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赶水镇摩托车的整治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摩托车路试整改报告”。
浅析赶水镇摩托车的整治措施
重庆市綦江县赶水镇安监办:秦放 王韵 尤辅俊
近年来,我镇乡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农村摩托车数量急剧增加,摩托车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自行车,已逐步成为广大群众的代步工具。但摩托车数量的超饱和状态与农村相对滞后的交通环境、管理措施等不相适应,摩托车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就本镇近几年各类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摩托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比重大。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严重影响着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制约着我镇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笔者就农村摩托车的整治措施做以下分析:
一、摩托车责任事故责任人违法特点及成因
1、无证驾驶现象突出。
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已成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无证驾驶者驾驶技术低劣,并且常伴有酒后驾驶、违章载人、载货等现象,极易造成事故。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主观地认为只要自己会骑车,驾驶证可有可无,反正只是相关部门收钱的名目,能逃就逃,能躲就躲,以至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遇路查路检时采取冲卡、掉头等逃避手段,更甚者聚众闹事,暴力阻碍执法。二是部分摩托车驾驶人虽认识到无证驾驶行为的违法性,但侥幸心理严重,不主动考取驾驶证,而是被动地、消极地等待被查获时办证。三是还有部分驾驶人对驾驶证的年审或换证不够重视,导致驾驶证因未按规定年审或换证被自动注销而自己不知情,仍认为自己有证。四是部分驾驶人对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概念不清,在转购或转借车辆时,只要车辆有行驶证就认为什么都有了,或认为车主有驾驶证,自己就可以借用车辆了。
2、车辆注册挂牌率低。
这就给农村摩托车的管理工作和部分摩托车事故的查处工作带来困难,也是摩托车逃逸事故频发的主要因素。一是部分购置摩托车不合格,无法注册登记。二是当事人购车时相关手续不全或购后遗失,导致车辆无法注册登记。部分当事人购车时贪图便宜,不向销售商索要购车发票,或因购车发票、合格证保管不善而遗失或损毁,导致车辆无法注册入户。三是部分驾驶人对车辆的注册登记工作亦存在消极等待思想,不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抱有侥幸心理,想着新车无所谓,等以后遇到检查时,再去注册上户。
3、车辆未年检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现象突出。
部分摩托车虽悬挂有机动车号牌,但从未按规定检验;部分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而仍然上道路行驶。未检验车辆及报废车辆保养维修不及时不到位或车辆机件老化,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性能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车辆参保率低,存在严重的风险。
一是相关部门对摩托车辆的保险问题重视不够。二是大部分车辆未办理注册挂牌手续,未参加法定“交强险”。三是群众的参保意识差,摩托车辆注册登记后按规定前四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因此部分车主在登记或检验的第二年将车辆脱保。因部分摩托车责任事故由于未参加保险,而无力承担伤者的抢救费用及各种赔偿费用,给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造成巨大障碍。摩托车辆无保险也是摩托车逃逸事故频发的另一因素。
5、综合交通违法现象突出。
摩托车责任事故,大多数集多种严重交通违法于一身,也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顽症。摩托车当事人经常伴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驾驶无牌证车辆、驾驶报废车辆、不按规定会车、违法载人、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摩托车责任事故多发原因
1、摩托车自身结构特点导致安全性能差,是摩托车伤亡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
摩托车构造简单,稳定性差,速度快,在行驶过程中稍有刮擦就会导致车辆失控侧翻,且摩托车驾乘人员处于完全暴露状态,车辆倒地或与其他车辆碰撞,驾乘人员身体直接作用于地面或机动车辆,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驾乘人员违法行为多。
综合交通违法行为多是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显著特点,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交通事故的危害后果成正比,摩托车是违法频率最高的车种,也是事故发生频率最高、事故危害后果最严重的车种。
3、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力。
近年来,农村地区摩托车拥有量飞增猛长,而相关管理措施、道路通行环境、相关交通设施以及人们对摩托车的认识相对滞后,路面通行压力大。农村地区还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虽然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已延伸到乡村社,但部分基层领导对此还不够重视,对上级的要求支差应付,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有关精神措施落不到实处。
4、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在农村地区,一些车主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非常差,他们不仅不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反而认为,自己摩托车只在农村道路行驶,不出远门,不跑运输,不做生意,不上大公路不
进城,交、巡警查不了,没必要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车子买回后就上路行驶;还有许多摩托车车主没有把摩托车真正当作机动车看待,对他们来说就好比自行车,只要车子一到手,在没有取得驾驶执照就骑车上路,边骑边学;部分驾驶人“一人办证,全家都用”,忽视安全,随意将车辆交由家庭其他成员驾驶,更甚者交给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血的教训不是不深刻,而是摩托车驾乘人员或侥幸心理严重或贪图便利,思想麻痹,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与不顾,一旦酿成事故却悔之晚矣。
三、治理措施
综上所述,摩托车交通安全是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必须引起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1、辖区中队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在路查中要继续从严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尤其对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证车辆、酒后驾驶、无“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部分驾驶人故意煽动群众闹事甚至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曝光;造成交通事故要对当事人的各种违法行为逐一从重处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组织有规模的治理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域、人员类型等特点,与各乡镇交通协管员和派出所配合,有阶段、有重点的组织摩托车专项治理活动。
3、尽快提高摩托车“交强险”参保率。
加大“交强险”的宣传力度,以宣讲典型保险成功理赔案件和反面典型案件、组织专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促使广大车主自觉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对路查中发现无保险车辆一律查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肃处理。
4、镇政府要充分发挥镇安全综合执法队和社区交通协管员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
密切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辖区内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力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交通法制教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转变执法观念,大力推行便民服务。
各级单位在摩托车的管理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尽快完成从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继续搞好便民、利民的下乡开展摩托车业务办理工作、从摩托车销售渠道着手管理等,以点带面,在全社会推广;新闻媒体、教育行政部门等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担负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镇政府、学校、电
力、矿业等摩托车集中单位要加大单位职工的教育工作和摩托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