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奖励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关于发放全国文明单位奖励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济南公交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勉励讲话精神,困难面前敢拼搏,成绩面前不停步,继2009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后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济南公交全体职工的光荣。这一国家级最高荣誉是对济南公交品牌的充分肯定,是对济南公交优秀企业文化、良好企业形象的充分肯定,是对济南公交职工队伍的充分肯定。
为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保护好广大职工创先争优的工作积极性,经总公司研究,决定发放全国文明单位专项奖励,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在岗职工(含2011年1至12月退休的人员)。
二、发放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2011年退休人员、新招(调)入人员按月计算,每月100元,最高为1000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
1、2012年1月13日前已调出总公司或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2、个人承包经营,人事代理,停薪留职,挂靠企业或其它原因不在总公司工作的人员。
3、未经总公司同意外借或外借由外单位发放工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2012年1月17日下午5点前将发放明细表和汇总表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