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考评平安校园和周边综合治理主要内容(整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园及周边综治举措”。
综治考评平安校园和周边综合治理主要内容:
十、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3 分)
1.平安校园创建(1分): 以2016 年全省平安校园创建平均达标覆盖率为基数,每增加1%加0.1分,加满1分为止;每减少1%减0.1分,减完1分为止。2.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2 分)(1)对学校发生特别重大社会安全类事件(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非法宗教活动、暴恐袭击事件等)、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为0分。(2)对学校发生重大社会安全类责任事件、安全责任公共卫生责任事件的,每发生一起减0.5 分。对事故、学校发生较大社会安全类责任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公共 卫生责任事件的,每发生一起减0.2分。对学校发生一般社会安全类责任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公共卫生责任事件的,每发生一起减0.1分。
(3)学校安全“五无”(无保安、无围墙、无校门、无监控报警设施、无证幼儿园)问题未解决的,减1分。
(4)对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10名以上学生死亡的,每发生一起减1分;导致3-10 名学生死亡的,每发生一起减0.5分;导致2名(含2人)以下学生死亡的,每发生一起减0.2 分。
(5)对因溺水导致学生死亡的,与该市前三年学生溺水死亡平均值相比,每增加1人减0.1分,减完0.3 分为止。
(6)校园及周边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导致学生死亡的,每发生一起减0.1分,(7)发生教师殴打、虐待学生等师德师风事件的,每发生起减0.1分;发生教师性侵学生的,每发生起减0.2 分: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每发生一起减0.5分
(8)对年度考评工作态度不积极,没有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工作,不交自评总结材料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