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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楼市的快速回暖,最终引发了中央调控的加码。2010年9月29日,中国政府网站公布了 “国十条”的“五条升级版”,其中对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实行了全国一刀切的原则,并指出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楼市调控政策再收紧虽然“五条升级版”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是记者发现,升级版本部分内容却超出“国十条”范畴。在今年4月出台的“国十条”中,规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且本次升级版本已经成为全国一刀切的政策,已经被明确为“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在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上,“国十条”规定为“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而在本次升级版本中,已经没有了这些面积等方面的界定,直接成了“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近期市场出现的通过消费贷款买房的所谓“灰色通道”现象,本次升级版本也加以限制,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而北京早前出台的“国十条”细则中的限房令,在昨日出台的升级版本中也有所体现。升级版本将“国十条”中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再次细化为“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作为市场一直关注的房产税问题,本轮升级版本最终给予了明确,“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同时,升级版本还明确了“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