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回顾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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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工 作 回 顾

我旗合作医疗工作经过一年半运转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广大农牧民的积极参与下,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合作医疗的实施逐步遏止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广大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得到了保障。在起步晚、经验不足的不利条件下,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扎实工作,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领导重视

2007年初及年底,两次召开了全旗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会议,旗几大班子领导亲自到会并讲话。

(二)健全组织机构

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合作医疗工作,健全阿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明确了各苏木乡镇、天山办事处合管办的工作职责,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

2007年参合农牧民达230742人,户籍参合率88.78℅,实有人数参合率95.2℅,参合农牧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钱,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其中中央20元,自治区10元,市5元、旗5元),基金总额达1153万元。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238630人,户籍参合率达到96.2%,比去年增加了 7888人,参合率提高了7.42个百分点。个人参合缴费10元,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中央40元,自治区20元,市10元、旗10元),基金总额达2147万元。

旗合管办加强了《阿旗合作医疗》报的出版质量,报纸发放到全旗245个行政村和相关各部门。办报主要以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和群众对合作医疗关心的热点话题为重点,及时对读者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答疑解惑,定期公示全旗每月住院患者补偿,最大限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强化保障措施

一所筹集的资金由旗财政局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做到管钱不见帐,管帐不管钱,花钱不见钱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作医疗资金不被贪污挪用,全部用于农牧民看病就医上。

二是积极和财政部门协商,考虑旗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困难,在学习先进地区的资金拨付程序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按去年同期住院补偿发生额结合今年一季度发生额,对旗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款实行预拨,这样既简便了手续又加快了报销速度,同时杜绝了对住院患者补偿款不及时兑现的现象。

三是旗合作医疗办加强稽查检查力度,协助旗合管会制定《阿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违反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处理规定(试行)》、《阿鲁科尔沁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每月实地到旗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合作医疗相关,走访住院患者,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苏木乡镇医疗机构参合住院患者医药费不报销金额不超过总额的10%、旗级不超过20%的要求,维护参合住院患者的利益。

四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基金安全与合理使用,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合管办人员、参合农牧民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使违规行为在处理过程中有据可行。在定点医院和旗乡两级合管办设立投诉箱并用固定图版公布举报投诉内容,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举报属实的按规定发放奖金。定期抽查,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三)规范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现在我们对住院患者补偿全部网上申报、网上上传,网上审核等程序,避免了人工计算的失误,同时农牧民患者不必再复印相关证件,证件只要扫描上传即可,极大地减轻了农牧民负担,缩短了报销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为减少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对合作医疗基金造成的压力,在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人住院治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用好合作医疗基金。

(四)完善工作流程,创优质高效服务

旗合作医疗办公室迁址到原镇郊派出所办公,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并建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该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完善报销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了登记、住院、转诊、报销审批一整套流水线式、封闭化的工作链条,极大地减轻了农牧民负担,缩短了报销时间,简化了报销手续,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他们确立了“方便、诚信、优质、快捷”的工作理念,提出了“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满意在群众”的工作宗旨,推行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服务,整体工作有了很大改进。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完善报销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服务就是确立 “方便、诚信、优质、快捷”的工作理念,提出 “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满意在群众”的工作宗旨,推行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服务。为方便参合农牧民群众,合管办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即来合管办办事的人员只要说清事由,余下的事由专人负责办理。为了方便边远的农牧民咨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咨询台和监督电话,安排业务强的能掌握蒙、汉两种语言的工作人员接听,确保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够快捷准确地答复。根据我旗合作医疗的实际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已经不能满足现在临床用药需要,旗合管办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50种临床常用药物,总数达到550种,满足患者的需求。

目前自治区预拨488.4万元(结算07年补助26.8万元,08年自治区财政预拨补助资金461.6万元),旗级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位,计238.63万元,个人筹资238.63万元,共计到位资金965.66万元。截至6月25日,我旗合作医疗总计补偿金额达890.1万元,补偿总人次7.4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人数9634人次,补偿金额831.5万元。(其中:旗内住院人次9634,补偿金额534.1万元;旗外住院721人次,补偿金额297.4万元;)家庭门诊已有6.5万人次获得补偿,补偿金额58.5万元。全旗平均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为45.57%,极大的减轻了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的力度尚有差距,存在广度不足,深度不够的问题。尽管各级政府对全旗农牧民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宣传力度还不够广、不够深。一些地区对合作医疗政策把握不准,相关知识理解程度不够。

(二)部分苏木乡镇合管办2007年度家庭账户台帐还没有建完并结转,2008年度家庭台帐大部分还没有登记本年发生额。

(三)合作医疗系统门诊录入缓慢,个别苏木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推诿拖沓,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吃拿卡要,严重影响了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的进度,破坏了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的积极性,给广大参合农牧民门诊医药费报销带来诸多的不便。

(四)个别嘎查村卫生室歪曲误导门诊报销规定,违规操作,给家庭门诊报销工作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

(五)各苏木乡镇合管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未能及时对在本辖区和在本医院经治的住院患者进行公示,未按合作医疗制定的基本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六)个别医院对参合患者存在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现象,既加大了广大农牧民的负担,也影响了广大农牧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七)个别患者家庭困难,支付就医费用比较困难。一些生活极为困难的农牧民,生病后,无力负担前期治疗费用,而补偿费又不允许先期垫付,这样就使特困户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患病也无法及时就治。还有医药费花销过大的贫困患者,虽然合作医疗报一部分,但还是无力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医药费用。

(八)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挂名住院,违规报销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大宣传引导和政策调节力度。

各级政府和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将这一惠民政策深化宣传,扩大新农合在农牧民中的影响,提高农牧民参合热情。宣传要针对农牧民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教育农牧民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解决医疗保障问题,讲清参加合作医疗的意义、参合农牧民的权利、合作医疗的报销方法和保护参合农牧民权益的监管制度,消除群众的种种疑虑,动员和引导广大农牧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既要注重集中宣传,又要注重经常性宣传,既要注重政策宣传,又要注重以点带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农牧民对合作医疗政策理解、掌握。深入民心宣传做到“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路上有宣传车、街上有横幅、墙上有标语、乡(镇)有宣传栏、村(组)有公示牌、户户有公开信”,让农牧民真正理解、掌握、接受合作医疗。加大合作医疗的政策调节力度,通过比较和引导,使参合农牧民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和合作医疗的基本保障作用深入了解、理性对待,酌情选择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

(二)完善帐目管理

完备2007年家庭账户台帐登记及结转,完整登记2008年家庭账户进账金额及发生额并及时结转余额。

(三)规范门诊系统录入

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门诊报销实行按时申报制度,每月的1-10日向当地合管办申报本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金额,11日至月底苏木乡镇合管办系统录入门诊报销数据,次月1-5日向旗合管办报送家庭账户基金拨款申请表,完备签字手续,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报销分户明细,旗合管办汇总系统录入门诊报销,核对各苏木乡镇拨款申请表金额无误后报旗财政局。苏木乡镇合管办接到门诊报销汇款单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及时足额把门诊报销款兑现给垫付的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不及时兑现从年度考核中扣相应的分数,并全旗通报批评,对违反财经制度的按规定严惩。

(四)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卫生室门诊报销程序

门诊报销坚持参合农牧民自愿报销原则,本年度没发生药费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仍在各参合人员的家庭账户内,属于参合户自有门诊报销基金。家庭账户基金家庭成员可以捆绑使用,但不能抵顶下年度个人的参合缴费。对于歪曲误导参合户门诊报销的卫生室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该卫生室的门诊报销资格,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规范公示制度

各苏木乡镇、天山办事处合管办,旗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打印出合作医疗系统汇总公示表,及时在本辖区和本医疗机构进行公示,每月公示一次(最晚30日),最大限度的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每不公示一次,从年度考核中扣相应的分数,作为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合作医疗年度考核的依据。

(六)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始终把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作为推行新农合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要有效开展农村医疗机构及其服务行为的外部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基本诊疗和药品目录以及收费项目和价格,严格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采取医药费用清单制,加强结算审核和补偿报销情况公示,有效监管收费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将基金补偿的经济调节手段、行政管理手段、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农牧民的医疗负担。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大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我旗整体医疗服务水平,重点增强苏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使大多数住院病人留在旗内,提高参合农牧民的补偿水平。

(七)随着各级投入的增加,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2008年,我旗从补偿范围、政策、比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旗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人财政补助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10元。这在全市的旗本级财政补助里面已是最高的。旗委政府也旨在通过这种方式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提高补偿标准使之更趋完善,更具人性化,使合作医疗基金的每一分钱都发挥出了最大的效用,新农合推出五项新举措:

一是合理调整补偿比例。年初在精确测算今年各项补偿情况和结合各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2008年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做了适当的调整,参合农牧民在苏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100元/次降至50元/次,旗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200元/次降至100元/次。大病补偿封顶线由2007年的16000元跨越性的提高到25000元。正常分娩补偿由原来的100元/人提高至200元/人;结核病人补偿由原来的400元/人/年提高至500元/人/年,全部免费治疗。调整后的比例更趋合理,最大限度的解决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与今年相比各段的补偿比例平均提高了十个百分点,如:旗级3000元以内补偿由原来40%提高到50%;旗外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减少报销分段,由原来的四个段减为三个段,合理配臵了报销比例,为了让广大参合住院患者得到更大的实惠,经旗人民政府批准自2008年6月20日起,提高乡、旗、旗外各分段补偿比例均提高5%,封顶线由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起付线等其它政策都不变。具体调整见下表: 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住院补偿标准

分 段(元)乡镇卫生院 旗级医疗机构 旗外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0元 55% 50% 40% 3001元—10000元 60% 55% 45% 10000元以上 65% 60% 55% 2008年6月20日起执行的住院补偿标准

分 段(元)乡镇卫生院 旗级医疗机构 旗外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0元 60% 55% 45% 3001元—10000元 65% 60% 50% 10000元以上 70% 65% 60%

二、最大限度照顾弱势群体,加大对特困户的救助,让他们看得起病。

(八)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工作,意义重大,任重而道远。作为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才能使此项工程更加深入人心,顺应民意。才能使我旗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的发展。

阿鲁科尔沁旗新型农村牧区

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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