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秀住宅装饰设计评选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浙江省住宅设计规范”。
附件一(2):
2014年浙江省优秀住宅装饰设计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住宅装饰设计的水平,鼓励广大设计人员发扬创
新精神,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培养高素质的设计人才,倡导现代住宅设计的最新理念,展示住宅设计文化魅力,提升住宅设计的品位,经我会研究决定在2014年继续评审浙江省优秀住宅设计。以下简称“优秀住宅设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报“优秀住宅设计”的设计项目应符合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设计创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精品,充分体现住宅装饰中的功能,布局合理、舒适、美观,并有文化艺术品位的住宅设计项目。
第三条:“优秀住宅设计”由从事住宅设计单位(个人)申报,由省
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核、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申报“优秀住宅设计”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优秀住宅设计”的设计项目,以单套独立住宅为主,新建、扩建、二手房改造及样板房均可,申报单位应为该住宅室内装饰的总体设计单位(个人):全装修房应以其中一套,套型住宅为申报项目。
2、应符合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合理,使
用功能完善。
3、申报“优秀住宅设计”的项目须通过业主(使用者)或物业管理
部门的全面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优秀住宅设计”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2014年
3月底完成住宅设计项目。
第六条:申报单位(个人)应与有关单位业主或使用者签订有效的装
饰装修设计合同。
第七条:申报单位(个人)在当地应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社会反映
和投诉记录,三年内无因设计原因而发生重大工程事故。
第八条:申报单位(个人)应对申报住宅设计的知识产权负责。第四章评比标准
第九条:整个设计以人为本,充分满足要求,功能设计合理,在设计
中应体现业主鲜明的个性,及文化品位,相应地反映地方特色。
第十条:创新是设计的灵魂,在设计作品中应表现出独创精神,倡导
对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充分体现节约能源和生态环保等因素。第十一条:整个设计不仅要求具备较高艺术性,也应表现出新科技的含量。
第五章申报资料要求
第十二条:“优秀住宅设计”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浙江省优秀住宅设计》申报表,一式二份。
3、一份申报表单独装订,一份申报表与,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设
计说明书及选用主要材料总造价,业主概况等资料合在一起装订,并加盖公章。
4、设计效果图,主要部位的平面、顶面,主立面图,及完成后彩色
照片,3—5张以上,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5、所有申报资料等文字资料装订成册,幅面统一为A4规格,并用
相应A4大小规格的塑料文件盒包装。并在文件盒上标注申报设计项目名称、类别、申报单位(个人)。
第六章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根据申报条件由申报单位(个人)直接向浙江省建筑装饰
行业协会设计委领取申报表,并向其报送全部资料。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优秀住宅设计的高水平,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
会将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复查。评审包括复查、终审二个阶段。
第十五条:“优秀住宅设计”的终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协会专家组成。对所有申报的设计项目进行资料审查、设计工程复查、专家评审和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第七章奖励
第十六条:浙江省建筑装饰协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浙江省优秀住宅设计”的申报单位授予奖杯和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资料不得弄虚
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资格和取消获 奖资格等处理。
第十八条:参加“优秀住宅设计”评选的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申报
项目应给予科学、客观、公平的评价,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