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精选12篇)

其他范文 时间:2023-11-15 12:15:4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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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维护市场经济交易安全和公平的重要法律制度。合同应包括解决纠纷的机制或争议解决的管辖权。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些典型的合同样本,供您参考和学习。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楼的所有泥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负责本工程从土方至交竣工验收后的所有泥工工作内容,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开挖人工配合及清槽、所有混凝土浇筑(含二次结构砼浇筑)、墙体砌筑、内外墙面抹灰、洞口及零星部位收口压光及甲方外包的配合施工、所有保温(屋面、楼面、墙面、天棚)、内外墙及地面贴饰、踢脚线、楼面、台阶、散水、屋面施工所有内容、钻孔植筋、保温托架及挂网、甩浆、所有施工洞口堵塞收口,扫地出门。直至竣工验收的所有配合施工。

2. 按设计图纸(含相关图集)及规范要求内容施工。

3. 所以施工工具、雨具、劳动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器械自理(除塔吊及施工电梯),甲方概不负责。

4. 基础抽排水,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施工及维护,现场文明施工场地清理,道路清扫清理,冲洗槽人员值班。每天打扫本班组生活区和卫生间的环境卫生。

5. 施工电梯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甲方不承担费用及安全责任。

6. 配合各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材料归堆及现场清理。

7. 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 配合施工技术员放线测量,负责本工种的标高,洞口的布线,结构验收前的布线标高标记。

8. 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做好各栋号的砼试块,完成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9.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施工电梯操作证。

1. 现场清理,楼层清理。

2. 负责废材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 做好文明施工现场。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安全雨季施工。

4. 临时用灯线自备,三级箱后的用线(电线必须用橡皮电缆线)自备。

5. 应杜绝材料浪费,施工中漏落的混凝土、砂浆必须重复利用,否则罚款300元/次。尽量减少砌体材料破碎率,充分利用破碎砌体材料。

6.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及返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1.按设计图纸标注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及不规则屋面不另行计算面积),承包单价为 135 元/m2 ,如果天棚面做保温层则按实做面积15/㎡另行结算(内容包括界面剂,15mm的保温层,钉普通网,锚栓,5mm的抗裂砂浆,找平)楼地面做保温则不另行增加承包价格。主体封顶后付完成产值的 40% ,竣工验收后支付总造价的 70% ,春节期间人工工资的差额由承包人垫付,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付至总款的 97%,余下总款的 3% 作为质保金。如果中途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账。期间不支付任何费用。

2.如有工人因工资支付上诉、扯皮、打架闹事或其它方式讨要工资等,均属乙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范畴,乙方应承担恶意欠薪法律责任。并且押金不予退还。

3.施工电梯操作工由乙方组织安排,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安全责任。

4.工程顺利完工,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甲方奖给乙方五千至壹万元人民币。

5.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内容完成相应施工任务,图纸增减的部分则按甲方认可的图纸变更增减量按市场行情相应增减。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工资标准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 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 乙方必须是有资质的主体法人,各项技术工人必须证件齐全、各种资格证、操作证必须是有效证件,否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 ),见法人委托书,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6. 按工地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执行,否则….

1. 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因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擅自进入施工场地,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劝告、制止,强行操作,野蛮施工以及不安全规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责任5万元以上的甲方只承担10%,其它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5万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6.乙方配备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自备橡皮电缆线,从乙方三级配电箱内接出,坚决杜绝插线板类、花线类连接机械电气用具,否则甲方发现一律没收,并按每次200元罚款。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 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甲方保修合同同步。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 3 %,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 50000 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施工工期:自甲方提供工作面后日内完成。实际施工竣工日期因甲方调整、气候、环境等外界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时,施工日期可以顺延。对于延误或推迟进场的,甲方有权按延误或推迟的时间占总工期时间的比例来付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竣工,甲乙双方应紧密配合,乙方应科学、规范组织施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情况应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期不得延误,延误按3000元/天给予经济处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三、因分包工程延期竣工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天5000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合格。

a、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b、表观质量要求任何混凝土构件不得出现空鼓、跑模(表面凸起)、蜂窝麻面、严重露筋现象;墙体要求横平竖直、错缝搭接,垂直度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发现一处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在工程款下次付款中直接扣除。

二、技术要求:

1、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内容组织施工和管理。

2、保证该项目工程的整地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图纸上的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及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员技术交底施工,分包单位接到技术交底后,相关技术人员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每一分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成品保护:施工完成后,乙方应负责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成品保护,保护时间至产品交接完成后。如果在成品保护期间成品或半成品有损坏,分包商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及索赔证据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或约定在当期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及结算:

1、此项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

2、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格质量价格不再调整,其中包括全部合格工程材料、施工费、水电费、竣工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二、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确认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申请工程进度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及时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按照初审金额的%向乙方拨款;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的二个月内工程进度款累计付款总额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上述比例不得高于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包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建设方/业主/总包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付款比例以及建设方/业主/总包实际支付给甲方的乙方施工部分的工程款),预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满后依据相关程序一次性结清,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专业的性质分别约定质量保修期并扣留部分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分包商应履行保修义务,如果不履行,总包有权代为履行,同时加倍扣除保修款。保修期满扣除保修费用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分包商。

三、付款形式。

现金、支票及承兑。

四、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发票是假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施工质量、施工程序、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全面负责总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到合同书后应迅速组织施工人员、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保证按时开工。

2、遵循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声、环境保护等地相关规定。

3、乙方应于甲方相互配合,不得推卸责任,影响质量,延误工期。

4、具体施工工具、材料及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

6、乙方要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乙方要全面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同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保险费由乙方按造价分担的比例约定形式缴纳。

第七条、违约责任:

2、乙方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7d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7d,致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7d以上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有级资质,拒绝低于此资质的分包商参加承包活动。在签订合同时请分包商完整地提供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合同履约能力(如施工业绩)、近期同时施工的项目情况、垫资能力、企业信用等。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上交总价款的10%合同履约金。

2、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层层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甲方重新招标引起的工程施工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甲方分包的除外。

3、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银行账户,按实名制造册定期发放农民工工资。

4、双方约定结算工程款时,扣除工程款作为进度考核奖。

5、所有的变更及签证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6、分包单位根据验收合格资料上报已完成工程量,同时对已完成工程量实行各验收计量部门会签,经营部根据合同规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物质、设备的费用资料对其结算。

7、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建设方有任何的业务往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九条、人员任命。

甲方任命同志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赋予权限:乙方任命同志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赋予权限:

第十条、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时,通过下述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甲方单位审核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第二条: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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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特征。

在承揽合同中,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按约定获取报酬的一方称为承揽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就是说,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的权利意味着对方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此处仅就双方的义务进行阐述。

1.承揽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材料检验的义务。

(3)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的义务。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的义务。

2.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

(4)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四、承揽合同的解除。

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这种信赖关系遭到破坏,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是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除此之外,当事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楼的所有水电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项目内容

1.本工程所有水、电的工作内容 。及时提供材料计划。

2. 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安装、维修,排除小型机械故障。

3. 负责各工种的机械及临时用电的安装、拆卸。

4. 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

5. 加班必须有电工值班,确保现场不断电. 配合安全员做好各种报验准备。

第二条:施工要求

1. 现场清理,楼层清理。

2. 负责材料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 应节约原材料,杜绝材料浪费。

4.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 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雨季及安全施工。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第四条:劳务费及支付办法

按建筑面积计算 ,承包单价为 元/m2 ,主体封顶后付总造价的80%,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场,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单价的50%结算付给乙方。

工程完工或者春节乙方应该确保工人有序退场。不得以各种方式讨要工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关系,拒付工程款,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恶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机关处理。

第一条:进场人员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 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 )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第二条:工地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第三条: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非他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 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第六条:质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与总包方保修合同保修期同步 。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 5 %,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 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签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文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罕台庙工业园区瓦工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包清工,本合同为一次性的固定价合同,在发生任何物价涨跌的情况,均按本合同价格执行。

4、 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

5、工程单价:每平米17.5元(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6、工程必须由乙方自己施工完成,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所需用水、电到位,施工所需的电费由甲方支付

2、确保施工场地施工期内的畅通。

3、甲方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关系,确保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 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班组的主要人员名单及施工所需的技工证书;指定 为项目经理,为项目副经理兼现场施工员,为现为现场安全员。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甲方代表有权考勤,出勤率需达每人每月26天以上。以上人员如需变动,必须报甲方审批。

2、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期间编制有关工程资料,以保证工程竣工按时验收。

4、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 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付前清理现场必须达到甲方要求,非因甲方原因而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 工程进度:

乙方应在每月的28日前将本月的工程进度和下月工程计划报送监理和甲方审批。

四、 工程安全:

乙方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若施工期间发生工伤或疾病等事故,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 工程款计算与支付:

60 天 。

六、工程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乙方自愿承担每天3000元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总造价的15%。

2、安全违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而监理、甲方指出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乙方整改后,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的,乙方自愿承担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

七、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的保证措施或承诺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按约定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八

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四、工程结算 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

(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

(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

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

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八、施工变更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 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2、 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九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通过照(议)标选定乙方为工程的劳务队,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

5、工程质量等级:。

6、承包价格:按计算工程量,施工所用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如切割机、拖灰板、墨斗、木揉板、平杆、靠尺等)。

7、付款方式:工人进场一周内付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每十天一付,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1/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20%,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2/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50%,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80%,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8、现场签证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工长、项目预算员三人共同签字为准,并在10日内给予签证。

9、甲方责任:(1)对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安全教育;。

(2)保证材料供应;(3)协调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安全文明,乙方负责清理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保障人员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13、施工过程中乙方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

14、乙方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缴各项费用(如暂住证、治安费等),若乙方违反有关管理条例,乙方承担由此的造成的罚款,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身份,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当地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项目部。由乙方直接与所管辖的派出所处理一切业务关系。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17、乙方必须按地方政府部门规定与每一位进场工人签定劳务合同。

18、乙方应于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材料、设备需要量计划、月完成工程实物量报表。

19、环境保护:在施工中注意环境保护,注意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中不得乱打乱敲,使施工现场发出不应有的噪音,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应集中到一起,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应注意施工中的扬尘,施工中清扫要洒水再清扫,若有此类现象发生,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性300元的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卫部门对项目的罚款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0、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工期要求完成,每拖延一天按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1‰罚款,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不能达到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5%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工程全部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增签补充协议,但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可能引起本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签证或会议纪要等文件,也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办理完竣工结算、付清余款后。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十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福建省琯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御景华庭二期项目工程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消防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乙方承包范围:

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包括材料)。

二、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

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甲方利用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甲方并承担该项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电费等一切费用。

3、凡土建图纸已明确的预留洞,由甲方负责预留,如有遗漏,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

5、负责该工程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设。

6、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乙方的材料进场应及时报验,资料应跟上工程进度,并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6、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合理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甲方按建设单位结算价下浮10%与乙方结算(人工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工程款支付方式:由甲方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后,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5%给乙方,余款5%为质量保修款,保修期满后14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金返还委托付款证明给乙方。

2、因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由甲方报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并追加合同价款。调整后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六、保修:

1、保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内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条款:

1、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伙,应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一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它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但是,试用期条款并非必备条款.

如果双方同意约定试用期,不同的合同期限应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分包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二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解答:

其实你所说的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辞职提前通知期的问题了,而是什么是脱密期的问题。

脱密期,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脱离商业秘密的期间。在劳动法上,脱密期是用人单位让密切接触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开单位之前脱离涉密岗位的一段期间。通俗地说,由于单位怕一些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公司后泄露商业秘密,所以让员工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呆一段时间再离开,这段时间就叫做脱密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对脱密期作了详细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在该条中,提前通知期就是脱密期。

单位要通过脱密期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必须注意以下几个要件,同样员工看单位的脱密期决定是不是合法就是看是不是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一、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这是单位运用脱密期来约束员工的前提,

从脱密期的设立本意来看,就是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根本不涉及商业秘密,单位不应该设立脱密期。这也是从单位合理运用员工及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因为一个员工在脱密的岗位上通常是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公司还必须给予工资等待遇。

那什么是商业秘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这一条可以判断是否为商业秘密。

二、脱密期必须是双方约定的。

脱密期规定必须以合同的形式书面表达出来,而且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这就意味着脱密期不能是单位单方面提出,员工就必须遵守的。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履行脱密义务。

三、脱密期长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脱密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员工与单位约定的脱密期超过了六个月,员工只履行六个月的脱密期即可。

四、脱密期间员工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享有员工待遇。

脱密期间单位不得让员工回家待岗,以此为借口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脱密期间的员工仍然是单位的有劳动关系的员工。

综上所述,你的公司让你履行当时合同中签订的2个月提前通知期,是合理合法的,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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