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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审批的对策研究
加快项目审批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环境,促进弋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听取部门、乡镇和企业对加快项目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加快项目审批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围绕项目审批,县有关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今年以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在加快项目审批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提升选商引资软环境、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审批现状。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共设办事窗口38个,涉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35个。根据省法制办公布县级层面的行政许可项目共有340项,其中进驻中心309项(直接办理的242项,受理的67项),在分中心办理18项,在局本部办理11项,下放至乡镇受理和基层站所办理的2项,行政许可项目进驻率达96.1%,窗口授权率为90%。在全省尚未完成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的前提下,我县现存非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436项,其中进驻中心办理的226项,在局本部办理的210项,项目进驻率为51.8%,窗口授权率为78.8%。按《江左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要求审批事项进驻率及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比例均达90%,我县目前非行政许可项目的进驻率、窗口授权率远低于90%的标准。
(二)审批改革现状。今年以来,围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并实施了以下改革内容:一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初,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县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此次清理从非许可项目调整到日常管理事项的有37项,取消非行政许可5项,下放12项,合并8项;删除不具备审批性质日常管理事项43项。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就扩权项目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下放的项目,落实承接科室和责任人,制作事项服务告知单;对取消的审批项目,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监督;对合并的审批项目,及时调整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探索中介机构改革。今年3月份由县纪委牵头先后二次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领域的中介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在弋县范围内有业务量的中介机构共121家,其中注册地在县内的有38家,县外的有83家,而涉及能评、消防、安评的中介全部属县外。2014年度中介办件量为22898件。其中:县内中介办件量为19698件,占86%;县外中介办件量为3200件,占14%。根据调研的情况,结合外地的先进经验,启动中介机构的改革,初步拟定了我县中介机构的改革方案。三是简化行政审批前置。今年对进驻“中心”具有审批职能部门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安监、工商、国土、环保、经信、气象、商务、水利、卫生、消防、建设、发改等12个部门从前置审批的材料、时间、环节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调整,35项涉及前置的审批事项中,共合并1项,审批承诺时间从516天缩减到483天,缩短了33天,减少审批材料8份,一些部门在特定条件下取消了前置审批,如水利部门提出对年取水量在50万吨以下的取水许可项目,一律取消水资源论证报告前置审批,为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减少了环节。
(三)审批服务现状。多年来,我县在项目审批的服务上不断创新和完善。一是创新服务机制。传统的审批模式是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分别受理、分头审批,周期长、速度慢。去年以来,以组合形式推出了集联合服务、联合协调、联合预评、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联合监督于一体的“七联审批”服务新机制,此举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实施“七联审批”后,在图审、测绘、验收等环节的项目审批时限从原先的197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16个工作日,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达92%。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在原先“四证联办”基础上又增加了统计证,正式升级为“五证联办”。从原来的在工商、质监、地税、国税、统计等五个窗口分别申请,到现在的申请人只需按服务告知单一次性提交资料,跑一个窗口,即可同时办理“五证”。据统计,新设企业审批办证递交材料从原来23份减少到现在的10份,审批环节从原来的5个窗口减少至现在1个窗口,审批时间从原来平均5天办结压缩为现在的30分钟左右,实现了“统一告知、集中受理、内部流转、一次缴费、一窗发证”的流程。三是拓展服务渠道。针对选商引资新落户的项目和不熟悉项目办理流程的业主,建立了全程代理员工作机制,每个乡镇(开发区)配备选商引资项目全程代理员,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工作。行政服务中心推出了首席代理员制度,每个季度通过对首席代理员的培训、横向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发挥全程代理员在选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县乡镇代理员队伍已由原来的11名扩充到现在的45名,今年1-10月共全程代理项目193个,其中外资项目19个,具体代理事项达1857项。
二、制约分析
我县这几年虽然为加快项目审批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服务绩效与企业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程序烦、资料杂、前置审批乱的种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项目审批速度。概括起来,在加快推进项目审批中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职能归并不到位,授权不到位。2013年我县开展“两集中、两到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改革明确窗口的职责权限,做到授权充分、到位,真正实现窗口“项目、人员、审批权”三到位。但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涉及部门利益,少数部门在现实操作中遇到了一定的阻力,改革成效有折扣。从项目审批的现状来看,由于非行政许可项目全省尚未完成清理,目前我县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的进驻率仅为51.8%,窗口授权率为78.8%。从人员到位情况来看,目前进驻中心人员的非在编比例高达56%,远远高于省规定的非在编人员比例低于15%的要求。非在编人员比例高、非行政许可项目进驻率低造成了日常审批环节增多、效率不高,如:一些审批部门审批职能归并不到位,事项没有向行政许可科集中,仍然分散在相关科室和相关分管领导;还有一些部门项目虽然进“中心”了,但担负相应审批职责的科室或人员没有进驻,授权不到位,审批签字仍然在部门,从而致使窗口只充当收发室,群众办事两头跑,既影响了办事效率,也对发展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前置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目前我国涉及前置审批的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约有200多件,前置审批的设立与客观实际存在着脱节,部分审批部门间的项目审批存在环环相扣、互为前置等等,从而造成前置审批项目多、部门多。我县涉及项目前置审批有发改、环保、经信、商务、水利、卫生、消防、建设、国土、安监、工商、气象等12个部门,涉及事项34项,需要提供前置材料330份。如:工商营业执照审批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或项目有150多项,经国家工商总局一再压宿后的前置审批事项也有112项,涉及卫生、环保、消防、公安、安监、文化、质监等3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仅以生产型企业为例,一般的企业都有噪音、尘染、排污等,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有80%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加上部分业主对项目前期审批的重视不够,从而造成办证过程中资料缺失、重复往返、办证成本提高。
(三)中介管理不规范,缺乏竟争性。目前我县涉及审批业务的中介机构数共有121家,县外就有83家,县内只有38家;从现象分析,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服务承诺不规范,缺乏竞争机制,部分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仍然依托原主管部门的关系在中介市场上包揽业务,如房产测绘、气象防雷等,另外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中介主体资格不合法,无照经营和未经登记核查擅自从事中介业务的现象常有发生,造成收费标准不规范,收费名目较多、较乱,中介费用比较高。这些已成为制约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的主要难点问题之一。
(四)全程代理缺位、效率不高。目前,乡镇、平台的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员均是身兼数职,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平时自身工作任务重,工作精力不够,导致部分乡镇的全程代理工作则成为了“副业”;还有部分全程代理员为聘用人员,工作做多做少一个样,工作缺乏积极性,导致乡镇的部分政府投资性项目无人代理,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来了排不上号的局面,特别是中小企业项目更加难找代理;另外代理人员的流动性过大,新的代理员业务接不上而出现代理断层现象。与此同时,县内有偿中介与项目业主接触时,过于夸大其代办能力,导致部分业主宁愿花钱买服务也不愿申请无偿代理,这些现象直接影响着我县招商的服务品牌和项目审批的效率。
三、对策建议
为了打造“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的弋县速度,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软环境,确保项目审批工作正常、高效、便捷运行,现就如何加快推进我县的项目审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一系列要求,继续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来抓,突出创新破难、提速增效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
1.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向行政许可科集中,行政许可科向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进驻率和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事项均达90%以上。建议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审改办、法制办对项目的进驻、授权率定期进行跟踪并向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反馈,以形成长效机制。
2.积极推进中介机构改革。对全县涉及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改革,及时出台关于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培育中介组织,打破垄断、鼓励中介机构公平竞争发展。
3.建立备案和准入制度。今后,县级部门凡需调整或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应向县审改办申报,由县法制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需调整或新增非行政许可事项,由各相关部门申报,县审改办审核,并报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进一步优化我县审批流程,不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打造“办事最快”的服务型政府。
1.出台投资项目全流程快速审批实施办法。针对前置审批项目多、部门多、项目审批受、办分离等问题,应强化对项目的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议制订出台全流程审批、联合协调、园区前置审批等措施。对企业投资项目从核准(备案)到施工许工,采取“联审、联办、宽进、简批”的原则,使县级政府部门审批时间压缩到33个工作日,实现项目的提速增效。
2.创新联审联办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七联审批”工作机制,扩大项目审批服务内容和审批流程的再造,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网上审批机制,逐步实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方式,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3.探索建立项目代办制度。针对全程代理缺位、效率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项目代办中心”,配备专职代办人员,设立全程代办窗口,对县内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引进的大好高项目和达到代办标准且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专职人员免费代办服务,其他未达到标准的项目由各乡镇(开发区)的全程代理员实施全程代办。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来强化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我县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1.抓窗口。现行的窗口管理模式,日常工作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为主;人员考核、评优工作以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这种“双轨制”的管理模式,势必会造成窗口工作人员抵触、敷衍的情绪,同时也使窗口的现场管理缺乏有效的抓手。为了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建议从2014年开始将窗口现行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调整为“单一制”,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统一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以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实行一事一评的评价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窗口的授权率,严格控制非在编人员比例,按省相关文件规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非在编比例不得高于15%;进一步增加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抓手,考虑到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的特殊性、责任性,建议恢复或适当提高工作人员考勤和考核奖励标准(周边地区:每月400元-600元)。2.抓考核。县有关部门不仅在思想上要真正重视,而且在行动上要真正落实,操作上要真正到位。建议从2014年开始把审批项目的进驻率和授权率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的综合考核之中,加强结果考核运用,确保服务效能再提升。
3.抓协调。县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实体运作部门,在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审批、审批流程再造及办事流程标准化方面应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平台的协调和服务功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审批流程优化、简化工作手续,制订完善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面对面的直接监督。进一步推动部门审批方式由分散转向集中,建议建立由县监察局、法制办、督查局、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召开具有审批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月例会制度,具体落实各部门的项目进驻情况、授权情况、审批情况和窗口管理情况等并将结果公布;推动窗口审批服务从后台转向前台,探索建立项目服务标准化制度,通过建立单个事项审批标准、多部门联合审批标准,使每一个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更加明确,审批程序更加便捷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