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载体之一。目前综合执法试点已有十余年,有些地方还在大范围内开展了综合执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因而有必要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继续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向前进
一、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情况
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广东省、重庆市开展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1—2个具备条件的地市、县市进行试点,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农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行政执法领域,着重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和执法队伍膨胀等问题,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要模式
各地方各部门综合执法的做法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
一是行政处罚权的外部转移与相对集中。所谓外部转移,就是将法律法规赋予特定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从原来的部门转移给新的执法部门;所谓相对集中,就是纳入改革范围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