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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强供给促保障
据悉,市政府办公厅于3月30日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渝办发[2011]79号)。通知指出:2011年,重庆市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低于本年度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增速的平均值。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实施我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各项调控措施,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实现房价调控目标。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古往今来,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许多的希冀与憧憬。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通过重庆市党委、政府、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重庆市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清明节前,从市城乡建委传出消息称,“民心佳园”公租房一期工程于3月31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我市公租房建设工作从建设阶段正式进入了市民租住阶段。“民心佳园”一期工程共计包含25栋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截止到2011年3月30日,实际施工工期为12个月。“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低端有保障”,就是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低收入群体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力进入市场,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解决住房问题。市政府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改善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并优先保证供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