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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放假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本学期末和暑期学校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暑期放假时间如下:
1.学生假期:7月9日—8月31日。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2008级建筑学、2009、2010、2011级本科生于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总结评优,9月3日上课;2012级本科新生于9月8、9日报到注册,9月10—11日入学教育,9月12日上课,9月17日-30日军训。
三、期末和暑期有关工作安排
1.因学校暑期对各区寝室维修,寝室内噪音较大,不适合留校学习,建议大家回家过暑假,确实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留校的,注意安全。离校前,将贵重物品带走,并整理打包好个人用品。已接到维修通知的寝室,按通知的有关内容执行。
2.同学们在暑假里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完成学校的实践任务,填写浙江农林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于9月1日交到学生办。但在社会实践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禁涉水,注意用电安全,做好防台防洪预案,外出调查期间注意交通安全及食品安全。
3.所有学生务必于8月26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和预收教材费存入自己的“龙卡”账户内(按建行的规定,从2010年4月17日起,杭州地区以外建行网点存入款项需支付手续费,杭州地区建行网点存入款项免收手续费)。学校从8月27日开始委托建行从学生的“龙卡”账户中自动扣缴学费。
9月1日各学院学生办统一到计财处收费现场(学生活动中心影剧院一楼大厅)领取本学院学费扣缴成功学生的收费票据,及时发放
至学生本人,学生应将收据保留至毕业,以备后查。因特殊情况无法将应缴费总额存入缴费卡的学生,于9月1日到计财处收费现场缴款。
4.本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清学杂费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缓缴申请,同时附上《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经所在学院核实审批后,再到校计财处办理部分学费缴纳手续,缓缴申请一式二份,计财处和申请缓缴学生各留档一份。《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学杂费缓缴申请表》、《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到计财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5.2012-2013学年贫困生须重新确认,如需认定,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开学初交至各班长处,9月1日缴至学生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