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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学体会
孔玲时德青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日照276826)
摘要:本文分析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性特征,阐释了二者的不同内涵,突出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性、曲折性,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与过程
进入21世纪后,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了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与政策,成为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理想与奋斗目标。那么,什么是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是什么?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回答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学,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1、关于和谐社会的有关问题
“和谐”一词的字面含义,一般指协调、融洽、合作等。作为一种思想,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其内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简单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提出“阴阳冲气以为和”的命题,揭示了“致和”的途径,孔子提出“和而不同”的观念,强调“和”就是多种因素的并存与互补,孔子的学生子路等提出了“和为贵”的命题,认为和谐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价值,是人世间最美好的状态。许多汉语成语,如“和衷共济”、“厚德载物”及俗语“和气生财”、“和为贵”都是对这种和谐精神的注解和说明。
西方提出和谐理念的是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后世的哲学家继承并发展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论,他们认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和谐,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既是和谐的又是不和谐的”,和谐是由对立和斗争造成的。
社会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指社会的各个群体能够实现良性的互动,整个社会能够表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社会能够实现安全的运行和健康的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古今中外的哲学家有过理论上的设想,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进行过和谐社会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汲取了人类精神财富的精华,在社会实践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可以说,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曾经出现过和谐社会阶段,如我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总起来说,可以把和谐社会区分为传统和谐社会与现代和谐社会。虽然传统和谐社会建立在少数社会群体和少数人剥夺大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上,是以牺牲多数社会群体的利益换取社会和谐的,而现代和谐社会与之恰恰相反,但二者仍有共性特征:
第一,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它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表现为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的公平、机会的公平以及整个社会规则和机制的公平,是一个公平发展的体系。
第二,和谐社会是社会各阶层之间保持着互惠互利关系的社会
它表现为社会为每个社会阶层提供了相互之间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每个社
会成员遵循既定的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实现自我的良性发展。
第三,和谐社会是社会各阶层都应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的社会 它不是遵循单一的分配原则,而是遵循多元化的分配原则,即:既按照每个社会成员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又兼顾社会公平,还要注重尊重人的价值。
第四,和谐社会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平等进入的社会
任何阶层特别是具有较高社会位置的阶层都不应以任何理由人为地设置障碍,排斥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本阶层,以达到维护本阶层特有利益的目的.第五,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
社会的安定有序,主要涉及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基于上述的分析,为帮助学生准确把握、理解和谐社会的理念,在教学中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第一、和谐社会不是一种社会形态,而是一种状态,是一种美好蓝图,它可以存在于各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之中,也可以存在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如有封建社会的和谐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和谐社会;有各种社会形态初期的和谐社会、兴盛时期的和谐社会等。
第二、和谐社会不是一种单
一、均质的状态,而是一个呈现多元化并存、个体存在显著差异的状态。和谐不是无差别或无矛盾,而是在于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与矛盾,使社会处于一种相对稳定、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状态。
第三、和谐社会必定是稳定的社会,但和谐社会不等于稳定的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社会稳定和协调的理想状态,它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历史上各个不同的朝代都存在过稳定的时期,如“文景之治”、“光武中兴”、“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乾嘉中兴”等,这些时期社会并不和谐,而且社会呈现一种颓败的发展趋势。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指的是一种持续的、动态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后,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阐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根据胡总书记的讲话,我国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不同于古代的和谐社会,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科学内涵: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谐思想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人类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阶段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的治国理想,也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还是一种治国结果。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是同一社会建设的不同方面。我国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可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条件。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本世纪前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20世纪末,我国已经初步建成小康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这仅仅是低级程度的水平不高的小康,而且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历史上积累的没有解决的旧矛盾与问题以及改革过程中新产生的矛盾与问题不断引发,已经引起了资源环境的恶化、人际关系的紧张、自然灾害的频频爆发,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发展的进程中通过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否则就不可能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相处、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过程和目标的统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相对富裕稳定的社会,不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相处、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如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得到充分涌流,从而形成有利于凝聚人心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的理念,又是一种治国的方略,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的目标,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作为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提出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现阶段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完全一致的。正因为这样,我们党既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载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中,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纳入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中,把它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为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建设小康社会一样,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应有不同的目标。我们必须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既要看到当前国际国内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积极推进,又要看到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还比较落后的具体国情不可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而是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三十年多来,我国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发达国家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旧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于并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发展阶段,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达到全面小康阶段,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艰难奋斗历程。
从目前情况看,存在许多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如依旧存在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城乡贫困人口数量庞大,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住房难、住房贵等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并且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等。
除此之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从国际经验看,这个时期既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又是各种矛盾与问题多发的危险时期。
特别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与问题将更加复杂、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为正视和解决当前的矛盾与问题提供了方法与手段,有利于人们统筹谋划,科学发展。如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一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
因此,我们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解决当前发展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和人际关系,促使全面小康的目标在和谐的状态中实现。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如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就业结构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等,进一步提高社会和谐的程度和水平,努力建立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前目标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创造有利条件,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进而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物质文明发达、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社会,需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其次,政治文明能够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三,精神文明能够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和智力支持。
人类社会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前进的,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正是永不停歇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的历史进程,它不是静态的完美,而是动态的协调,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2、秦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2007年增刊
3、柳礼泉主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疑难问题解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作者简介:
孔玲(1967.12—),女,山东省曲阜市人,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文化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