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商职能 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_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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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工商职能 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交流材料

2011年年初,我局成立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我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成立以来,食品科在市局党组和省局食品处以及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以高涨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局、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集中执法行动取得了切实成效。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三是集中执法行动效果显著。

一、认真做好审核发证工作,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经营户3106户,其中批发经营户7户,零售经营户1588户,批发兼零售经营户1374户;其中预包装食品经营户728户,散装食品经营户158户,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经营户2083户。

二、扎实开展整治执法行动,净化食品经营市场

一年来,我局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执法行动、乳制品市场执法行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开展受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污染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清查、清缴、销毁和查处工作、加强地沟油整治工作、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开展对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净化了食品经营市场。

(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执法行动。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重视调动农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强化宣传,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发挥农村维权联络员优势,通过农村维权联络员,加强对农村市场监督;整治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汽车站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品种。以饮料、白酒、葡萄酒、乳制品、食用油、矿泉水、膨化食品、酱油、食醋、1

糕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开展整治工作;三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开展整治工作,监督食品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自律,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着力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此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12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44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4个次,农村市场秩序基本良好。

(二)开展乳制品市场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强化了乳制品经营者流通许可管理和登记注册管理,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我市流通环节乳制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情况为:截止2011年8月31日,累计发证870户,其中内资企业9户,外商投资企业1户,个体工商户860户;其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60户,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510户。

一是依法加强对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严格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监督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鼓励经营者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电子台账。专门拿出1万余元印制了《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进货(批发)台帐登记表》。二是加大了乳制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和市场巡查力度。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员。按照《条例》规定,监督乳制品销售者明确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对需低温保存的乳制品配备必要的冷藏设备或者采取相应的冷藏措施,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乳制品。三是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乳制品经营者,尤其是对农村乳制品市场重点加强了监督检查。依法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加强案件排查和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乳制品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或者

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乳制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共出动车辆396台次,执法人员1981人次,检查乳制品批发户48户次,乳制品经销点1847户次,其中农村经销点365户次。

(三)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全市工商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举全局之力,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食品科综合协调、相关科室协作联动、工商分局属地监管、执法人员“分工包片”的监管机制。同时结合我市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制定了《市工商系统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开展摸底排查。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95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8750户,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150户,查处无照经营5户,查获非法添加吊白块腐竹7088公斤、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辣椒粉38公斤,立案9件,办结7件,移送公安处理1件,罚没款2.1万元。

一是做好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有全市有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13户,其中内资私营企业8户,个体工商户5户。先后开展了塑化剂清查、治理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整治行动,没有发现相关添加剂。二是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的管理。组织人员对食品经营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他们将食品添加剂逐个清查,对于符合国家生产主体资质且标识规范、来源清楚的食品添加剂,允许上架销售;对于不符合国家生产主体资质且标识规范、来源不清楚的食品添加剂要下架封存,追溯供货源头和销售流向,并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三是严格落实食品进货登记制度,所购进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批次进行登记,未经进货登记的食品添加剂不得销售。食品添加剂批发单位要同时做好销售登记,必须做到所售添加剂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能够达

到追溯要求。

2、进行重点打击。一是查处含雕白块非食用物质腐竹。5月11日,市局向公安部门移送销售含雕白块非食用物质腐竹案一件。公安部门追根溯源,已拘留经销商1名、福建厂家有关负责人3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毒腐竹”案件的发现在全国是首例,工商部门移交此类案件公安部门查处在也是首例,工商部门履职到位,案件发现及时,处置案件得当,得到上级的好评。二是下发通知进行彻查。5月18日,市局下发《关于查处含雕白块非食用物质腐竹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加强查处含雕白块非食用物质腐竹违法行为。三是查处含工业染料辣椒面。根据省局有关文件,开展了全市严厉查处含工业染料辣椒面,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经营户销售的辣椒面及辣椒制品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

3、集中销毁处理。2011年7月14日上午,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一行7人,在该市新区徐家农场,对日前联合查获的2498包(6.99吨)非法添加吊白块腐竹,进行了销毁处理。执法人员拆开腐竹包装后,通过对其进行雨水浸泡、发酵、沤肥后充当农业肥料,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4、切实加强宣传。按省局要求,全市已印刷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2300份。

(四)开展受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污染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清查、清缴、销毁和查处工作。根据上级文件文件精神,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了塑化剂污染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清查工作。截止目前,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工商系统出动执法车辆93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385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1981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125(个次)全市未发现经销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市工商系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市局有关通知精神,掌握有关非法添加邻苯二

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知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开展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清查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清查方案,各级都成立了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强化责任,协同作战,确保专项清查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3、专项清查,行动迅速。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总局、省局有关《通知》的要求,迅速做好流通环节有关台湾方面公布的问题企业相关产品的市场清查工作。执法人员仔细对照质检总局网站通报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和东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食品和问题食品添加剂名单,对各超市、食品店、小食杂店、代销点等逐户开展拉网式全面清查。做到主体资格、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对食品经营业户的运动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添加剂进销货凭证及供货商档案的关联性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被通报企业销售的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一律下架退市、封存登记,追溯源头、查清流向,依法处置。

4、规范执法,监管到位。在清查中执法人员认真填写流通领域专项检查记录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主体资格及所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检查,切实留下监管痕迹,做到规范执法,监管到位,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5、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做到24小时值班,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涉及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举报和投诉,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市场稳定健康安全发展。

(五)切实加强地沟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工商系统开展的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为重点,以点带面,对全市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脂的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检查,详细摸底,汇总造册。对食用油经营单位发放了食用油经营户自查登记表,对其经营的食用油名称、规格、生产厂家、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事项进行自查。我市

现有散装食用油经营户60户,其中贵溪市5户,余江县22户,月湖区13户,龙虎山没有散装食用油经营户,只有2家食用油小作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食用油脂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食用油脂购进渠道,督促经营户建立健全食用油脂购售台账,对散装食用油的来源进行刨根问底,坚决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检查食用油经营户6212户次,其中农村市场4652户次,取缔无证照食用油经营户1户。同时,加大抽检力度,全市先后对15个批次桶装油进行了抽检。其中不合格2批次,目前,我市没有发现地沟油问题。

(六)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上级局文件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了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整治主要围绕工商监管职能,针对我区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难点,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酒店、饭店、专卖店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酒类经营场所作为整治行动的重点。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从市场主体入手,规范准入行为。主要检查业主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前置许可相关证件是否过期有效;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二是从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入手,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主要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仿冒行为;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傍名牌”行为;查处是否有故意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从整治虚假宣传入手。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广告,产品标识夸大虚假表示和非法印制商标、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四是重点查处。对可能有问题的“五粮液”、“茅台”、葡萄酒进行了重点查处。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200户次,查处了“五粮液”假酒13瓶,案值7900元,罚没款5000元,没有发现问题葡萄酒。

(七)加强重大节日及传统节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1、切实加强“七城会”食品安全保障

今年的“七城会”,有些项目在市举行,为保障“七城会”期间

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向各县(市、区)局、龙虎山风景旅游区工商局下发了《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加强泛珠大会 城运会和绿博会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泛珠大会 城运会和绿博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采取得力措施抓落实。

一是召开监管会议,提高认识。9月5日下午, 市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上,首先由市局食品科科长通报了近期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督查情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总体向好,未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但也存在一些诸如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未贴照片、营业执照不规范悬挂等问题。并向各县(市、区)局部署了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有关工作,传达了市政府部署的“三会”、“两节”及“七城会”有关会议精神。其次,各县(市、区)局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汇报了今年以来所辖区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会作了讲话,对加强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行了强调。二是针对重点严防死守,确保工作到位。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要求各基层分局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本着“打防并重”的原则,结合开展网格食品市场巡查,对主体资格不规范,存在证照不全的,先行发放行政建议通知书,予以警示,督促限期整改。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七城会”场馆周边、运动员驻地宾馆周边和旅游景区(景点)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中。有关基层工商分局加强这些地区食品市场巡查,落实每条路段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切实掌握该区域食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2、加强传统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工商系统在今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传假日期间,结合上级有关节日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成立了节假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节前统一行动日。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有关行动安排,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

218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7557户次,收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523公斤,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9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3万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10次,在媒体播发宣传报道4篇次,检查旅游景区(景点)9个次。

三、加大食品检测力度,扩大食品有效监管面

(一)食品质量抽检。一是批量抽检136批次。分别是,8月16-17日,市局对市干鲜果批发市场、万嘉旺超市、沃尔玛超市和食用油批发经营户的粮油、酒类、乳制品、豆制品、干货、调味品等6类68个批次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工作。经检测,合格49批次,不合格19批次,合格率72%。其中食用油共抽检4个批次,其中2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棕榈酸、亚油酸超标。11月15-16日,市局抽检食品68批次,其中,不合格11批次,分别是:调味品4批次,大米7批次。二是零星食品抽样抽检32批次。分别是腐竹11批次、粉丝2批次、辣椒粉5批次、月饼11批次、石琪玛3批次,其中不合格的16个批次。三是省局抽检159批次。其中,6月份抽检食用油10批次,10-11月份抽检食品149批次。

(二)食品快速检测。全市工商系统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共检测食品24个批次,其中水产品6个批次,肉类及其制品2个批次,豆制品6个批次,蔬菜类10个。

四、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办结食品案件68件,罚没款64.8784万元。其中假冒食品案1件,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5件,滥用食品添加剂案4件,食品标签不合格6件,食品质量不合格1件。通过加大食品办案力度,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制止,也使一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得到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五、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为加强我市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监管效能,今年上半年,市局印制并在全市推行了《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该

公示栏内有《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以及食品经营安全联络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员姓名、联系方式和照片。全市共印制2800余份,已全部分发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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