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医院特殊检查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特殊检查”。
石阡县人民医院特殊检查和诊疗管理规定
1、各科室应定期讨论在贯彻特殊检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2、特殊检查和诊疗是指费用太高或对患者身、心有可能造成损害的特殊情况等。对特殊检查和诊疗的病人应当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原则上由相关临床医师完成。
3、我院特殊检查有各种有创检查、内窥镜检查、CT检查、CT增强检查、造影检查等。
4、需作检查的患者,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检诊医师在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患者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患者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传染病患者,应安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格按《消毒管理办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5、工作人员要了解病情,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
6、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7、有创检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8、相关科室建立各种检查记录档案,并妥善保管。
9、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检查报告,要密切结合临床。实习医师或无处方权进修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单独对患者进行检查或出具检查报告。
10、内窥镜及附设器材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消毒后,方可用于患者。
11、科室应当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定期由上级医师组织集体读图,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医务办
201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