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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和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财政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能:(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五)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武陵山片区开发和扶贫攻坚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风电管理,提出风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风电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三)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七)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建设
2016年,我局班子成员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成立以袁子玖为组长的发改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并对各指标进行了细化。按时向财政绩效部门上报有关材料。强化单位制度建设,规范干部工作行为。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办公经费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办公室考勤等制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2016年度财政预算实际拨款总计998.49万元,支出合计979.76万元,收支结余1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27万元,项目支出359.49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工资福利基本支出4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万元,对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62.5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6年度决算报表反映,“三公”经费预算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实际支出54.38万,没有超出年初预算。
四、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一)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谋划申报,争取国省政策扶持和专项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稳增长政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决策部署,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方向,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省市“十三五”各类规划项目调整完善为契机,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政策)谋划申报工作。一是通过专项规划来申报项目。全年共组织编制《绥宁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解决全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绥宁县“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绥宁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专项规划,集中向省市谋划申报了一大批项目。解决全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从村级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光伏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广播电视、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9个方面入手共申报了865个项目,总投资为6.53亿元。二是通过专项投资计划来申报项目。全年集中向省市申报了易地扶贫搬迁、实验中学运动场、水灾恢复建设、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城市停车场、坡耕地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巩固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湘西开发产业扶持、健康扶贫等专项投资支持项目130个。所有申报项目全部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进入政府投资三年行动滚动计划。到目前,我县进入三年滚动计划投资项目共222个,概算投资283.90亿元。三是通过争取专项基金扶持来申报项目。2016年共申报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项目2个,即县城排水防涝(雨水管网)工程和佘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4.0亿元,计划争取专项基金扶持9500万元。四是及早启动2017年项目储备和申报。着力抓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编制,从重大项目计划、环资类、投资口、农经口、社会服务和卫生计生等领域投资计划等方面入手,提前做好2017年投资项目建议方案和项目申报。2017年卫生计生健康扶贫领域申报了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五是积极争取国省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扶持。我县成功争取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扶持政策,贵太太山茶油加工项目列入2016年湘西地区开发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补助专项。2016年共争取到中央和省专项资金16518.6万元,其中投资口争取到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水灾恢复重建等专项资金3540万元,农经口争取到农村安全饮水提质改造、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防护林工程等专项资金4800万元,湘西开发口争取到以工代赈、湘西开发产业扶持等专项资金810万元,社会发展口争取到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实验中学运动场、黄桑上堡村文化保护建设等中央预算内资金1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2868.6万元,黄桑景区生态旅游开发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000万元。
(二)组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大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完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实施县级领导挂点联系、阶段性节点目标控制,加大项目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组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2016年全县共计划推进重点建设项目39个,计划完成投资31.8亿元。其中纳入市政府统一调度管理的重点项目13个,计划完成投资16.63亿元。在项目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有湘商产业园基础设施、绿康油茶产业化、宝鼎山风电场开发、粟冲区域开发等34个项目开工建设。纳入市政府统一调度管理的12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单独考核的湘商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5.58亿元,为计划投资的93.6%。二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共计划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3个,其中纳入全县考核范围12个,兴永郴赣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建设规划,正在开展线路走向、站点设置等前期工作;宝鼎山风电场开发三期已纳入湖南省2016年风电建设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核准。寨市至鹅公公路扩改工程已完成工可编制、环评、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正在报市发改委审批;秀水水库已完成移民安置方案编制、可研编制及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在报省发改委审批。
(三)加快发展新能源,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积极推进风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宝鼎山风电场开发一期工程升压站基础建设已完工,20台机组全部安装完毕并进行发电试运行。宝鼎山风电场二期、三期已完成项目核准,正在开展环评审批。高登山、红岩坝及狮子岩、黄土矿风电场开发已完成测风工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黄桑牛坡头、大高包风电场建设已与新疆特变电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协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关峡乡大园村、瓦屋塘镇岩湾村等6个村建成12kw—100kw不等的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站。抓好农村新能源的建设及推广,全年共新建户用沼气池35口,联户沼气池8处,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40台,建成了鹅公乡佳马村和瓦屋塘镇木兰田村2个省级清洁能源建设示范村。
(四)严格项目投资审核和工程招投标核准,规范项目建设环境。一是规范项目投资管理。深化项目投资体制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审批条件,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并联审批、在线审批,依法依规对各类项目实施审批,全年共审批项目23个,核准项目46个,备案项目15个,项目概算总投资54.83亿元。二是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标事项核准制度,共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54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51个,邀请招标项目3个。核准招标事项项目招标率达100%,投资概算达到3.20亿元。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严格依法打击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等行为。加强对招标公告、文件编制的管理,严格依法打击“量身定做”、带“倾向性”等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加强对招标合同的管理,严格依法打击“阴阳合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招标活动全程的监管,严格依法打击“打牌子”、“肢解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项目专项稽察。在省市发改委的领导下,对2014-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两次稽察,稽察了寨市古镇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投资计划执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进行专项整改。
(五)做好价格检查等工作,维护民生民利。改进价格监管方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对民生市场价格的监管,开展春耕生产农资价格检查、春运票价专项整治及居生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常规监测。全面落实收费政策,做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对取消、降标、减免、市场化的收费项目及时跟踪管理,重点抓好了春季教育收费督查、检查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教育收费公示、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学前教育收费政策落实及民办学校代收费情况。推进价格认证工作,依法受理司法机关协助的涉案财物案件物价格认定及价格认证服务。认真开展医疗收费、教育收费价格检查,收缴入库价格违法所得及罚没款30万元,有效遏制了部门乱收费。
(六)加大措施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制定了全年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从优化政务环境、企业发展环境、项目建设环境等方面指导县直部门、各乡镇做好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从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用工成本、融资成本、生产要素及物流成本等方面入手,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检查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对涉企乱收费、乱检查的查处,落实降低税负成本、融资成本等给西安工作措施,县域内实体经济企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有效地处理了绥宁县宏达碎石场的投诉事件。极力优化政务环境,实行网上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督促县直部门对各类行政办件实行网上公示和电子监察,对电子监察中出现的黄牌及时将申诉理由上报省信息中心予以撤销,全年没有一起因行政过错而产生的红牌现象。
(七)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执行能力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责任,结合效能提升、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工作,将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全年工作一起考核,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完善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各项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监督,坚持财务会审和民主理财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审批财务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执行“三公”经费公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廉政从政准则》等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积极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机制建设监督检查、“三联三送五促”、涉农涉企收费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驻村精准扶贫等活动,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对长铺子乡佘家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上,投入资金近400万元,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脱贫。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