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冲刺真题考点解析: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精选2篇)由网友“nek526”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司考冲刺真题考点解析: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司考冲刺真题考点解析: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 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 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这是说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施工人没有履行法定的警示义务,是导致侵权的根本原因。
(3)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应适用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关系加以调整。
(4)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尽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5) 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例题】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三/18)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篇2:司考冲刺真题考点解析:高度危险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下,即使作业者已尽小心谨慎的注意义务,仍然难以避免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危险性作业。例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
一、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其构成要件包括:
(1) 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例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
(2) 存在损害事实。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 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应当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危险作业引起。
二、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有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一种情况。
此时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造成仅有过失,也应当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对于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