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效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土地最新政策”。
用足用活用好政策
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效益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以规划引导、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农村土地盘活利用等方式,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土地政策,推进农村土地管理方式创新,形成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保障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
一、主要做法
1、优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村土地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我县积极引导农民向县城、城镇、中心村或农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主要采取三种规划集中模式:一是村并城,对城中村以及县城周边的农村居民点,就近融入县城,实施整建制改造开发,实现村庄变社区。二是村并镇,对城镇驻地周边的农村居民点向各自小城镇驻地集中,融入小城镇建设。三是村并村,对其他农村居民点,按照规模适度、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多村合一、就近合并、原村新建、改造提升等方式集中整合为中心村或农民新型社区。规划期内,将撤并自然村和零散居民点508个,减少农村居民点1400公顷。另一方面推进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将优质、连片耕地纳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的同时,考虑到耕地规模经营的需要,在每个乡镇均划定了3至5处的300亩左右的一般农地区,作为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2、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为农村土地使用搭建有效平台
近三年来,我局大力实施农村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先后实施完成省级以上投资项目5个,一般项目库项目68个,新增耕地1.9万亩,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已建成中心村、聚居点近30个,集中农民2200余户,实现城镇增减挂钩指标1540亩,实现了耕地有增加,农民收入大提升,有力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在开展土地整治中,我局坚持“三个结合”,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效益。一是坚持将土地整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对新增耕地进行规模经营、连片打造,既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坚持将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实施农民集中区、康居示范村等工程,配套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村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设施,切实改善和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坚持将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民转移就业相结合,通过实施农民增收教育培训工程,组织土地流转、集中居住后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鼓励农民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设施栽培、规模种植等,以创业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现了城乡土地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和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3、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为农村土地使用提供法律保障
从2008年开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扎实开展确权颁证工作,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边界。一是坚持政策先行,出台了《灌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等极具操作性的办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要件、技术要求及完成时限。二是坚持村民自治,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确权登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及村民的自主协商能力,有效化解了许多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在宅基地确权登记中,实行大比例尺实测,明确登记发证基本步骤,确保将面积搞准、权属搞实,避免产生后遗症,严格防止违法用地通过土地登记合法化。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水面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六权”统一同步进行部署,实现部门联动协调推进,解决了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相矛盾的问题,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4、强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 一是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土地。严格执行闲臵土地的处臵政策,与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相结合,对各乡镇存在闲臵和空闲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坚持清用结合,盘活存量,走内涵挖潜道路。二是对城乡结合部、乡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建设土地以及城中村,优先安排报批征收转用,在土地补偿到位情况下,及时开展招拍挂,所出让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严格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和禁止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地建房,近几年来农民建房未占一分耕地。四是通过实施增减挂钩,节约农村建设用地。2007年以来,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区人均居民点用地由原来的近300平方米下降到110平方米。
5、严格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合法利益 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的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风险评估,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寻求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制定处臵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相关程序,使相关工作流程透明化运行,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三是严格依法落实补偿安臵,全面推行征地、补偿和保障“三同步”,对于相关工作不到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未落实的,征地手续一律不予上报审批。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认真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征地程序的,或者落实征地补偿安臵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六是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征地专账,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相关补偿款及时、足额兑付到群众手里。
6、创新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为农村土地利用创造良好环境
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县委、县政府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直都给予高度重视,我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土地执法监管机制:一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土地违法行为的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制定违反土地管理等纪律措施,有效发挥纪委、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二是建立了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国土联合执法办公室、国土警务室和国土巡回法庭,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了从国土部门“一家管地”到“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三是建立乡镇政府奖惩机制,将乡镇的土地管理工作要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严格按照15号令依法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四是建立国土系统内部考核奖惩机制,对因执法不力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纪律上的处罚。通过这些措施,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增违法用地呈现持续、逐年台阶式下降态势,违法用地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1、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难以行使。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缺乏处分权这个核心权能,集体土地所有权名不副实。另一方面从目前情况下看,农村尚未形成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而“村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经常处于“政府职能代表”和“群众自治代表”的双重冲突中,难以为农民提供法律和政策保护,同时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者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导致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在同其他法律主体打交道时明显处于劣势,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
二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受限。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入市场,至今尚未制定出相关法规。在现行土地制度下,除了国家低价征用集体土地以外,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通过市场而流动的。虽然农户也在进行不同形式的流转实践。但从整体上看,农地还是没有真正流转起来,现代意义上的集中经营更是很少发生。且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面,项目用地单位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无法进入土地市场抵押融资。
三是征地补偿及配套政策没有完全到位。随着征收土地的不断增加,失地农民不断增多,虽然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但农民很难分享农田征地转为建设用地后的增值权益,且基本生活保障未能完全建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
2、行业部门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在规划方面,各行各业均有行业规划,特别是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由于考虑问题出发点、规划范围、指标管控等不同,导致不相衔接,无法实施。二是在土地综合整治方面,有农开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等项目,但是,由于主管部门不同,所以名称不一样,每亩投资也不一样,对项目的审批把关也不一样,导致政出多门,也导致了很多问题,有可能重复建设。如何形成部门合力,还需要有相关政策进行协调和统一。三是在农村土地管理中,目前指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土地管理法》、《宪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相关内容和程序不够明确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导致许多地方出现有法难依的现象。同时,由于典出多门,证出多门,司法部门在仲裁此类纠纷案件中缺乏权威性,裁定结果往往令纠纷双方不服。
灌云县土地总面积1538平方公里,辖区内有耕地13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5万亩,农村土地利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苦难:一是改造难度大,长期以来,由于落后的基础设施和交通不便的限制,村庄建设基本上处于自发性的状况,形成了每个村落喜欢传统的沿河沿路布局,导致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着极大的浪费。二是产业化水平较低,我县属于传统农业区,虽然土地资源丰富,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难以进行规模化经营,导致农业龙头企业少,种养大户数量少,产业牵引力不强,客观上使农村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三是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现行土地政策的理解存在片面性,且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四是缺少资金和项目,在推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由于地方经济薄弱,往往只能进行小范围小规模的建设,影响了农村土地利用的全面推动。
三、有关建议
一是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从打破城乡规划分隔入手,按照城乡一体化全覆盖要求,把城市各项规划向农村延伸,推进“产城园村”融合发展,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构筑了中心城区—镇—新农村的城镇发展格局和开发区—产业集中区—农业园区—生态保护区新型产业布局形态,切实发挥规划的促进作用,实现产业进园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人口进城镇“三个集中”。加强部门之间的规划衔接协调,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导地位。
二是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臵,实现空间用于“三化”,利益留给“三农”。积极探索完善集体建设留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田综合整治等政策措施,加大农民住宅和宅基地臵换新规划区集中住房的力度。制定集体建设用地非公共利益用途直接入市的具体政策,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发生的国家征地,不能再按原有用途而应按市场价值公正合理地补偿农民,保证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利和发展权利,使集体建设用地生产要素功能的提高朝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方向发展。
三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土地统一登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方面是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者,另一方面要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应按“双方自愿、权力义务对等”原则,在依法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由双方自由协商确定土地补偿价格或用地方式,政府只管审批、监管、收税和登记,进一步扩大集体土地经营范围。除征用外,要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进入市场,采取集体土地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经营单位合作。
四是推进耕地保护新机制改革。建议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主要从土地出让收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中提取一定比例构成,耕地保护基金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进行补贴,从而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把“保护耕地”的国家意志转化为农民意愿,实现保护耕地、农民增收、社保扩面的多赢效果。
五是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审批改革。确保农村建设用地依法使用、审批,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农村集体土地的审批主要在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地等方面。无论是转包、转让、租赁、入股和互换等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所必须的生产管理用房的审批,可以通过利用现有农村宅基地、废弃地来解决,也可以通过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设施农用地解决。但必须建立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的前提下,按土地管理办法确定的权限逐级审核报批,既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又要依法审批。
六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变迁,需要在多方面同时发动改革,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出发,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以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同时,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切实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为改革保驾护航。
七是进一步加大对苏北扶持力度。加大对苏北农村土地利用的扶持力度,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安排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苏北农村土地利用的实际,如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设施农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同时组织开展一些农村土地利用交流和培训,开拓干部视野,提高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