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咽喉科会诊工作规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耳鼻喉科工作规范”。
南楼耳鼻咽喉科会诊工作规范
1.目的:
明确会诊工作要求,确保耳鼻咽喉科会诊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行会诊的医护人员。
3.工作规范:
3.1会诊范围
3.1.1军队体系内军以上干部至大区职首长。
3.1.2经总后保健办、院领导批准的非体系相应级别的部队和地方干部。
3.2工作要求
3.2.1参加首长会诊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意识,兢兢业业,遵守纪律,严守保密制度。
3.2.2认真执行我院医务人员的医德规范,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不得发生生、冷、硬,顶,杜绝漏诊、误诊现象。
3.3会诊制度
3.3.1工作中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中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提出会诊要求,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主持人要进行小结。
3.3.2急会诊:科室可随时直接邀请。必要时要求有关专科人员急会诊,并报告临床部领导。
3.3.3科间会诊:经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同意,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通知单和会诊记录单。应邀科室会诊医师要在1-2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需要专科检查的首长应安排到专科检查。
3.3.4院内会诊:多科性大会诊,仅涉及本临床部所属科室由临床部组织。涉及其他临床部的会诊,应于两天前报医疗处,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医疗处或院、部领导参加。
3.3.5院外会诊:经科主任同意,医师写病例摘要,提出会诊医院及会诊医师名单后交医疗处联系,同时报院、部领导批准。
3.3.6会诊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担任。
3.3.7参加会诊人员、应详细检查,深入分析病情积极提出会诊意见,诊治方案。当会诊有分歧时,一方面继续观察和研究;另一方面负责医师或主任医师,应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自己的判断。
4.流程图
会诊范围------会诊制度----会诊登记------工作要求----会诊记录
5、记录
5.1《会诊登记本》
5.2《会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