政管理 D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解析】治安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共秩序管理、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属于公共秩序管理的范围。
5、公安部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三基”工程的“三基”是(BCD)
A 夯实基点 B 苦练基本功 C 打基础 D 抓基层
6、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的强制措施有(ABC)。
A.拘传
B.取保候审
C.监视居住
D.拘留
【解析】刑诉法50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权只限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诉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逮捕批准权或决定权只限于检察院和法院行使,执行逮捕权只限于公安机关行使。
7、李某饮酒后驾驶轿车将一辆自行车撞倒,造成骑自行车者轻微伤害,两当事人向交警大队报警。以下处理正确的是?(AC)A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B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C 对李某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D 以酒精呼气测试方法测试酒精含量认定李某酒后驾驶行为;【解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第25条“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8、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件有(ABCD)
A 车辆 B 在道路上
C 因过错或意外 D 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E 必须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解析】安全法第119条:“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9、某夜,孙某在人行横道内撞死一名横穿道路的老太太后逃逸,抓获后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交警大队应当给予孙某(CD)。
A 罚款2000元; B 15日拘留;
C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D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解析】 安全法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ABC),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致人重伤 B、致人死亡
C、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D、致人受伤 【解析】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1.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的行政处分包括(ABC)。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禁闭
【解析】人民警察法第48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12.人民警察义务和纪律的基本要求是(ABCD)。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D.礼貌待人、文明值勤
【解析】人民警察法第20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13.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问题上采用(ABCD)的原则。A.属地管辖 B.属人管辖 C.保护管辖 D.普遍管辖
【解析】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以属地为主,同时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以及普遍管辖原则。
14.刑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ABC)作用的犯罪分子。
A.组织 B.策划 C.指挥 D.胁从【解析】我国刑法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有(BCD)。15.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后,A、民事赔偿
B、国家赔偿 C、刑事责任 D、行政责任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6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ABCD)的原则。A公正 B公开 C及时 D便民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4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ABCD)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臵提示标志。
A.学校 B.幼儿园 C.医院 D.养老院 【解析】安全法第34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臵提示标志。”
18.甲是一起案件的目击者。公安机关对需对甲进行询问。侦查人员的下述哪种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BCD)
A.通知甲去某五星级宾馆提供证人证言 B.通知甲去公安局提供证人证言 C.到甲的单位询问甲 D.到甲的住处询问甲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7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19.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的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
A.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B.从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C.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D.自案件移送审判之日起
【解析】刑诉法第96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0.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受有下列(A.B.D)诉讼权利。A、自行辩护的权利 B、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C、另行委托辩护人 D、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
【解析】刑诉法第39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21.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是(BCD)
A.三基工程建设 B社会矛盾化解 C.社会管理创新 D.公正廉洁执法 【解析】时事常识题。
四、简答题
1.六小警务的内涵?
答:从“小处”想起,从“小事”做起,从“小案”抓起,从“小纠纷”调起,从“小隐患”整起,从“小节”改起。“六小警务”的实质是民生警务,其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其基本要求是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作为大事来办,其根本方法是小中见大、抓小积大、以小致大,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2.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律责任?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是什么? 答: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一切为了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一切依靠群众,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
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政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
五、案例题
1、律师赵某对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盗窃的张某提出会见请求,派出所以案件侦查需保密为由,拒绝会见请求,后律师又提出会见请求,四日后,经分局局长批准,律师赵某会见了张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答:不合法,《刑诉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盗窃案件非涉及国家秘密犯罪,律师会见不须审批,公安机关应在律师提出会见请求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
2、甲乙丙三人于1999年8月共同盗窃某商场香烟、白酒等物品,价值3000元。案发后甲、乙二人逃跑,丙被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三人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乙的妻子和丙的姐姐分别向公安机关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3月8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和赃物的外部特征。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机关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和失主的陈述、丙的供述相互印证。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明本案所收集到的证据为何种类? 答:(1)丙的供述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2)乙妻、丙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3)赃物是物证;
(4)失主陈述是被害人陈述。
3.民警王某、李某驾车追缉一逃犯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这时一辆出租车路过,民警将其拦下,要求使用该车追逃犯,司机以其要做生意为由拒绝,但民警还是将车开走,后追缉返回途中致车辆外壳损坏。民警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对使用的车辆以及造成的损坏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民警察法第13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因紧急追捕的需要,有优先使用有关组织和个人交通工具的权力。民警的做法是合法的,但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对损坏的车辆,应当给予赔偿。
4.2003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酒后驾驶一辆货车在某县由北向南行驶途中在超越其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公交车后,又向右打方向盘,当两辆车行至一十字路口遇红灯停车时,公交车司机王某下车到李某的汽车驾驶室左侧,抓住车门欲与李某理论,李某见状即发动汽车,王某便抓住李某汽车的左侧门,李某不顾王某的安全,闯红灯加大油门向前驶出200多米时,从右超越同方向行驶的一辆货车,王某被该车车箱伸出的钢筋挂下来,李某驾车逃逸。王某因伤势过重,于次日8时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头部受到强大外力的撞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问: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答: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王某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却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王某受伤后死亡的结果,根据这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罪。
5、李某向他人借了一辆面包车外出,在行驶过程中发现面包车的制动不灵,出了好几次险情,但李某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不会出什么问题。当行驶至一十字路口时,刚好碰上红灯,李某猛踩刹车,但因车速较快,停车不及,将一过马路的行人撞死(李某负全责)。李某弃车逃跑,两天后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李某因吞筷子而被送到医院抢救,其家属以其身患疾病为由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于不能继续关押,办案单位遂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对于此案的定性,办案单位认为,李某明知面包车的制动不灵,在出了好几次险情的情况下,仍驾驶汽车前行,说明其对可能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后果持放任态度,主观上属间接故意,结果将人撞死,其行为应定间接故意杀人,办案单位即以故意杀人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请问:
1、办案单位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妥否,为什么?
2、此案的定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
1、办案单位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自伤自残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本案中李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吞筷子,属于自伤自残行为,因此不得对其取保候审。
2、本案的定性应为交通肇事。李某在行驶过程中发现面包车的制动不灵,出了好几次险情,但其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硬,不会出什么问题,李某的主观方面属于刑法理论中过于自信的过失,系过失犯罪,其对于危害后果的发生并不是持放任的态度,因此不能认定为间接故意的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