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工()44号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上海建工管理办法”。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来自: 发布时间: 2005-12-28
扬州市建设局文件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建工(2005)4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区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印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现将该管理办法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四、现场考评组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察站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依据《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标准》(附件二)进行现场考评,现场考评一般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考评。
五、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附件三)、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安全评定证明、文明工地获奖证明、以及《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等文件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核定手续。造价咨询单位凭《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中核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相关费用。
六、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现场考评标准见附件二,其他类工程考评标准参照附件二中相关标准执行。
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同意减免或缓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八、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06年1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定合同的工程(非招标)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
一、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
二、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标准
附件
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附件
四、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现场考评申请表
附件
五、扬州市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定证明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