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发展党员推行“六制五不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六制五不准”。
细化程序确保质量
怀宁发展党员推行“六制五不准”
怀宁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六制五不准”工作法,细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促进发展党员规范化,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该县一是计划申报制,由党支部在考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培养、教育措施,逐级上报,基层党(工)委在综合研究和平衡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二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备案制。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台账,逐级上报基层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备案。有效预防不按规定履行培养、考察程序,或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追记、补记等现象。三是公示制,党支部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以及拟转正的预备党员,通过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票决制,对接收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实行票决,只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使票决结果更加公正、客观、真实,减轻了举手表决时提出不同意见党员的心理压力,提高了新党员的群众公认度。五是预审制,发展党员做到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党支部将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报基层党(工)委审查。发展曾违反计划生育、重新入党等重点人员入党,须由基层党(工)委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同时对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实行七部门联合政审。六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明确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是具体责任人。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该县还严格实行“五个不准”:凡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准列为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不准发展入党;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准发展入党;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准发展入党;没有按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