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标本兼治抓长效(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xxxx坚持标本兼治”。
重拳出击打假票标本兼治抓长效
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09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团伙、端窝点、断通道、破网络”为重点,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打掉非法出售假发票团伙2个,抓获制售假发票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6人,网上追逃1人;收缴各类假公章900余枚、假发票50000余份,其中涉及到国税系统的19000余份,可填开金额达
4.7亿元。我们的做法是:
一、打防并举,强化外控体系
实践证明,各类发票违法行为,不仅与偷税骗税有关,还与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的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其他经济犯罪关系甚大。发票这一道防线一松,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所以,管好发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是税务机关自身的责任,也是系统内外以及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要务。
(一)密切警税协作。2009年,我们启动“公安与税务部门打击涉税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经侦部门业已存在的联席会议、联络工作制度,新出台了信息交换、协调配合、涉税协作三项制度。双方围绕假发票的印制、倒卖、使用和发票的非法出售、购买、虚开行为,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 1
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防控,提高了共同打击发票犯罪的主动性和精准性。2009年4月份开始,我们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的打击印制、倒买假发票窝点的“端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主要商贸网点、交通要道等15个重点场所,展开突击整治行动;以汽车配件、煤炭、商业零售行业为重点,严肃查处使用虚假发票行为。此外,公安、国税、地税三方还根据发票打假小组收集的制、售假发票信息以及协查案件、举报案件中筛选的有价值线索,先后5次联手行动突击开展发票打假。通过以上行动给不法分子以强大的心理震慑,查处了“张相兴倒买发票案”和“常荣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收缴各类假发票50000余份,查补税款138万元。
(二)延伸系统协查。一方面在受托协查工作中,我们树
立受托协查地是案发地的思想,在对受托协查的检查工作中,我们不但深挖案情,还对一些存在开具或使用假发票的纳税人进行专案检查,在保证按期回复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的质量。另一方面加大委托协查的力度,我局在去年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过程中,增加了发票打假附加检查项目,局领导明确要求了9个专项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接收到个体经营者开具的大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对确实有疑问的,要移交稽查局发票打假小组,并定量不得小于3至5份。同时要求今年对于发票打假的涉案协查数不得小于5起。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查获2起使用假商业零售普通发票的案件,补税罚款23万元。
(三)加强部门协防。本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除与公安、地税保持高频度协作外,我们还主动与工商、城管联系,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先后获取有价值的案源信息11条;与电信部门合作,拦截不法短信30多条,有效地阻截了发票违法信息传播;联系市内各大媒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途径公布了举报电话,并曝光10起专项检查及发票违法案件。
二、以内促外,完善内防措施
发票作为以票计税、以票管税的特殊凭据,其重要作用无可
替代,内部管理链条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以稽查岗位的特殊触角,发现问题主动作为,审症求因探析根源,积极推进管查互动。
(一)从源头上“控”。曾几何时,十堰汽车市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假票现象一度膨胀,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分析。据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东风汽车公司实行区域销售政策,按区域销售进行返利,十堰本地经销商在十堰市领购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不能到东风公司领取返利,十堰本地经销商购买假机动车销售发票,以外地经销商的名义填开到东风公司领取返利。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建议东风公司实施返利时及时与我局发票管理部门联系,加强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真伪鉴别工作。我局会同管理部门查找原因,从源头控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采取加盖发票专用标识、合理确定领购数量、严格验旧购新管理等因应措施。由于加大税头控管力度,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得到有效遏制。
(二)从责任上“究”。从以往查处的发票违法案件分析,问题的产生与管理体制有关,与干部的责任心的有关,与税制本身有关。但也不排除内外勾结的现象,不排除行风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及时反馈市局,市局出台税收管理员、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科、分管局长、局长的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如再次发现查处发票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类似的管理问题,除追究直接管理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科长等责任。如果一个单位一年内连续发生三起以上,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实行级级抓连带责任,综合考核时,凡是出现这种问题了,加大分值扣分力度。
(三)从信道上“疏”。疏通管查互动信道,健全管查互动措施,提高应变能力和反应速度。市局明确要求各征管单位进行分户比对的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移交稽查局查处;要求各征管单位在处理违法违章案件过程中,要对存在疑点的纳税人进行分析,查看短期内是否领售发票数量过大、进销项逻辑关系不附等相关问题指标,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局查处;稽查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如,我局2009年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系统受托协查分析时,发现有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改装企业开具煤炭、焦粒专票,且涉案函次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涉案企业出现频繁,实施检查时涉案企业多为非正常注销。我局对这一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及时向市局领导作了汇报,引起市局高度重视,随即召开市局领导、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征管单位领导参加的业务专题会议,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剖析,指出了征管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注销等基础管理环节存在的疏漏,提出了“五点建议”,部署了加强对这类企业的管理措施,从源点上防止虚开、代开的发生。
三、多管齐下,构建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市成立了专门的发票打假办公室,税务、公安开展了多次联合行动。同时,采用突击检查、逆查、暗访等检查方式,对发票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了严厉打击,先后查处了“舒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和“常荣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然而每一次“战役”过后,假发票“余孽”又潜滋暗长。如何使发票打假不至于“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就必须推陈出新,多管齐下,积极探索建立发票打假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发票知识宣传力度。我们在稽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因缺乏税收知识和发票知识,特别是受票方缺乏对真假发票的鉴别能力。同时,发票监控的社会化程度低,纳税人对假发票防范能力、防范意识较差,往往因此蒙受损失。为此,我局在《十堰日报》、《十堰电视台》开设发票打假专栏,大张旗鼓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公布税收政策及发票管理规定,普及发票知识。同时,公开举报热线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调查打击工作,举报查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广辟渠道,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二)加大对使用假发票的封堵力度。假发票屡禁不绝的一
个重要原因是有潜在 “市场需求”。2009年来,我局对假发票“买方市场”釜底抽薪,最大限度地予以打压。如,对企业购买使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我局及时立案查处,所得税属于国税部门管辖的,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必须全额补缴税款;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使用假发票的,及时向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通报情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能让任何购买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实惠”。目前,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正在全力查处一个体经营人制作标牌使用假发票向行政单位报帐的案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三)加大发票违法的处罚力度。一是坚持稽查以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为重点,严查重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移送的移送,突出税法的刚性和强制性,使税法成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二是坚持以查促管,在稽查工作中善于发现发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扩大的覆盖面和稽查深度。如,普通发票、运输发票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针对这一情况,市局定期发布发票比对情况,发现在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印制过程中,存在发票违章行为的要求征管单位及时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和需要异地协查的及时移交稽查局处理,杜绝假发票泛滥现象。三是坚持定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对长期出现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另外,对制造、销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依法予以严惩。从而,形成良好的治税环境,铲除滋生各类发票违法行为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