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在市区开展“两禁”工作检查的通知(东建质安〔〕99号)_两区同建工作汇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01:09:0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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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在市区开展“两禁”工作检查的通知

(东建质安【2011】99号)

莞城、南城、东城、万江规划建设办,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156号令),按照省散装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两禁”工作检查的通知》(粤散办〔2011〕19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市区开展建筑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简称“两禁”)工作执法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两禁”工作检查的范围为东莞市市区,包括莞城、南城、东城、万江。

二、检查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镇街全面检查和市住建局核查两个阶段。

(一)镇街全面检查阶段:8月22日-26日,莞城、南城、东城、万江规划建设办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取证,并按要求填好《县(市)城区“两禁”工作自查、核查情况表》(见附件),于8月2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二)市住建局核查阶段:8月29日-31日,由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在建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展“两禁”工作检查的通知》(粤散办〔2011〕19号).doc

县(市)城区“两禁”工作自查、核查情况表.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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