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实用13篇)

其他范文 时间:2023-12-08 15:11: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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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一直以来不断探索的课题,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应对这种关系呢?如何有效地处理压力,保持身心健康?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案例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班的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最全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精选3篇最全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精选3篇。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三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四

为积极贯彻实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五

女: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男:常周小学“红领巾”广播台又和您准时见面了。我是四一中队的。

女:我是四一中队的。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男: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女: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男: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了。

女:2014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男:接下来,我们来听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男:刚才,我们在故事中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女: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男: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女: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男: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女: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男: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女: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男: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女: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男:本期的每周一歌请同学们欣赏歌曲《成长在法制的阳光下》。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六

第一名服刑人员:王虎,今年二十岁。他给我第一印象就是很老实,怎么会想到他是一名囚犯,可耻的囚犯!从他的报告中,我有些迷惘:王虎小时候也是一个淳朴,憨厚的农村孩子,当他来到城市,他来到这闪烁着花花绿绿的霓虹灯的大地方时,他沉沦了。他到游戏厅,到网吧。每次钱不够用时,他就向父母伸出贪婪的手,而每次父母都会耐心地对他讲,“儿啊,赚钱不容易,你省着点儿用。”他从来都是把父母的话当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随时进出娱乐场所。就这样,每每他钱不够时,就向父母索要,直到家里拿不出钱。他想到了铤而走险,他和他的同伙密谋一场绑架。他绑架了他朝夕相处的同学,并向他同学的父母索要十万元,但就在他们的计划实施时,警察悄然而至,将王虎绳之以法,就这样,一个淳朴的憨厚老实的农村娃就沦为一个可耻的.阶下囚,是什么使他成为一个囚犯的呢?我认为是他自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迷失了方向,他被欲望驱使着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曾彬,二十岁。当年,他曾经是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他甚至年年获得“学习标兵”奖状,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听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惋惜。他也是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方向,从而踏上了不归路的。

我还看到了当他们带着悔恨的泪走下讲台时他们又被铐上了冰冷的手铐```````。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湾小学的黄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八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制定本年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计划。

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服务科学发展。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构建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学习,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法制安全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将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文斌(校长)全面负责

组员:汪建良(党委书记)张春(工会主席)负责教职工的普法学习工作

慈森林(副校长)负责学生的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项文盛(法制副校长)张礼平(政教主任)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邵国英(教务主任)洪艳(团总支副书记)配合做好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的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室直接领导,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协助。

(二)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

一是加强对老师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上好一堂法制班会课,各班班主任要开展一次法制专题的班会课,要求有学习材料、心得体会。

三是各班出刊一期普法教育专栏或板报角。学校宣传橱窗出刊普法教育专栏,四是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学校将在12月4日后,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促进师生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是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

除此以外,学校将利用学校、家庭、社区资源及网络等媒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具体分工:

1、由校长室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党支部负责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具体负责教职工的学习与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

2、由政教处负责学生法制宣传、学习与督促工作。负责活动的.总结与上报工作。教导处协办。

3、由总务处负责校园安全环境的创建工作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九

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一、问题情景

观看动画视频,思考“大脑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有什么危害?教师小结。

二、学生活动

展开小组讨论:日常生活中,你见过哪些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呢?

(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不按灯行走、翻越护栏等)学生汇报,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对于表演好的组进行鼓励。教师小结。

三、教师讲解:

(1)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观看事故视频。

(2)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时的疏忽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亲爱的同学们: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

(3)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班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机动车道上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座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学龄儿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样乘车:

1、乘座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侯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4、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乘座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6、不准跳车,乘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7、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车。

8、不要乘座家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四、深入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为道路上车辆行人很多,年纪小的同学很难驾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不但危险,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对于家里有私家车的同学,老师要问你们一个问题,平时你都坐在哪个座位呀?

(学生回答。)

那你们知道交通安全法对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有哪些规定吗?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少年儿童是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不仅对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妨碍机动车驾驶人开车。因为相对于成人来说,小孩的上身比较短,气囊崩开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非但保护不了孩子,反而会造成伤害。此外,气囊瞬间张开的爆发力很强,像是一记迎面击来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挨上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孩子。所以,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

此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绝对禁止家长抱着儿童乘车;

(4)不要让儿童绑成人安全带,它是为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你的体形。如果安全带绑得太紧,可能在车祸发生时会引发对你的颈部勒伤或对腰部的挤压伤;如果绑得太松,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5)儿童乘车时不要吃东西或饮水:道理很简单,汽车的颠簸会导致食物进入气管,极其危险。

(6)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第一,在错车或超车时将你的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都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交通法规严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车的电动车窗会有自动关闭功能,此时将身体、尤其是头探出车外,都会因车窗关闭而引发意外;第三,车外汽车的尾气,也对你的健康不利。

五、认识交通标志

六、学习交通安全儿歌

七、教师总结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十

1.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2.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

3.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4.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5.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6.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7.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8.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9.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

10.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11.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12.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13.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4.一言一行遵纪守法,一生一世清正做人!

15.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民主参与,民主监督。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十一

通过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xx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校师生中弘扬法制精神,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建设法制学校的进程,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开展与师生成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

3、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召开一次由辖区派出所干警、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

5、邀请市“关爱工作团”成员来校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本校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多方联系,共同配合。校长室及早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班级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老师要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校长室德育处要认真总结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于12月31日前将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十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被确定为20xx年这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将20xx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抓好普法规划的落实,并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中,大力培育崇尚法治、维护法治权威的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是新时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思想基础。”

据了解,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普法规划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日即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20xx年开始实施的普法规划要求,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0xx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篇十三

为让我校全体师生了解、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校园建设,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弘扬法治精神,为此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的主题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20xx年12月2日――20xx年12月9日

各班教室、彩色广场

全体师生

活动报道:

led(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1、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2、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宪法知识。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4、开展主题教育课活动。

1、请各班主任查找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相关内容,在各班级开展晨读活动。并收集好相关素材,过程照片,并于12月8号前将活动照片发送给陈旖旎。活动期间请班主任注重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2、请12月5日国旗下讲话的老师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进行宣传教育。

3、请林老师播音时传送有关“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方面的知识。(12月2日――9日)

4、12月9日(星期五)上午第三节以楼层为单位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教育课,可采用活动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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