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信用社如何发挥基层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层商会如何发挥作用”。
新时期农村信用社如何发挥
基层支农主力军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的主力军在支持“三农”的舞台上始终根植于农村,积极承担支农责任,而在当今全球农业生产高度发达而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处于较落后的形式下,如何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信合人共同关注的课题。
一、从政策机遇来看
党中央和国务院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力度空前,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打出了一套刺激经济增长的“组合拳”。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国家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扩大投资安排的领域首要是“三农”,其次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重点关注民生,拉动消费。在农村,近年来,各级党政和信用社联手培育了一大批成长较好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我市区内面粉加工及板材加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同时,国家逐年调高了涉农补贴标准,各种惠农措施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二、当今新的形势
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既要正确估计金融竞争所带来的冲击,更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发挥“当地资金用在当地”的特色效应。扬长避短,错位发展,在稳固根据地——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紧跟城市化进程,最终实现全方位发展。
三、支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地方行业政策限制,制约农村信用社支农业务的拓展。当前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渠道相对单一,加之一些地方行业政策对专项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规定依然存在,使我信用社在金融竞争市场上处于劣势。这些业务贯通和政策取向等客观因素给农合行造成了在城、乡资金组织上的障碍,造成支农的后劲不足,进而影响了支农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2、风险补偿机制缺位,贷款“两难”现象仍无法消除。目前,农村信用社除农户小额信贷外,其他贷款品种都须提供抵押或担保,而我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多数农户和农村经济实体因缺少足值“有效”的抵押品和担保;同时,农村地区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的缺失,造成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信用社难贷款的“两难”现象。
3、金融产品创新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三农”对高效快捷金融品种和现代化金融服务手段需求与日俱增。而目前农村合作银行服务手段仍然以存款、贷款、结算三大传统业务为主,金融技术创新、工具、理财等创新产品几乎是一片空白,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村金融服务需要。
4、经营风险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信贷资产是我国农村金融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关系着农村金融业的持续稳健发展。当前,由于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刚刚过去,市场在众多主体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下,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银行业的信贷资产,对银行业的防控、化解风险能力提出严峻的挑战。如何有效控制存量贷款,管好增量贷款、用活流量贷款,如何增强银行业的经营风险能力是进一步增强支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如何应对存在的问题
1、改善农村经济条件,提高农村地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金融创新需要良好的经济土壤,由于农业的弱质性,需要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提升农业经济的竞争力。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保险风险基金,补贴给支农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在农村业务上的收益水平,增强农业对金融的吸引力。
2、加强农村信用制度建设,优化农村金融创新环境。政府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利。加强信用知识宣传教育,继续推动“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提高农户与农业企业的信用意识,为金融机构有效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3、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金融创新活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指明了方向,我社应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激发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的活力。
4、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农村担保评估体系,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担保能力。探索由财政、企业、银行等多方出资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为涉农企业和农户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政府按照财政收入状况和增长情况,适当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在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建立相应的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的专业评估机构,为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业务提供评估服务,逐步克服农户与农村企业抵押担保物品不足的困难。
5、扩大农业保险业务覆盖面,分散涉农金融机构农业信贷风险。政府应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步伐,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务品种,把小麦、玉米、水稻等大面积种植粮食全部纳入保险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农村人身、财产和种植、养殖保
险。为提高农户、涉农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的积极性,政府财政可向参保农户与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超赔补贴。建立健全农户、涉农企业与保险机构和政府财政之间的合作机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稳固合作关系。
6、进一步缔造鼓励创新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管理制度,打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的顾虑。金融监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在业绩考核、员工尽职免责等方面制定适当的政策,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开展金融创新。各金融机构应重视农村金融创新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熟练掌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和业务操作相兼容的农村复合型金融人才队伍,提高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进行金融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7、有效规范金融创新行为,确保金融创新工作在合法、有序的基础上稳步开展。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创新过度,金融衍生工具泛滥,金融监管相对滞后。作为赶超型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经历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并避免重蹈它们的覆辙。因此,我们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更应注意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基础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各种金融创新的合法、合规和实效关,确保金融创新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
战胜危机和困难,坚定信心至关重要。历史告诉我们,每一轮危机,都是一次重新洗牌;每一轮经济波动,都孕育着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为此,我市区联社在新的起点和更高层次上,以创业的激情,以创新的理论,最大限度地抓住机遇,用好用活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优势,推动农村信用社在新时期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风险管理部
苏晓东
20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