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永安检察室与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交流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派驻永安检察室与辖区司法所社区
矫正信息交流办法
为了加强派驻检察室与辖区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工作机制,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所自收到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文书三日之内,将基本数据以书面、电话、邮箱等形式通知检察室;
二、对新到矫正对象,司法所每月应召开社区矫正宣矫仪式,应提前通知检察室,检察室派员配合开展入矫教育工作,告知其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
三、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严重不服管理、受到行政处罚、重新违法犯罪、死亡等重要事项,应第一时间向检察室汇报;
四、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前三日之内通知检察室,检察室根据情况派员参加解矫宣告仪式;
五、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每三个月提交的病情复查情况,司法所自收到后十日内报送检察室;
六、双方建立健全维权帮扶机制,对于却有困难矫正对象,应及时沟通,共同努力给予帮助;
七、检察室至少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司法所组织的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派员监督,具体日程由双方商定;
八、检察室与辖区司法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社区矫正配合的新情况、新问题;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