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_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12:05: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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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在财政“三农”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的同时,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从体制上、机制上探索加强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但是,目前财政支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支农惠农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主管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支农惠农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增强支农惠衣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开展,为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与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投入、抓资金管理就是抓使用效益、抓资金管理就是抓资金安全”的理念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用制度和机制保障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运行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要加强部门协凋配合,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资金整合力度,逐步将部门间性质相似、功能相近的支农惠农资金归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部门实施,引导有关部门实现支农惠农资金项目相互衔接、匹配投入、项目共建、资源共享,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权责一致、运转有序、管理规范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着力解决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和重复建设等问题,提高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充买监管力量,加强内部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为强化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的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覆盖全面的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条件、扶持重点、使用范围、报批程序、资金拨付与监管、检查验收方法等,建立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项目库建设制度、公示制度、招投标刳度、资金分配制度、报账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规范支农惠农项目资金“阳光”运作程序。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确保“阳光”运作、公开透明。l、完善项目立项申报制度。各地要因地制宜,精心编制支农惠农项目建设规划,建立完善支农惠农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杜绝无序申报、重

复申报和随意争取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预算编制的情况和规划要求,及时制定、发布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立项指南,做到早谲知、早部署,明确资金申报程序、用途、补助标准、管理措施及工作要求等,提高项目申报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强资金分类管理,对直接补贴农民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补贴类资金,要加强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基础数据核查工作,逐步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对农业科研及监测规划类、“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类重点资金项目要逐步推行专家评审制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与论证,为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2、推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制度的宣传力度,逐步推行支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程序“四公开”制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公示公开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让群众充分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内容及相应的监管制度。各市、县区)应根据项目资金的性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分别在市、县、乡、村、组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公告和公示。要建设统一的公开公示网站或在政府信息网站中开设公示专栏,拐重点支农惠农资金项目进行统一公示,以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3、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式。要继续推广和运用公式法、因素法等科学方法合理分配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积极利用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物代资、奖补结合等有效的激励引导手段,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做到公平规范。要改进农业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对石油价格补贴、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农村低保等补贴类资金,要坚持方便群众原则,溻过“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切实把支农惠农实事办好。

4、强化县级报账制管理。要按照“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抓项目,监理部门把质量,施工单位报账目”的管理模式,明确工诈职责,对支农惠农重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人、专户管理,实施县级报账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专项资金直拨给项目单位,减少拨款环节,努力提高财政支求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现象发生。要杜绝以任何形式用财政支农惠农资金设臵账外账和私存私放,促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开展,确保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5、落实工程项目“五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本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等重点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建设项目需要的大宗材料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后,有关部门

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护措施,建立支农惠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并重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支农惠农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四、完善支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要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支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将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关口前移,把监督的重心由事后监督为主向立足源头的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资金分配和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监督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支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支农惠农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支农惠农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要按照《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规定,加强对国家和省安排的重大支农惠农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要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真正落实群众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加强项目跟踪问效,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奖罚分明的绩效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痰,逐步扩大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将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安排结合起来,对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和部门,在后续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劝监管不力、发生违规违纪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充分发挥乡镇参与支农惠农资金监管的作用。要调动乡镇参与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的积极性,健全乡镇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农村经济合同审核和乡镇招投标监督服务功能,落实村财乡镇代理制度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要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以乡镇财政信息网络和相关软件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全程跟踪、绩效考核等手段,达到乡镇财政财务全面、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管理的目标,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木平。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利用基层财政所面向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按有关政策规定参与支农惠农项目立项、申报、评估、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检查等,保障惠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乡镇财政要逐步建立并全面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系统,借助“金财工程”,构建财政惠农补贴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一个漏斗”向下,绽立起惠农补贴发放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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