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础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2013版)
注:“两公示,一监督”制度指: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治安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
在评选年度内,学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1.校园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生“法轮功”人员非法聚集和进京滋事事件的;
4.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5.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6.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机房的; 7.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 8.验收评估中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9.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10.未制定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职责要求的;
11.未按要求,建立和使用符合学校安全管理实际的《安全管理手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