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百题知识(推荐)_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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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百题知识--贷款篇

2008-5-26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30%,二手住房不低于40%;90平方米以下分别不低于20%、30%;

(3)房源需经公积金中心确认;

(4)愿办理贷款担保;

(5)未发生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2、什么叫做按期足额缴存?

答:按期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拖欠缴存的现象。之所以将它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因为单位如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较强,职工收入稳定,偿还贷款有保障。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担保方式?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

(1)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2)有价证券(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

(3)借款人名下或他人名下等额住房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

以有价证券和定期储蓄存单担保的,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

4、购买小面积的新建住房或存量(二手)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要是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存量(以下简称二手)住房都可以申请,对小面积住房贷款没有限制。

5、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本市自开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始终没有要求借款申请人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的规定,只有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连续缴存的时间有规定。目前,凡在贷款前月或当月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均具有申请资格。

6、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请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7、购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在计算贷款比例时,可否将其房款合并计入购房款? 答:购买阁楼的房款,在购房合同中载明的,可将其合并入购房总额计算贷款比例。

8、夫妻间任何一方以第一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是否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双方都符合“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条件的,不会影响;如仅一方符合条件,购房合同(协议)的买受人中必须有其姓名。

9、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配偶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0、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如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2)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

(3)申请人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5)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6)如以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7)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卡》。贷 款 篇

以上各项在提供原件的同时,各交复印件3份。

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银行要求提供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11、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哪些规定?

答: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住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人的贷款年限加实际年龄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2、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应在什么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应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首期的购房款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日期之前。

13、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如下材料

(1)《存量房买卖契约》;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40%以上);

(4)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声明);如与直系亲属(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共同出资购房共同申请贷款的,需直系亲属个人相关资料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借款人夫妇双方的公积金卡、身份证。

14、购买二手住房应在什么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应从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及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之日起到房产登记机构颁发新《房屋权属证书》日期之前。

15、自建住房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在什么时候申请?

答:自建住房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该套住房今后可办妥房产、土地两证或可以用其他具备两证的住房作抵押。如用本套住房抵押的,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如属另有可抵押住房的,用于抵押的住房需经合法评估机构评估。申请时间为:尚未竣工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限为准;已经竣工的,应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理。

1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答:公积金贷款必须办理抵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办理抵押时须经产权人及共有人同意。因此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选择住房置业保证担保方式的,应由夫妻双方到场共同办理抵押(反担保)手续。

17、单身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提供证明?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单身职工本人在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格式化《本人声明》上签名即可。

18、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新建普通住房购房款的70%;二手住房购房款的60%;

(3)贷款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上级根据当地资金情况核定,目前(2008年9月2日起)我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2万元,二手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22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贷款最高限额新房每笔不超过16万元,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不超过12万元。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计算方式为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19、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除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外,如有其他共有产人,贷款额度能否合并计算?

答:借款人的父母或一名子女(含配偶)是共有产人、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20、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

答:(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2)公积金中心审核;(3)借款人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上手续均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21、在苏州市范围内,职工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合并计算吗? 答:在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二区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分别在两

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在其中一地购(建)住房,可以按双(多)方月缴存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2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需要多少时间?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实行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申请人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通常情况下在当日或次日完成审核,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目前利率是多少? 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08年10月9日起执行)1~5年期为4.32%,6~30年期为4.86%。

24、贷款期间遇贷款利率调整,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答: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在调整日起发放的贷款,随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在法定利率调整日前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继续执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贷款年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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