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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 创新工作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成本监审工作
泾源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2008年12月
成本监审是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制定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的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是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成本工作的作用日益重要,影响日益重大,前景更加广阔,意义更加深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的成本监审工作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实际操作,都还处在探索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大胆实践、冷静思考,不断加以完善和改正。对列入监审目录的项目,在定调价前必须实施成本监审,必须严格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未经成本监审,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切实规范政府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
工作实际告诉我们,制定出的价格是否可行、可信,政府、经营者、消费者是否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监审出的成本是否真实,有没有说服力。下面是开展成本监审工作进行的一些做法与思考。
一、提高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思想认识国家发改委2006年发布实施了42号令,2007年又出台了《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再次对成本监审工作进行规范,可见国家对成本监审工作的重视程度。成本监审工作既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一条必经之路,是有效实施价格管理和价格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问题。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地处理好这些矛盾和问题,首先就要弄清真实、合理的成本,为制定、调整价格和收费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成本监审,可以促进垄断性行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可以有效防止企业虚列成本、抬高价格;可以及时掌握垄断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水平,辅助价格决策。
二、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知识能力和素质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的高低以及工作质量的好坏。为了提高成本监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及素质,使成本监审工作逐步规范化,为价格管理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我们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讨论了(宁价办发[2002]7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宁价成发[2005]104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成发[2007]208号)等文件,认真学习了会计知识,成本核算知识,经济、农业、电脑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价格管理等知识,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使大家对成本监审工作及业务知识理解更准确,程序更规范。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将学习和培训工作充分融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刻苦学习,虚心请教,深入调研,不断沟通,不断积累经验,使干部职工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显著提升,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成本监审质量
现在社会对成本监审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是成本监审也是一项新工作,我们没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只有靠自己不断学习、探索、创新。在监审过程中,我们按照“早、新、准、精”的要求做好各项调查、预测工作,大力提升分析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成本调查为政府决策服务的作用,切实抓好成本监审质量。具体工作中,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掌握新核算体系的全部内容,做到对每一项指标的含义都了如指掌,对每一种情况的处理方法都心中有数。我们今年先后开展了县交通运输客运票价审核、城市集中供热收费等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成本监审工作。
(一)客运票价的审核。虽然客运票价为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价格自主定价,但加强价格监控,做好成本监审,将票价调整到一个合理区间,对规范客运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我县运输业正常运转和百姓的承受能力,今年七月份,根据有关委托和要求,由交通局运管所和发改局物价所,对县运输公司的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查核算,经交通局运管所测定,物价部门审定,对该公司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核算,不规范现象予以纠正,降低了票价的成本,定出了合理的票价,得到广大群众和有关部门的认可。
(二)城市供热成本监审。2008年10月份,我们统一部署,克服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工作,对县供热公司2005年至2007年集中供热价格成本进行了实事求是地核算。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被监审单位,核对帐册、会计年报,实地察看供热设备走访采暖用户,审核总成本1192200元,剔除不合理成本费用487300元,并对该公司的价格成本变化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撰写了《关于泾源县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报告》,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研究确定合理的供热价格提供了科学依据。在供热成本监审过程中,我们形成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初步制度,垄断行业的约束机制也初具雏形。
(三)单位供热成本核算。由于煤炭价格持续高位攀升,我们接受县政府的委托和安排,针对当地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了分散单位供热价格成本核算。我们对全县分散的59个单位供热价格进行成本核算,目前还在核算当中。
三、严格成本监审程序
我们严格要求成本监审人员首先明确自己的职责,牢记成本监审工作流程,对每一个成本监审项目必须按要求发出成本监审通知书、成本监审受理通知书,监审过程中,必须做好实地(现场)成本监审笔录,监审结束要撰写成本监审报告。监审过程中,对报送资料不全的单位发出成本监审补充资料通知书。我们认真做好成本监审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开展工作,不主观臆断,不能违规违纪,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大力加强对成本监审工作的宣传力度
由于成本监审是一项新的工作,社会上对成本监审的认识还不够,特别是被监审单位也可能不了解成本监审的程序、意义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成本监审的宣传解释,使被监审单位能更好的了解成本监审工作,使他们更好的配合我们的成本监审工作,确保监审工作顺利的进行。
五、加强价格调控,把好价格审定关
我们严格执行(宁价办发[2002]71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及时召开价格听证会,公开讨论价格调整方案,让公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最终确定一个使公众能够接受的合理价格。
六、积极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相关单位的配合 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不仅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在物价部门内部也有许多不同认识和看法。这些工作是物价部门新职能,没有基础资料,工作设施、设备条件较差,我们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因此,各级领导的支持、关心和相关单位的配合至关重要。我们在工作中充分重视这一方面,及时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得到帮助写作做好工作。可以说,我们在工作中能取得成效,与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