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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关于发展党员严把“入口”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源源不断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补充新鲜血液,壮大党的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分布,这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与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党的建设中的一条成功经验。为保证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现就发展党员严把“入口”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女性党员比例低;非公企业党员数量较少;个别党组织执行发展程序不严,发展党员标准不高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只有严把“入口”,才能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只有严把“入口”,才能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只有严把“入口”,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严把党员“入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教育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才有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才能够真正贯彻落实。这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应当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认真研究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计划,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的新党员数之比要达到3:1以上。各基层党(工)委必须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凡未经过入党前集中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三、严把“六关”
1、培养教育关。针对当前网络、媒体比较普及,孩子受教育较早,成熟也较早的现实,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上,可根据个体实际,适当提前到十五、十六岁。要组织人员编发有关党的基础知识的小册子,进入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或作为课外读物,从小让他们接受党的教育,从根本上夯实党员的素质基础。
2、选人渠道关。在拓宽选人源头和育人渠道的同时,根据不同领域合理设置门槛,增强培养对象的针对性。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等为主动找。要有针对性的挖掘、物色培养对象,实行专人定向培养、“菜单式”培训。在农村,要根据该村党员队伍的构成,本着“缺什么就找什么”的原则,把视线投向那些有文化、有理想、事业心强的退伍军人,那些懂经营会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那些积极参与村级配套组织管理工作的团、妇、兵优秀青年;在机关,重点发展年轻干部;在工业企业,注重在生产一线的工人中发展党员,有计划地改变生产一线特别是艰苦劳动岗位党员少的状况;同时要注重在党的力量薄弱而又长期没有发展党员的地方和单位发展党员。
3、政审考察关。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建立培养考察档案,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鉴定,并记入档案。在政审考察中应做到“六看”:一看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是否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掌握;二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具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是否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看能否安全优质完成好本职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乐于奉献精神,在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四看是否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能否以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五看是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否模范地遵纪守法,不谋私利,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六看个人政历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4、组织部预审关。各基层党委在确定发展对象前,要将拟作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预审。县委组织部要根据发展对象所在的基层支部的党员构成、分布、单位性质特点、发展方向等进行预审,发现比例失调、近亲发展等问题的,责成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展对象资料存如档案,与下一步基层党委报来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进行审阅,不一致的一律退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审批接收关。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细致的工作,必
须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党委集体讨论。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应注意克服四种偏向:一是不能只看一时表现而忽视一贯表现;二是不能只看工作好坏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三是不能只听个别领导意见而忽视广大群众的意见;四是不能只看本人要求迫切而忽视对入党动机的考察。同时,应坚持做到“七个”不发展:(1)未按规定程序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发展;(2)未经一年以上时间培养考察的不发展;(3)发展前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对党的基本知识不了解的不发展;(4)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材料、考察材料不完备、或问题不清的不发展;(5)入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6)对党认识不清、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7)群众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不发展。
6、期满转正关。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因此,从预备党员迈进党的大门起,党组织就要做到“三个不放松”:一是培养教育不放松。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实质是预备党员党性、思想觉悟、对党的认识再提高的过程,也是帮助预备党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解决好从思想上入党问题的过程。因此,党组织不仅要重视对积极分子入党前的培养教育、把好接收关,而且更要注意抓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要防止和克服那种“积极分子入了党,发展工作到了头”半截子工程倾向;二是考察管理不放松。在考察管理中,要坚持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和党组织定期考察鉴定制度,通过预备期的党内实际生活的考验,进一步了解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发现的缺点不足及时帮助,督促整改。要注意防止和克服那种“平时不帮助,到期算总账”的倾向;三是转正审批不放松。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要根据其在预备期的考察情况,按照《党
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对那些入党后“松口气”,不继续努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一定要取消;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标准的,有一些缺点毛病,需要继续考察教育的,一定要延长预备期,决不能马虎从事。
四、改善结构
注重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特别是“两新”组织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新发展的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35岁以下青年,一般要达到6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一般要达到70%以上;妇女一般不低于20%。新发展的党员中,个体工商户、开业一般纳税人、退伍军人、回乡大学生比例也要有大幅度的提高。
五、全程跟踪
一是落实全程公开制度。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公开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二是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党(工)委统一制作《发展党员工作记实簿》。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工)委派人携带《发展党员工作记实簿》参会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主持人及会议事由、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经与会人员确认签字、按手印及党支部盖章后,党(工)委与支部各保存一份。党(工)委与会人员还要做好会议照片及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会议照
片附在会议记录后存档。
三是落实全程审核制度。支部初审,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全面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党(工)委复审,在发展对象经过公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前,上级党(工)委审查各类入党材料,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吸收为预备党员。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后三个月内,党(工)委要安排专人与发展对象逐个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党的认识,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组织部审批,对党(工)委上报的《培养考察写实簿》、《入党志愿书》及《发展党员工作记实簿》、党员会议影像资料等统一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完善。
四是落实全程问责制度。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类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考察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全程跟踪问责。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严把“入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切实做好安排部署。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工)委分管领导要积极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实施,基层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把“入口”,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提高、结构改善、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