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砂厂 安全验收评价需提供的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评价验收所需资料”。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验收评价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矿山的地质报告(或地质简测报告)、其附图与附件及评审意见、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等的复印件;
4.矿山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其附图、附件的复印件;
5.矿山的总平面布置图、开采现状平面图等;
6.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复印件;安全管理机构文件;
7.特种工种资格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装载机工、汽车)(安监局)等经培训批准的其他作业人员】
8.矿山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责任制;
9.矿山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10.参加社会养老工伤保险及商业保险的证明,劳保用品发放证明;
11.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票据;
12.矿山设备、设施的型号规格及有效检验资料,消防设备、器材管理档案等;
13.矿山安全隐患治理记录档案、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企业职工健康检查的档案。
14.矿山生产设施、设备、办公生活区,采矿、运输等具体情况及照片和其他所需相关资料。
注:提供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档。
单位:新疆国安建设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正对面(金银大道97号)
联系人:张国斌(采矿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联系电话:0991—8825005传真26515691313 9876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