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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丰县委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广“4+2”工作法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9年 5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的决定》(豫文〔2009〕85号)精神和《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4+2”工作法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濮文〔2009〕76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村级组织广泛推广“4+2”工作法。
一、重要意义
“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4+2”工作法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它在内容上明确了“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决策程序,范围上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践上体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效果上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推广“4+2”工作法、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清丰的现实要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坚持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农村“两委”班子合力,加强党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及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全面推广、务求实效的原则,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县村级组织大力推广“4+2”工作法,通过“4+2”工作法的推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化解农村各类矛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推广“4+2”工作法要按照宣传发动、集中推广、检查验收、巩固提高四个步骤进行。时间安排从2009年5月20日开始至2009年8月2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10 日)。召开全县推广“4+2”工作法动员会。各乡(镇)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本乡(镇)推行“4+2”工作法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采取召开动员会、发放《告村民书》等形式,广泛宣传“4+2”工作法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举办乡镇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等参加的“4+2”工作法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他们熟悉“4+2”工作法的内容和程序、方法和步骤。
(二)集中推广阶段(2009年6月11日至7月31 日)。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足额选好村民代表,有条件的村要成立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的决定》和《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4+2”工作法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村民代表联系户、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定“4+2”工作法适用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工作档案。各乡(镇)要采取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强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8月1日至8月10 日)。集中推广阶段结束后,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村党组织申报,乡(镇)党委检查验收。县委组织部在配合好市委组织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逐乡镇进行专项考评。对措施得力、效果好的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效果差的通报批评。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8月11 日至8月20日)。各乡(镇)要对推广运用“4+2”工作法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4+2”工作法内容。
四、原则和要求
一是要与深化“学习李连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结合起来。要注重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先从市定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扶贫开发重点村入手,积累经验、分层次推进,确保推行一批、巩固一批、辐射一片。要注重“4+2”工作法在“争创产业强村、争当致富能手”和“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绿色家园”活动中的运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丰富“4+2”工作法。要按照“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有吃亏奉献精神、有组织协调能力”的总体要求,严格坚持标准选任、注重实效培训、多策并举帮扶、完善制度管理、固本强基储备的工作程序,强力推进李连成式“双强两有”型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把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与扩大基层民主结合起来。要坚持“两个防止”,做到“两个注重”。坚持“两个防止”,就是防止村级党组织对村级事务大包大揽、组织决议代替村民自治,甚至凡事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挫伤广大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防止村民自治脱离村党支部的领导,导致村民自治极端化,动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做到“两个注重”,即注重在村党支部提议时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支部的提议与群众的意愿合拍,并切实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意见和方案,确保决策的实施能够惠及广大群众;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村民代表选举中要严把素质关、结构关、权威关,切实把“素质高、威望高、懂村务”的村民选为代表,使村民代表既能为村务决策和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又能代表整体村民利益,确保“4+2”通过的事项在村内得到落实。要对选出的村民代表进行培训,使其更好地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三是要把大力推广与创新完善结合起来。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和县委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实用、高效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县近年来加强村级民主建设的实践,从村庄人口分布、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出发,科学界定决策内容、确定工作程序。要注意发挥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促进会运行机制,把村务监督、民主理财等纳入促进会工作范围,参与“4+2”工作法运行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协助村“两委”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代表群众根本利益的基层政治文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使“4+2”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更好地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于实效性。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广运用“4+2”工作法、加强村级民主管理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周密部署,认真落实。要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责任和村党组织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4+2”工作法推广、运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委要向各乡(镇)派驻督导组,负责“4+2”工作法推广情况的督导检查。要注意培育和树立一批推广“4+2”工作法的先进乡、村,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把推广运用“4+2”工作法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考评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要通过推广“4+2”工作法,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清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