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材料争当人民调解能手(订)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塔城地区争当“人民调 解能手”活动事迹材料
柔情司法进万家 调解工作履职责
-----额敏县城镇调解员史为栋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史为栋同志,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1997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从事司法行政兼人民调解工作,现任额敏镇司法所所长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几年来,他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3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13起,群体性事件6起,调解成功率达98%,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几年中,党和政府也给了他许多荣誉,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多次受到县政法委、司法局表彰奖励,2008年荣立自治区司法厅三等功。回顾几年来,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带给大家体会最深的是史为栋同志有信心,严以律己,规范执法行为。2005年,当组织上让他到额敏镇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有人认为额敏镇是县委、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总面积10.86平方公里,由22个民族组成,有居民13814户、40339人,驻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108个,全镇辖有2个村、9个社区和5所小学,司法行政工作难度相当大,再加上流动人口多,社会治安相当复杂,另一方面他本人业务也不太熟练,调解工作整天与哭天抹泪、扯皮打架的事情打交道,没权、没利、没地位,有啥好干?但是因为在这之前,史为栋同志在基层工作了好多年。所以他从未抱怨、也从不这样想,让他做司法调解工作,说明组织上相信他的能力,镇大民情复杂,说明那里更需要他,他二话没说就走马上任了。上任后,首先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跑遍了全镇的9个社区和2个村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写了长达5页的社情调查报告,向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分别作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在随后的工作中,他结合实际,专门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和廉洁制度,及时修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守则》、《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20多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记住了矛盾纠纷重点区域,排查调处按轻重缓急有序进行。这些制度十分实用。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居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普法宣传教育要求,结合周一镇机关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几年来共召开干部会议近20场次,有近两千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使镇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前几年,无论什么事,只要社区干部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居民都要找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不立即解决就不肯罢休。2006年3月,镇阿尔夏特路社区所在地的砖厂12户涉及58名居民,找领导要求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纠缠不休,闹得领导不安,无法办公。当史为栋同志得知后,就主动介入此事,经过实地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及时向镇领导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平息了事态,居民便不再找镇政府麻烦,类似这样在别人眼里的“小纠纷”,他每年都要接待40多件,但每一件他都当作司法所的“大事情”办理,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就这样,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群众解难。镇党委书记常说,司法所就是关键时候顶大事。为此,镇司法所的牌子也渐渐亮了起来,老百姓遇到了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找镇司法所来解决。
快出动,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在镇司法所工作,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其间的苦辣酸甜,局外人是很难明白和体会的,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只要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甚至会闹出人命,影响社会稳定。几年来,他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每次纠纷他都先从法律角度、道德角度给双方分析,再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以法摄人,以理服人,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使事态转危为安。
人民调解工作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既要耐心细致,又要有恒心,更要有宽厚包容的仁爱之心。尤其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这个特殊的群体,对他们的安臵帮教,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额敏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2人,几年来协调相关部门和社区,都一一进行了妥善安臵,并帮助解决了实际生活困难,镇文化路社区李某因抢劫罪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回家后,家里一贫如洗,父母已七十多岁,常年患病,家中破房失修欲倒,李某也一时没找到工作,近三十岁还没媳妇,李某失去了重新生活的信心,到处流浪,破罐子破摔,想再次犯罪蹲监狱,了却一生。史为栋同志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与居委会商量,首先将其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再由居委会协调找份临时工作,李某感受到了大家的关爱,说政府都没有抛弃他,自己更不能自暴自弃,决心重新做人。
司法所的工作,是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安稳人心、稳定社会的工作。有人说史为栋同志工作太认真了,当他面对工作时,认法认理不认人的铁面无私态度,免不了要得罪一些人,有时还要有不怕危险的精神和勇气。
身廉洁,保公正,维护一方稳定。担任镇司法所所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不管是工作还是业余时间,只要有纠纷,他就会第一个到现场,只要有人需要帮助,他从不拒绝。一些得到过他帮助的人,总想给他回报,还有一些想叫他偏袒偏裁的人,设法想给他点小恩小惠,但他早就给自己定了一条“清规戒律”:“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收别人一分钱,自己就不值一文钱”。他个人比较重诺言,答应的事情,就一定竭尽全力去办,可是这么多年来,他在对待自己的家人问题上,却常常食言。
总之,基层司法调解人员,要想当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守护员,就必须时刻牢记“民间纠纷无小事”的原则,一定要把百姓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办。只要对人民调解工作热心、为民解难尽心、调处纠纷耐心、办起事来细心,对每件事都“一碗水端平”,以诚取信,执法为民,持之以恒,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不了的纠纷。史为栋同志就一直是这样做的。
史为栋同志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只要党和人民需要他,他就会在这个岗位上待一天,他就会尽职尽责地干一天,站好这一班岗。
额敏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