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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整合财政资金努力提高支农绩效
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一系列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农村改革步伐,认真落实一系列惠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减负。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多渠道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在支农资金投入使用方面,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投入渠道不宽、投入结构不够合理、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此,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新时期各项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现行支农资金投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部门过多。目前来讲,县级直接管理和分配支农资金的有发改、财政、科技、水利、林业、国土、农业、交通、民政、卫生、计划生育等十多个部门,管理部门过多必然导致统筹协调难,同时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分配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上还缺乏一套有效的协调运行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主要表现为项目申报存在多头申报的现象;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多样,政出多门;计划下达形式各异,既有发改或财政直接下达的,也有发改或财政先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到地方的,还有由发改、财政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的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
二是支农项目存在交叉重复现象。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在资金投放、项目实施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如基本农田项目在农办和水利两个部门存在重复;水土保持项目在水利、林业两个部门均有项目安排。项目的交叉重复,给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带来了困难,致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三是支农资金使用分散。目前,部分支农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仍不规范,加之各地要求解决资金的项目多,因而资金分配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安排项目量多、面广,但资金少。如一个需投资几十万元的项目只安排十万、八万元,基层配套资金跟不上,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甚至人为造成项目数量多、资金使用分散。同时由于部门经费较为紧张,工作经费无法保障,难免会出现挪用项目资金作为工作经费的现象,影响了项目的实施。
四是资金拨付中间环节多。有的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后,地方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不能及时拨付,但更主要的是,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多,使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如有的资金财政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又拨给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再拨给承建单位,资金“旅行”时间很长。尤其在部分乡镇,资金滞留时间更长,卡、压现象时有发生,致使项目建设无法顺利实施。在资金拨付上,不同来源的资金拨付渠道不一。财政资金要层层拨付,资金到位相对缓慢,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行业部门的资金按条条拨付,有些资金在部门内部运转,造成资金沉淀,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五是县乡财政配套难。由于目前我县县乡财政比较困
难,基本上是“吃饭型”财政,而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又多,县乡财政难以承受,项目资金缺口大。中央下达许多支农投资项目,规定省、市、县都要资金配套,省下达的支农投资项目,大多也要求市、县、乡镇要配套资金。这种方法对调动各级政府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增加农业投资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省、市资金到位后,由于县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县乡配套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只能是项目开工后,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本级拿不出钱,造成资金缺口大,建设项目成了“半拉子”工程。
二、整合支农资金投入的建议
加大各项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要求各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搞好农业项目资金的捆绑使用,按照规划区域集中投放,充分发挥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着力解决协调难的问题。县乡两级政府应成立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由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年度支农投资的安排原则和使用方向,衔接各项支农投资的建设重点和项目布局,统筹协调支农投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部门支农投资安排。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项目交叉重复的问题。要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必须规划先行。按照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由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制定的行业规
划,编制全县年度发展计划,规划要统筹全县,相互衔接,重点突出,避免重复,对一些重大项目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规划指导下,对所有渠道的支农投资和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力争建一个成一个,坚决避免“遍地开花”的现象,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建设,使全县的农业农村基础有更明显的改善。
(三)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着力解决支农资金分散的问题。集中统一使用支农资金,形成合力,这是目前支农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通过资源整合,对所有涉农项目如农村沼气池建设、安全引水工程、乡村公路建设、卫生改水改厕、村级计生室建设、村村通工程以及防洪防汛、生态建设等项目捆绑安排,统一规划,资金实行捆绑使用。
(四)规范资金划拨形式,解决中间环节过多的问题。中间环节过多是影响资金高效运行,造成资金流失的关键。因此,对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应尽量不通过主管部门,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乡镇,由乡镇直接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以减少财政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
(五)加强项目管理,着力解决支农资金利用效率低的问题。一是要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对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二是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将支农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项目建设中的物资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制。县财政局要全程参与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实行社会监理,建立建设工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四要是全面推行决算审计制。所有项目完工(竣工)后,由审计部门对项目工程决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项目资金结算和清算。
(六)创新支农投入机制,着力解决政府支农投入不足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有限的资金投入,显然是不够的。还应当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同时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